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小区花费12万元发“福利” 未来俩月还将发放现金奖励70万元
9月15日下午,在新湖明珠城小区西门,不少业主领到了业主委员会发放的福利后,面带笑容离开。在保安室前,来自物业的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核对着业主们的信息,将豆油逐一发送到业主们的手中。其实购买这些豆油的资金就来自小区公共收益。
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马凯祥说,为了让业主们都知道这个福利,他们不仅在每栋居民楼的单元门前张贴了通知,还通过发送微信、短信、打电话等方式逐一通知到每一户。“马上到国庆节了,我们希望能拿出一部分公共收益为业主买些礼物,不仅让他们感受到节日的气氛,也真正将这笔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马凯祥说。
据了解,这笔资金来自小区公共收益。马凯祥解释说,这一届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两年,通过电梯间广告、停车场租赁以及南北广场场地租赁等收取了约70万元。
“这笔资金我们用在了公共设施的维修、重大节日的联欢等活动上,让业主收到真正的实惠。这次我们花费了12万购买了这些豆油。”马凯祥说。
为了让“神秘”的公共收益更透明,小区业主委员会开通了QQ空间,将每次收入、支出的发票、收据等凭证上传到里面。
“虽然只是一桶豆油,但是让我们业主知道有公共收益这回事儿,这笔钱还能用在我们业主的身上,真的特别开心。”一位排队的业主说,“我们这个小区有好几期工程,但只有我们这一期工程的业主享受到了这个福利,让其他业主很羡慕。”
对于剩余的公共收益咋处理,马凯祥表示,这次送福利的背后还隐藏个“小彩蛋”。“我们会留出近15万的资金用作今后公共设施的维修,其余的钱我们将在2个月后平均地发放到小区各栋楼楼长的手中,由楼长分配给各位业主。”马凯祥说。
新修订的《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了物业在每年第一季度都需要在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上一年度的第一,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第二,利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所得收益的收支情况,该给的必须给业主,否则将被清理,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一定会拿到!
文章来源|辽沈晚报 东北新闻网
编辑、排版|情报员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