南昌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严肃处罚

2021年1月30日下午

安义县公安局快速查处1起

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

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

1月30日下午3点
安义县公安局龙津派出所接到报警
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

经查
彭某平(男,32岁,安义人)
于2021年1月24日从河北廊坊返回安义
廊坊属于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
返赣人员需居家自我隔离观察七天

在安义县龙津镇某小区居家医学观察期间

1月29日下午

彭某平居家自我隔离未满七天即擅自外出

违反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安义县公安局依法对彭某平予以行政处罚

安义公安

提醒大家

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请严格遵守《安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9号)等相关规定,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若是抱着侥幸的心态,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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