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有没有重点内容
学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38)
第三十八条是给监督管理的部门规定的要求,和前面的版本相比,需要进行配合监督检查的政府部门有了变化,其他的没有变化。
由于国家卫建委成为了新的监管部门,各地的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卫健委系统)就成了新的监督管理部门,去现场执法检查的部门发生了变化。
这一条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是监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就是职业卫生管理重点做的事。
经常有人问,初来乍到进行职业卫生管理,也想把这个事做好,该从哪方面开始着手呢?这一条就是答案,自行检查一下自己的单位这方面有没有做好。
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应对检查,一旦把这些是做好了,即使其他的做的不好职业卫生差不到哪儿去。
第一条是检查机构和人员,用人单位人少还好说,人多了就必须有专人管理。
第二条是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一条看似简单做好不易,有些是缺少,有些是根本就用不上,制度、操作规程和实际联系不起来。
第三条是培训,培训的重点是领导、管理人员和危害严重岗位操作人员。
第四条是三同时落实情况,有些是没落实,有些是程序上落实了实际没落实。
第五条是申报情况,有不少是漏报了。
第七条是检测评价及公开情况,真正做好也不易。
第八条是设施配置和维护情况,很多单位都是纸面上很好,现场做的不好。
第九条健康监护情况,第十条是报告情况,都是需要看实际执行怎样。
第十一条是提供资料情况,做得好的一直好,做的不好的就不说了
第十二条是开放条款,法律法规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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