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从五方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赵岩 通讯员 刘茜)近日,山西省印发加强全省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课程教育、队伍配备、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和管理责任五方面对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实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高校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或地方课程,保证每两周至少1至2课时。

通知强调,中小学校要确保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在绩效考核、评职晋级、收入分配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将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相关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市、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教研活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1次市(校)级以上培训。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1000人以上的必须设立标准化的、规范的心理辅导室,要单独设置、专室专用;不足1000人的要有相对固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场所。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应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小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学不少于1.5小时。

要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费列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中,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建立“一对一”精准包联重点学生机制,配备专门工作力量,实行台账化管理,及早实施有效干预和救治;鼓励学校聘请资深精神科医生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点对点进行心理援助和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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