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申报31---35《本外币业务36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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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境内某公司受境外企业委托,在境内采购材料(材料款用人民币结算)并进行加工,成品交境外企业销售。境外企业在该公司采购材料时汇入材料款,境外企业收到成品后汇入加工费,该公司收到的加工费和材料款如何申报?

答:材料款和加工费虽然分两次汇入,但均为境内提供,计入出口商品货值,因此,两笔汇入款均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若委托方为境内公司,受托方应根据境内委托方出口报关的贸易方式,将加工费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

32.境内某公司是某一跨国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其产品生产外包给境外OEM厂商,境内公司负责产品的设计开发、材料供应商的认定、生产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境外OEM厂商根据境内公司的指令将产成品销售给该跨国公司设在境外的销售中心或由境内公司指定的客户。境内公司的外汇收入为OEM生产方式下境外销售公司的销售货款,支出为OEM生产方式下支付境外原材料供应商的原材料货款及境外厂商的加工费。此账户对境外的收入和支出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定牌加工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是指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产品配件,亦称为定牌生产或授权贴牌生产。实际上,定牌加工是一种“代工生产”的方式,其含义是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交给别的企业去做,承接这加工任务的制造商就被称为OEM厂商,其生产的产品就是OEM产品。

根据《手册(第六版)》,如果货物的实物形式在拥有货物期间由于其他实体的制造服务而改变,那么货物交易计入一般商品,而非转手买卖。如果货物的形式未改变,则货物计入转手买卖。OEM产品销售货款和原材料货款,因无需报关,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OEM方式下产品销售货款、OEM方式下产品原材料货款;支付的加工费,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出料加工工缴费支出”项下,交易附言注明:OEM方式下加工费。

33.境内A公司将半成品或原材料出口至境外B公司,由B公司加工成成品后直接销售给第三国的C公司,货款由C公司汇入境内A公司,境内A公司再将相应加工费支付给境外B公司,如何申报?

答:境外C公司汇入的货款,境内A公司应根据海关报关的贸易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A公司向境外B公司支付的加工费,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出料加工工缴费支出”项下。

34.境内公司向其境外母公司进行出口服装报价,境外母公司认可此价格后,由境外母公司与境外的某服装进口商(客户)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境内公司从其境外母公司进口面料、制作服装、整理装箱并直接发货给客户,境内公司先后收到境外母公司汇来的两笔款项:一是境外母公司支付的服装货款(扣除了进料货值部分);二是作为境内公司服装后期的熨整装箱封箱的费用,境内公司收到上述两笔款项应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答:境外母公司与境外的服装买方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实际上该批服装是由境内子公司进行来料加工,原料由境外母公司提供,境内公司收到其境外母公司支付的款项,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项下;对于境外母公司支付的服装熨、整装箱、封箱费用,如果该费用计入在出口货物成本之内,也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项下。

35.某来料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接到一订单,采用各作各价对口合同的交易形式,与外商同一客户同时签订进口和出口合同,由客户提供全部原材料,装配服务公司在国内采购全部辅料。装配服务公司按要求加工,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各作各价。在成品返销原客户后,装配服务公司向客户收取成品出口值与来料进口值之间的差价,该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答:该案例为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各作各价的一种交易形式,工缴费按成品出口值与来料进口值之间的差价收取。所以,该装配服务公司收取的来料加工装配价差款,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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