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您办的不是案件,实际上是别人的人生!

法律对于某些人来说是一门生意,但是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就是信仰。
也许有信仰的人一时半会儿的不一定能赢案件,但是只要坚持到底总有可能会赢。

01

一个刑事案件,对于某些法律人来讲,也许只是一个案件。
比如警察、检察官、法官,甚至包括律师,在某些人眼中案件就是案件,一个冷冰冰的案件——一份工作而已。
或者说一个养家糊口的生意。
但是任何一个刑事案件,不管大小,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是像天一样大的事情。
因为一个刑事案件,影响的可能就是一个人以及这个家庭的今后和未来。
所以有人说你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说的特别有道理。
只是有些人只是说说而已,甚至只是听听而已,并没有把这句话真正听进心里去,更没有认认真真的去理解这句话。
如果真正理解了这句话,那么就可以换位思考一下——
把对方当成自己把自己当成被告人,坐在被告席上想象一下,如果自己被冤枉了,自己就是那个冤假错案的当事人。
那么,自己应该如何面对这件事情?

02

这个时候,我们自己还能坦然的坐在那里,冷漠的看待对方吗?
我想大多数人,应该都做不到。
但是没有换位思考的人,好多人都在重复着充当那个冷漠的人。
冷漠地行驶自己手中的权利,使用法律处理案件,实质上是在操控别人的人生。
但愿手中握有法律权利的人,都能有一颗仁慈的心,同时张开那双智慧的眼睛,千万不要放过每一个冤假错案。

03

曾经遇到一个涉嫌贪污受贿案件。
被告人之前特别讨厌刑辩律师,认为律师在办理案件时过于较真,给他的工作带来了极大麻烦,总感觉律师就像个搅屎棍,把一个大好局面整的臭不可闻。
但是,当这个曾经的裁判员,也沦为了运动员,开始和律师同场竞技,甚至还要有求于律师时,那个翻脸的速度绝对比翻书快多了。
律师再也不是搅屎棍,而是救命的希望,哪怕有可能只是一根一扯就断的稻草,那也绝不在趾高气昂,绝不再不可一世。
其实,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实际上,一个人不管身在何位,都应该做好自己,做好真实的自己,而不应该让屁股底下的椅子左右了自己做人的准则,当然更不能降低做人的底线。
因为,任何时代,世间的一切都在变化,变化是唯一不变的真理。
既然如此,屁股底下的那把椅子,也可能不定哪天就被人挪走了,甚至连自己的屁股都找不到了。
所以,椅子不是自己的,屁股也不一定,只有大脑可能才是自己的。
保护好自己的思想,做个思想自由的人,才有可能快乐的更久一点。
作者:邹玉杰律师
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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