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会颠覆房地产行业吗?

丁祖昱评楼市,独家原创点评。对于商业房地产运营、物业管理、项目营销这些方面加上互联网绝对是有用的,特别是以“用户为核心”的互联网思维模式会极大地改变在这些方面的运行方式,相信会有无数家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被淘汰。从这个角度来说,颠覆还是有的!

今天我想继续谈这次易居沃顿北京站的感受。这次培训如果算上之前的潘石屹和毛大庆的发言在内,前后有19位导师,除了9.24我写的《看完优客工厂和SOHO 3Q,房地产已经没啥好做了》(点击查看《看完优客工场与SOHO 3Q,房地产已经没啥好做了》)提到潘石屹和毛大庆外,张忠《营销创新:在全渠道世界中利用社交媒体》、潘军《创新思维下的社区服务O2O生态圈构建》、刘爱明《产业地产——窄门之路》、廖鲁江《转型时代:应对变化的组织创新》、周忻《在路上:房地产互联网+》、宋家泰《当我谈自媒体时我谈些什么》、陈伟《物业管理变革的边界与本源》等都讲到了互联网思维在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尤其是刘爱明在发言中观点鲜明地提出了“互联网会颠覆房地产”!听了大咖们的演讲,结合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的变化以及互联网对其他行业的影响,也来谈谈我的看法:

观点一:互联网颠覆的是思维不是行业!到目前为止,我不认为互联网颠覆了任何一个行业,它只是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模式。正如前几天在微信圈流传甚广的一个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内部会议微信文章里,某专家对阿里巴巴就颇有看法,认为它并没有增加消费者任何的消费需求,只是把需求从线下改为了线上。不能否认的是,确实阿里巴巴等类似的电商模式让消费更加便利了、信息更加透明了,在当前的系统和物流支持下,即时到货也成为现实。确实原来一个月消费10斤米,互联网并没有让你能吃11斤米,从这点上来说,互联网并没有增加需求。

对房地产而言,互联网同样改变的是思维,毕竟房子是实实在在的空间,互联网能力再大,大家也不可能住到互联网上。

观点二: 今天互联网提到的很多概念大家很久之前已经在使用了。比如今天最时髦的“社群”概念与之前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应该讲有很大相似性。在豪宅营销中也最注重这点,只不过今天叫“社群”了;再比如“分享”概念,有了airbnb等诸多网站后,物业就有了更多的分享模式,但其实“分时度假”模式应该就是今天airbnb的传统版本,你要说“分享”在房地产行业今天才有,我不相信;再比如说“入口”,今天做营销,言必称“入口”,实际和营销一直强调的“渠道”还是基本一个意思。还有最火的“众筹”概念,这个概念是想象土地还没拿,开发商就按客户的需要把产品设计了、同时收取这些意向客户的房款,然后以最低的成本拿地、开发、交付到众筹客户手上,但事实上直到今天这种美好的想象还未成为现实。当然“以销定产”本来就是所有房地产人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理念,如果这样,没有“众筹”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观点三:这些互联网的新概念、新模式尚未在房地产行业产生大的赢利模式。目前房地产业的主要模式还是开发销售模式,当然在金融支持下也有资产运营模式,而今天提到的互联网新概念并没有对这两大模式产生冲击和改变,因此新的盈利模式并未出现。而从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实际状况来看,开发销售模式还是主流,资产运营模式方兴未艾,也将逐渐发展壮大,其他模式目前来看并不成熟。另外,从物业管理角度来说,今天所有人都将希望寄托在未来住户的需求上,认为这些客户是最大价值,这些客户的需求是未来的盈利所在,但从目前实践来看,即便是最大的彩生活这块收入和开发收入相比都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而成千上万的社区O2O,到目前为止仍然都处于烧钱非赢利阶段,我认为这些实际只是收入重新分配,由原来线下企业独享今天部分转移到了线上O2O。对于房地产中介领域,今天如火如荼的链家本质还是线下豪门,而搜房、Q房等以线上为核心的模式至今还没看到盈利,成功与否还有待于检验。

造成互联网暂时无法颠覆传统房地产最核心原因,还是房地产业太传统了。我之前就讲过,传统的开发销售模式有没有互联网问题都不大,这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各方面的特性决定了。但对于商业房地产运营、物业管理、项目营销这些方面加上互联网绝对是有用的,特别是以“用户为核心”的互联网思维模式会极大地改变在这些方面的运行方式,相信会有无数家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被淘汰。从这个角度来说,颠覆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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