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0:上市前离职需要退还的股权激励怎么办

续上篇,今天的话题是如果股权激励以上市作为条件,也就是如果上市前离职需要退还对应的股份,这里就会出现比较主观,存在会计艺术空间的两种理解:
  1. 这是为了获取上市前的服务,也就类似于正常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期间,只是固定期限变成了不固定期限。

    按照这种理解,股权激励的成本费用应该在等待期内摊销,这里存在一个等待期长短的估计,如果后续发生变化还需要进行调整,会导致一定程度的复杂性。

  2. 这是为了奖励员工历史的付出,并且有利于维持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符合上市要求。如果按照这种理解,就是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了。

以上两种取决于这个激励方案的目的,所以我说到了会计艺术的时候,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调整,方式1能够平滑一下成本费用增加额,方式2计算好节奏和时间也能够不影响发行时的净利润和估值,同时又达成了想要给员工激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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