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与进路——基于3个典型案例的研究
摘要:本文选取3个农民自组织作为研究案例,这3个农民自组织分属于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的3个村庄,具体分析其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现实逻辑。基于理论逻辑与现实逻辑的分析指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沿着组织及其成员经济利益最大化、村庄治理权力和治理地位的获取、组织公共精神培育及村庄公共价值实现的路径推进。村庄应基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及进路,采取选择性激励方法,激励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推进村庄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村庄治理;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进路
一、引言
推进村庄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之一为激励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当前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呈现不同状态。探索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逻辑和进路可为激励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提供方法和路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已有研究侧重于背景分析、可行性探索、参与状况及功能等方面,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理路、现实逻辑及进路等研究鲜见。具体而言,一是由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理论发展及理论演化路径等研究不足,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自洽性缺失和理路不明。二是由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环境、动机和目标等现实逻辑要素研究的缺乏,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呈现动力不足、规范缺失、程序紊乱、目标不明和效率低下等状态。基于村庄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状及学界已有研究局限,本文从三个方面探索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及进路:一是在分析公共参与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生态学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的基础上,探索这四个理论在村庄治理领域的应用及其对村庄治理现代化理论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而探寻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理论逻辑。二是基于贵州省道真县G村、安徽省巢湖市W村和浙江省杭州市L村三个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状态分析,研究三个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三是基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以及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三个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的不同点,探索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进路,进而探寻激励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方法。
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
研究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旨在基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理论基础,推演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理论必然性,进而明确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公共参与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生态学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等四个理论。
(一)公共参与理论逻辑
公共参与理论是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基础之一,解读公共参与理论逻辑可洞悉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理论必然性。公共参与理论是在汲取参与—回报理论、公众参与理论和公民参与理论等理论思想基础之上逐步演进而成的。因而本文从公共参与理论演进路径维度来分析其理论逻辑。具体分析路径为参与—回报理论逻辑→公众参与理论逻辑→公民参与理论逻辑→公共参与理论逻辑。
一是参与—回报理论逻辑。参与—回报理论是政治参与核心理论之一。Asher等(1984)在《政治参与》中提出了参与—回报理论,其基本观点可概括为公民政治参与心理预期、公民社会责任和公民政治参与实际收益三者之和大于公民政治参与成本。参与—回报理论逻辑可作如下阐释:公民是理性人,公民政治参与的理论逻辑在于追逐利益最大化,参与—回报理论基础为成本—收益理论。
二是公众参与理论逻辑。自20世纪50年代公众参与理论提出以来,公众参与理论得到了充分的应用和发展。如公众参与理论实现了由政治领域、法律领域向公共管理领域的拓展。在政治领域,公众参与理论被视为制度系统。如王锡锌(2008)指出,“作为一套制度系统的公众参与,不论是在国家宏观的政治生活中,还是在微观的行政过程中,都被理解为健全国家民主制度、提升公共生活民主性和公共性的重要途径”。在法律领域,公众参与理论的法律内涵可归纳为“公众所拥有的宪法权利、程序性权利和决策权利”(张辉,2015)。在公共管理领域,大多学者将公众参与看作公众参与决策权。如美国公众参与协会认为,公众参与是受影响的公众参与决策的过程。由此可见,公众参与理论核心为公众参与决策权。基于公众参与决策权维度,涂正革等(2018)在综合Shepherd等(1997)、Williamson(1996)等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指出,“现代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理论逻辑依赖于民主、政治和经济三大原则”。基于公众参与内涵分析及公众参与决策维度的理论逻辑分析,本文将公众参与理论逻辑概括为三个方面。其一,政府集权式决策理论上存在决策信息基础不充分和决策内容脱离实际等局限,而公众参与决策理论可规避集权式决策困境。其二,公众参与是民主思想和民权理念的外化和实践。公众参与体现了国家治理平权价值,即每个人都能平等参与国家治理;同时公众参与是实现公民治理国家基本权利的路径。其三,公众参与有助于提升政府合法性。现代政府合法性基础是民众认同,公众参与是民众认同政府的实践基础。
三是公民参与理论逻辑。Arnstein(1969)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基于公民参与内涵界定,公民参与理论逻辑可细化两个方面:其一,政府权力来自于公民让渡,当政府权力运用不当和低效时,公民有权监督政府权力运作和直接参与国家治理。其二,公民参与体现了分权思想,公共事务治理核心问题是权力问题,权力关系到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公平性,公民参与是权力配置公平的内在要求。
四是公共参与理论逻辑。20世纪60年代以来,鉴于公共事务治理危机,西方学者逐步对威权治理和精英治理等理论提出质疑,公共参与理论得以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20世纪90年代,公共参与理论实现了由传统公共参与理论向新公共参与理论的演进,公共参与理论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传统公共参与理论核心点包括民主诉求和参与决策两个方面。新公共参与理论核心价值涵盖三个方面:其一,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尹文嘉等(2014)指出,“公共参与不仅是基于民主的诉求,更是为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其二,推动社会问责。黄冬娅(2012)指出,“公共参与可以推动社会问责”。其三,分担政府责任。顾丽梅(2009)指出,“新公共参与主要倡导与强调的是公共参与不仅分享政府的权力,更重要的是分担政府的责任”。
基于参与—回报理论、公众参与理论和公民参与理论等理论逻辑的分析以及公共参与理论演进的探索,公共参与理论逻辑可归纳为六个方面。其一,基于参与—回报理论和理性人假设,公共参与理论逻辑之一为追逐利益最大化。其二,公共参与理论逻辑之二为公共部门决策方式存在局限性,公共参与决策方式可弥补其不足。其三,公共参与体现了公共事务治理中的民主价值和民权理念。其四,公共参与是权力配置公平性和合理性的内在要求。其五,公共参与是公共部门治理合法性提升的要求。其六,公共参与是推动社会问责、构建政府—公民责任共担机制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的需要。
公共参与理论拓展至村庄治理领域,丰富和发展了村庄治理理论。基于公共参与理论逻辑的分析,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可以具体划为六个方面。其一,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农民以组织化方式追求组织利益及村庄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必然结果,其理论逻辑基点为农民是理性人,其公共参与的动机和目标在于实现利益最大化。其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采取自主治理方式和多元决策策略,可以破解基层政府威权思想、管制思维和集权决策等诸多不足。逻辑起点在于应对基层政府治理方式缺陷。其三,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履行村庄治理民主价值和推进民权思想的逻辑必然。其四,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推进村庄治理权力配置公平化和合理化目标实现的要求。其五,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提升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合法性的必然结果。其六,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新公共参与理论核心价值在村庄治理领域应用的必然。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逻辑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2012)基于加勒特·哈丁的公地悲剧理论和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理论,提出公共资源的多中心治理理论,指出公共资源治理应实现多元自主化治理。理论逻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政府和市场治理公共资源困境,也即公共资源治理过程中存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等现象,提出公共资源多中心自主治理理论。二是多中心自主治理理论将多中心秩序、治理效率及社群利益三个方面相联系。其一,公共资源的治理秩序实现了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其二,公共资源治理效率得以提升。其三,多中心治理实现了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决策博弈化和治理目标公共化,由此推动社群利益实现。
多中心治理理论拓展至村庄治理领域,促进了村庄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理论形成和发展,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奠定了理论逻辑。基于村庄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理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可细化为四个方面。一是当前村民自治组织运作绩效低下,村庄呈现治理危机,其逻辑推理结果是鼓励农民组织化参与村庄治理,由此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有其逻辑必然性。二是农民自组织成为村庄治理主体,实现村庄治理主体多元化,村庄治理秩序实现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三是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推进村庄治理决策科学化、村庄资源配置合理化及运作效率化,由此实现村庄治理效率化。四是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实现村民利益、村庄集体利益和村庄公共利益等三方面目标的必然要求。
(三)行政生态学理论逻辑
行政生态学理论最早由哈佛大学的高斯教授提出,他将生态学引入公共行政学研究领域,认为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受到其所处的特定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与制约(王力等,2016)。里格斯从比较的角度,运用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行政问题,创立了新的行政理论体系。里格斯认为影响一国公共行政生态要素最主要有五种,即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沟通网络、符号系统以及政治架构。行政生态学理论逻辑可以细化为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生态学理论,随着行政生态要素转变,行政体系应相应转变。二是行政体系转变影响行政方式、行政行为和行政效率。基于行政生态学理论逻辑可知,行政生态转变对公民政治参与产生影响,致使公民政治参与发生相应转变。正如张舒婷(2011)指出,“公民政治参与理论逻辑是因受行政生态要素影响,相关要素状态转变促进政治参与调整,完善公民政治参与过程,推动民主政治发展”。
行政生态学理论在村庄治理领域的应用丰富了村庄治理理论。一是村庄治理实现体系化和系统化。二是村庄治理系统与村庄治理生态要素相关,要素具体包括村庄经济、社会、文化、沟通网络和村庄治理架构等方面。如杨新荣等(2019)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发展全面升级等乡村治理生态要素的转变,研究了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基于村庄治理生态理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是随着村庄治理生态要素转变,村庄治理系统发生相应转变,由此作为村庄治理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村庄治理主体也发生相应转变,农民自组织参与村庄治理和成为村庄治理主体之一有其理论可行性。由此看来,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村庄治理生态理论推理的逻辑必然。
(四)利益集团理论逻辑
当前学界不乏利益集团理论研究,其中三位学者研究较为经典,亚瑟·本特利(1908)指出,利益集团具有代表性功能;戴维·杜鲁门(1951)认为,利益集团是政治参与工具;罗伯特·达尔(1987)指出,利益集团通过博弈方式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虽然西方利益集团理论可能具有“损害公共利益、不同利益不能被平等代表和不同的利益集团不能平等地进入政府”(程同顺,2005)等局限,但利益集团理论可以解释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组织产生及其公共参与行为。一是利益集团产生的理论逻辑是具有共同偏好和利益需求的公民组成集团,目标在于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二是利益集团实现利益方式为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进而通过政策来获取资源和权力。
利益集团理论拓展至村庄治理领域,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奠定了理论逻辑。其可细化为三个方面:一是具有共同利益需求的农民形成农民自组织参与村庄治理,从而实现农民及其组织利益最大化。二是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实现利益最大化,其具体手段为获取村庄治理权力,推进村庄治理权力重构。三是基于村庄治理权力结构转变,村庄治理决策方式转变,推进村庄治理决策合理化和科学化,由此村庄治理实现效率化。
综合看来,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可从公共参与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生态学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等理论逻辑推演中得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不仅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提升了其政府认同性和社会认同性。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是现实逻辑的价值和理念基础,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以理论逻辑为价值导向,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在于实现理论逻辑的价值理念。
三、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 3 个典型案例
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是指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的现实依据和现实必然性,具体可以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原因、动机和路径等维度分析。本文基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3个典型案例分析村庄治理现代化程度不同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进而探索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进路。3个典型案例来自于本文2018年调研,案例选择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村庄选取标准是村庄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二是农民自组织选取标准是公共参与呈现不同状态。具体而言,根据村庄治理价值、治理主体、治理行为和治理绩效等指标来判断村庄治理现代化阶段;依据公共参与行为、公共参与态度和公共参与绩效等指标来判断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状态。依据上述标准,本文选取贵州省道真县G村、安徽省巢湖市W村和浙江省杭州市L村三个村庄及各自村庄农民自组织作为研究对象。
(一)贵州省道真县G村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
贵州省道真县为全国优质烤烟生产基地之一,烤烟业是道真县支柱产业。G村隶属于道真县D镇。D镇位于道真县城西部,距离县城27公里。G村位于D镇中心,全村共有农户1236户,人口5238人,其中农业人口4288人。G村村两委共有9名干部,驻村干部4名,G村村民主要从事烤烟生产和经营。
1.G村村庄治理现代化。依据G村调研资料,笔者从村庄治理价值、治理制度、治理主体、治理行为、治理能力、治理模式和治理绩效等七个维度分析G村村庄治理现代化现状。
一是G村的村庄治理章程和治理行为等村庄治理现代化指标体现了村庄治理价值以效率为主导。二是G村的村务制度共包括十二章四十四条。在村务制度基础上,村庄制定了《组务公开制度》、《组内财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议事协商制度》和《组规民约》等微观制度。然而G村治理制度仍存在村民反映规则缺失和农民组织参与村庄治理细则缺失等局限。三是G村的村庄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和组织化发展趋势。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志愿者服务组织和老年协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村庄治理。四是G村的村庄治理行为存在失范和协同困境。如村两委干涉烤烟专业合作社生产和经营,影响烤烟专业合作社市场化运作。村党委、村委会和村庄烤烟专业合作社三者的治理行为存在协同困境。五是G村的村庄经济管理能力不足,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社会管理能力差,村庄环境存在“脏乱差”现象,村庄存在“刁蛮横”等各类不正之风。六是G村在村民自治模式基础上,积极创新村庄治理模式,如“党支部+自管委”已成为村庄治理模式之一。七是G村的村庄治理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都存在显著问题。如村庄烤烟生产和经营低效;村庄社会存在不稳定因素,村民因自然灾害和资源争夺发生冲突;村民素质有待提升;村庄社会组织效率低下,如村蔬菜协会、养殖协会未能为农户提供有效服务。
基于G村村庄治理现代化现状调查分析,G村村庄治理现代化处于村庄管制阶段,村庄治理价值以效率为主导、治理制度有待细化、治理主体呈多元化发展趋向、治理行为欠规范、治理能力不足、治理模式有待持续创新及治理绩效低下。基于G村村庄治理现代化处于村庄管制阶段的村庄治理背景,G村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呈现与之相对应的公共参与状态及现实逻辑。本文选取G村DG烤烟专业合作社作为实证案例。
2.G村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道真县烤烟业呈现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趋势,已成为农民致富及财政增收的重要途径之一。为进一步推进烤烟业发展,D镇政府支持成立和扶持烤烟专业合作社发展。G村DG烤烟专业合作社在上述经济环境背景下产生。DG烤烟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为6万元,登记机关是道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烤烟专业化育苗、专业化机耕、专业化植保、专业化采收、专业化烘烤和专业化分级等方面。
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状况可细化为六个方面:一是合作社在公共参与文化宣传方面严重不足。二是合作社供给村庄公共物品意识强,但供给村庄公共政策意识非常弱。三是合作社公共参与态度积极性不高。四是合作社公共参与相关法律制度缺失和政策依据不足;公共参与决策制度较完善,实施制度、监督制度、沟通制度和评估制度等不健全,公共参与制度供给不足。五是公共参与行为方式单一。六是公共参与经济绩效低,社会效益一般。综合看来,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受制于村庄管制,但在村庄治理中发挥一定作用。
基于G村村庄治理现代化所处阶段和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状态分析,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G村村庄环境转变推动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其一,G村经济环境转变。G村正推进市场化改革,烤烟专业合作社要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需要实现烤烟技术改进和规避自然灾害风险,因而烤烟专业合作社必须同农技站和气象站等部门加强联系,推进公共部门改革,由此烤烟专业合作社逐步嵌入村庄治理体系。其二,G村社会环境转变。G村存在村民外出务工人数过多现象,烤烟专业合作社人力资源缺乏,为此烤烟专业合作社需协同村两委呼吁村民返乡,并推进村民务工制度改革。其三,G村治理环境转变。G村正推进村庄治理模式创新,如实施村庄微自治改革,村庄号召村庄老年协会等村庄组织参与村庄治理,烤烟专业合作社由此参与村庄治理。
二是DG烤烟专业合作社利益实现需要。为改进烤烟生产和经营,烤烟专业合作社需获得基层政府和村两委的支持,进而参与村庄治理。其一,烤烟生产和经营需优化烤烟技术和修缮村庄道路,因而烤烟专业合作社参与村庄公共物品供给,进而推进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其二,烤烟专业合作社安全和高效生产需推进村企安全管理等制度改进,因此烤烟专业合作社需积极献言献策推进村庄治理制度完善。
三是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约束性。其一,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受制于村两委管制。村两委管制致使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积极性受挫和参与绩效降低。其二,烤烟专业合作社参与村庄政治被动性。G村村两委为推进村民自治改革,要求烤烟专业合作社等村庄组织参与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听证会议,而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侧重于村庄具体公共事务治理,政治参与积极性不足,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一定程度上呈现消极特征。
综合看来,G村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可细化为三个方面:一是村庄环境转变。二是DG烤烟专业合作社以经济利益实现为导向。三是公共参与体现了工具理性而非价值理性。G村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呈现约束性、被动性和低效性等特征。
(二)安徽省巢湖市W村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
W村为安徽省巢湖市H镇下辖村庄。H镇位于巢湖市境西南部,W村位于H镇东侧。W村主要以种植水稻、棉花和油菜为主,村企主要经营渔网制造和粮油加工。W村村庄治理模式为村民自治,村两委成员共5名。近年来,W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充分发展,主要有蔬菜专业合作社、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村庄治理现代化推进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村庄治理现代化状况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状态及现实逻辑。
1.W村村庄治理现代化。W村村庄治理现代化呈现下述状态:一是村庄治理价值以机会公平为主导,尤其注重村民及农民组织经济公平的实现。二是村庄治理制度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而制定,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和村民代表会议等村庄治理制度逐步完善。三是村庄治理主体单一化,但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村庄富人、乡贤组织和村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村庄治理。四是村庄治理行为逐步规范化,但治理行为的信息基础、制度基础和协同基础等有待加强。五是村庄治理能力逐步提升,主要原因在于村庄农民组织在村庄治理中发挥协同作用,村庄整体治理能力日益提升。六是村庄治理模式一元化,但村庄积极推进村庄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模式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七是村庄治理绩效稳步提升,村两委逐步放松对村庄经济组织的管制,推进村庄市场化进程,村庄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村庄治理经济效率日益提升。村庄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产品供给和治理制度完善等提升了村民满意度,村庄治理社会效益逐步提高。
基于W村村庄治理现代化特征分析可知,W村村庄治理现代化处于过渡阶段,村庄治理现代化各项指标正逐步改进和优化。如村庄治理体系逐渐完善,村庄治理能力逐步提升,村庄治理有效性逐步增强。村庄治理现代化正由村庄管制向村庄善治过渡,但尚未实现村庄善治。W村村庄治理现代化处于过渡性阶段的特质影响村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状态及现实逻辑,本文选取W村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
2.W村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W村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200万元。合作社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水产苗种繁殖、水产品养殖;供应渔业生产资料;收购、销售社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水产品加工、贮藏、运输等服务;渔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合作社运作状况一般,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对W村村庄治理产生一定影响。
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状呈现下述六个方面特征:一是合作社对公共参与文化认知逐步提升,加强公共参与文化宣传,引导合作社成员提升公共参与权利意识。二是合作社公共参与意识日益提升,村庄基础设施类公共物品供给意识强,积极推动治理政策改进,治理制度供给意识逐步提升。三是合作社公共参与态度积极,积极争取村庄治理权力,力争成为村庄治理主体,公共参与效能感较强。四是合作社公共参与决策制度、监督制度和协同制度等村庄微观治理制度逐步完善。五是合作社公共参与行为逐步规范化,但公共参与权力边界有待明晰。六是合作社公共参与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都有待提升。
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受到理论逻辑与村庄治理现代化现状的双重影响,二者分别影响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的思维与行动逻辑。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可细化为三个方面:一是参与—回报理论导引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思维,公共参与意在实现利益最大化。W村村庄治理现代化处于由村庄管制阶段向村庄善治过渡阶段,村庄治理权力结构处于重构状态,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之一在于提升其在村庄治理中的地位,获取村庄治理权力。二是多中心治理理论导引下的合作社公共参与思维是促进村庄自主治理和村庄治理主体多元化,由此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之二为成为村庄治理主体之一,为此合作社试图推进村庄治理制度完善、村庄治理行为规范和村庄治理绩效提升。三是行政生态学理论导向下的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思维是实现公共参与与村庄治理生态相适应。W村村庄治理生态环境转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经济环境正实现由农业种植为主导向发展农业企业转变;其二,村庄治理主体模式、治理权力结构和村庄治理模式等逐步创新。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之三为实现组织利益的同时,逐步提升村庄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
纵观W村村庄治理现代化所处阶段特征、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状及现实逻辑,相较于贵州省道真县G村DG烤烟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逻辑,安徽省巢湖市W村DH渔业农民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特征可归纳为下述三个方面:一是公共参与利益回报由经济利益实现向村庄治理权力获取转变。二是公共参与价值目标实现由组织利益获取向关注村庄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转变。三是公共参与现实目标由提升村庄经济效益向推进村庄治理体制完善转变。
(三)浙江省杭州市L村F粮油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
L村隶属浙江省杭州市Z镇,现为镇级经济强村,共有农户596户,人口2043人。L村主要种植水稻、油菜和蔬菜等农作物,农业发展呈规模化态势;L村村企发展迅速,在村庄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L村村庄治理模式以村民自治为主导,近年来村庄逐步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6人,村民自治组织架构由村支书、村主任、村委员会和村监委等部门构成,L村为规避村两委矛盾,由村副书记兼任村主任。
1.L村村庄治理现代化。L村村庄治理现代化呈现下述特征:一是L村村庄治理价值兼顾效率和公平。其一,村庄于20世纪70年代末,筹资创办村企,90年代末组建实业集团,推动村庄经济发展,实现村庄治理效率目标。其二,村庄推进村企股权制改革,按村民贡献,分配股权,每年分红。推进村庄福利改革,实现村庄福利公平。二是村庄依据党的农村政策,完善村民自治条例,细化村庄治理微观制度,如依据新农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国家层级的农村政策,改进村庄治理制度。又如根据L村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和农村公民道德素质建设等地方政府政策,完善村庄治理细则。三是村庄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主体包括村两委、村监委、农民专业合作社、老年协会和乡贤组织等。四是村庄治理行为主要包括推进村民自治、供给村庄公共物品和制定村庄公共政策等方面。L村依据村民自治制度规范村民自治行为,如村民代表大会程序化,代表选举和会议议题确立实现程序化。L村的村民代表大会成员包括村两委领导班子和村民代表,村庄治理议题主要涵盖村庄整治、农业现代化和村庄文明建设等方面。又如村庄落实惠农政策,推行农业生产补贴政策,鼓励农民种植粮食。再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五是村庄治理能力强。其一,经济发展能力强。村庄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业职业化培训等途径发展村庄经济。其二,公共事务治理能力强。村庄积极推进道路修建、河道整治和污水治理等公共事务治理。其三,社会管理能力强,村庄通过网格化治理方式,实现村庄社会稳定。六是村庄治理模式实现由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其一,改进村民自治模式,村党委副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其二,创新村庄治理模式,如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两委+村监委”型村庄治理新模式。七是村庄治理绩效。村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都得到大幅提升。
基于L村村庄治理现代化现状分析,L村村庄治理特征可归纳为村庄治理价值兼顾效率和公平、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制度明细化、治理行为规范化、治理模式多元化、治理能力强和治理效率高等方面。由此可见,L村村庄治理现代化处于善治阶段。L村村庄治理善治化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奠定了现实基础。本文选取F粮油专业合作社作为实证案例。
2.L村F粮油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F粮油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合作社成员120人,合作社运作状况良好。合作社秉承“诚信、专业”的经营理念,坚持用户至上和质量第一。合作社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粮油作物;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合作社在L村村庄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F粮油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状况如下:一是合作社公共参与文化氛围浓厚,合作社对公共参与认知、情感和评价都比较高。如合作社认为公共参既是权利又是责任,合作社成员具备集体理念和责任意识。二是合作社公共参与意识强,合作社对于村庄公共物品和公共政策的供给意识都很强。三是合作社公共参与态度积极。如积极参与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庄公共事务,公共参与效能感强。四是合作社公共参与制度完善。五是合作社公共参与权力边界明晰,公共参与行为规范。六是合作社公共参与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都比较高。
基于L村村庄治理现代化所处阶段及F粮油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状况分析,F粮油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参与—回报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的理论导向下及L村村庄实现善治前提下,F粮油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实现由追逐经济利益向兼顾经济利益及实现合作社公共价值转变。二是基于行政生态学理论,F粮油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应随村庄治理环境转变而作相应调整。当前L村积极推进村庄文化礼堂建设、村民道德建设和村庄民主恳谈,由此村庄治理文化得以繁荣、村民素质得以提升,村庄民主得以推进。由此F粮油专业合作社公共参与现实逻辑之二为培育公共参与文化,增强合作社成员社会责任感,进而培育合作社公共精神和实现村庄公共价值。
四、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进路
基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解读以及贵州省道真县G村DG烤烟专业合作社、安徽省巢湖市W村DH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浙江省杭州市L村F粮油专业合作社等三个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分析,本文在进一步归纳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特征基础之上,指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进路。
治理现代化处于管制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有两方面。一是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之一在于实现组织及成员经济利益。二是村庄治理现代化管制阶段特征及村庄治理环境转变影响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之二在于与村庄治理生态相适应。村庄治理现代化管制阶段特征如下:治理价值效率化、治理制度体系化欠缺、治理主体单一化、治理行为规范化不足和治理绩效低下。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基础为突破村两委管制以及村庄治理政策约束,追求组织及成员经济利益最大化。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呈现工具理性和被动性两方面特征。
治理现代化处于村庄管制阶段向村庄善治阶段过渡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有两点。一是村庄治理环境逐步优化,虽然村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还呈现管制特征,但村庄逐步推进治理主体多元化和治理方式改进,如完善村民自治架构和改进村民自治方式。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之一在于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时,协同推进村庄治理改革。二是公共参与导向兼顾经济目标实现和治理权力获取。由此看来,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包括经济逻辑和权力逻辑两个方面。同治理现代化处于管制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相比,公共参与逻辑实现由单一获取经济利益向获取经济利益、追逐村庄治理权力和提升治理地位转变。
治理现代化处于善治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有三个部份。一是随着公共参与文化培育和公共参与意识提升,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之一在于实现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二是基于村庄治理善治化,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之二可细化为三个方面:其一,履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主体职责。其二,实现村庄公共利益最大化,不仅仅是农民自组织及其成员经济利益最大化。其三,村庄治理有效性提升,实现村庄治理绩效最大化。三是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之三是实现村庄治理公共价值,推进村庄民主,实现村庄正义。综合看来,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呈现公共价值导向、传递公共精神和主动参与等特征。
基于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分析,本文认为,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进路可阐述为农民公共参与逻辑沿着经济利益实现→村庄治理权力获取和治理地位提升→村庄公共价值实现的路径推进。
基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进路,依据集体行动逻辑下的选择性激励理论,笔者认为,为激励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各村庄应采取选择性激励方法。一是治理现代化处于管制阶段村庄应为农民自组织经济利益实现提供优良制度环境。其一,改进村庄治理制度和治理方式,为农民自组织经济利益实现和公共参与提供政策基础;在治理方式上实现由管制向服务转变,为农民自组织发展服务。其二,宣传公共参与文化,培育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意识和公共参与精神。二是治理现代化处于由村庄管制向村庄善治过渡阶段的村庄应为农民自组织参与村庄治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权力基础。村庄治理应实现治理价值、治理制度、治理主体、治理权力结构、治理方式和治理行为等方面改进,推进村庄善治。三是治理现代化处于善治阶段的村庄应注重治理主体间协同与治理行为协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激励方法在于给予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认同,提升公共参与效能感,进一步培育农民自组织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村庄应根据村庄治理现代化阶段特征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采取不同激励方法,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激励方法应采取逐步推进策略。
五、结论与展望
治理现代化处于不同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呈现不同状态,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也有所不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内蕴于公共参与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行政生态学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等四个理论之中。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现实逻辑受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理论逻辑、村庄治理现代化阶段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状态三方面因素影响。当前村庄治理现代化可细分为村庄管制阶段、由村庄管制向村庄善治过渡阶段和村庄善治阶段等三个阶段。村庄治理现代化各阶段,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依次如下:一是治理现代化处于管制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在于实现组织及成员经济利益。二是治理现代化处于由管制阶段向善治阶段过渡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在于获取村庄治理权力和提升治理地位。三是治理现代化处于善治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在于培育农民自组织公共精神和实现村庄公共价值。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进路为沿着组织及成员经济利益实现、村庄治理权力获取和治理地位提升以及农民自组织公共精神培育与村庄公共价值实现的路径推进。基于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及进路,村庄应采取选择性激励方法,促进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从而推进村庄治理现代化。
村庄治理现代化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政策和公共参与理论在村庄治理领域和农民公共参与组织化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政策导向下,当前全国村庄正积极推进村庄治理现代化,然而村庄治理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各村庄由于经济现代化程度不同、社会结构各异、乡村文化有别,村庄治理现代化呈现阶段性特征有其客观必然性。村庄治理现代化要求实现村庄治理主体多元化和组织化,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是推进村庄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受制于村庄治理现代化程度,因而处于治理现代化不同阶段村庄的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不同。随着村庄治理现代化推进,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会依据村庄治理现代化阶段特征作相应调整,由此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呈现一定的逻辑进路。村庄治理现代化和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逻辑及进路研究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公共参与组织化研究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和研究思路。
来源:《农业经济问题》,202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