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只金毛的不期而遇
在家待了一年左右,机票被取消了两次之后,今天终于坐上了回校的火车。
打开电脑,本想写写这一年的回忆高光,但是发现有篇之前写的文字一直没结尾,就先在飞驰的夜色里敲完了最后一段。
最近遇到了一只金毛。算起来,他是第5只和我交情不浅的金毛。
我很喜欢和他认识的方式。遇见他的那个日子给我们准备了很好的黄昏,阳光是那种即使看过千千万万遍,还会希望在第二天看到的加州柑橘色。虽然北风割脸,但是天空在认真地用饱和的暮色护送着放学的小朋友回家。
在电脑前敲敲打打了一整天,为了不变成一朵蘑菇,我决定去走走。本来打算出门右转,到旁边的公园,顺便买一罐牛奶。不过迈出小区大门的那一刻,我的两条腿选择拒绝大脑的计划清单,径直左转——可能那天,它们忽然想去左边空阔的公路上看看日落。
我先是看到了那颗熟悉的太阳,像葡萄柚刚刚对半切开的剖面;然后看到了一团毛茸茸的金色,那团绒毛化的阳光也看着我。我一步步靠近他,他的耳朵一点点竖起来。直到我们在那条缓缓滑动的晨昏线里交互了眼神,他才开始转着圈摇尾巴,不停地把头和爪子塞进我手里,快乐得仿佛和我是久别重逢,而不是陌生的偶遇。
我经常在夜半无人的时候和他在小区里游走。深夜的时候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其他狗,我们可以各自安静地思考人生和狗生,唯一的连接是一条蓝色的牵引绳,端点A是他的脖子,端点B是我的手腕。
夜深了,狗子的能量不再是顶格满,所以他只是慢慢地走,细细地嗅,不再像白天那样,在人气蒸涌的气味王国里横冲直撞。世界静默,流云遥远,我们的脚步声彼此重叠。
我总是惊羡于狗子们对世界持续不断的新鲜感和好奇度。他们永远不厌其烦地一头扎进走过许多次的水泥地和草丛,永远不区别对待人类定义的污浊和芬芳,永远对声音机警,永远对气息敏感。
我嫉妒他们黑黑的圆鼻子里暗藏的天赋。因为我不能像他们一样,闻出深冬和盛夏时月光的变化,闻出哪朵野花才是春天的第一阵颤抖,闻出新生儿迅速分裂的细胞,和灵柩里慢慢枯涸的眼窝,闻出衬衫里因爱而升的体温,和虚伪迎合背后不断呐喊着的逃离。嗅觉为狗放映的电影,我永远无从想象。
我也很羡慕他们软趴趴的大耳朵里复杂的沟回。他们因此听到沙滩下淡菜的呼吸,听到一次力图把对方箍进自己身体的拥抱,听到霓虹招牌里的电子碰撞,听到橡木塞如何偷偷啜吸红酒,听到隧道里飞驰的四脚铁壳两道试探的灯柱,听到身边人的焦虑,狂喜,迷惑,羞涩,讶异。
我和旺仔,哦,这是他的名字;我们在通向地库的甬道上走着。我们看远处寺庙的轮廓,看为数不多亮着的窗格,看谁家的吊灯有最温暖的光晕,看空落的街道上兀自倒数的红绿灯,看绝尘而去的轰鸣摩托,看出租车司机伸出的一只夹着红塔山的手。我们看到小区的开始挂上了红灯笼,我忽然想起去年挂红灯笼的时候,我牵的还是另一只金毛狗子。
我也经常被自己的意识提醒,他们都不是我的,所以我们在彼此的生命胶卷上,自然只能留下短暂的一截;即使他们是我的,能延长的帧数也不会超过24的太多倍。不只是他们,这一遭人间的旅行,本就是一场盛大的路过。
不知不觉走到家门口,旺仔示意自己已经遛好了,今晚做梦的素材已经在脑子里躺好了,我也胡思乱想得差不多了,于是一起回家。我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拿出来,他蹲坐在旁边看着我,竖着耳朵,歪着头,然后成功被来回升降的晾衣杆吓到;我洗漱、铺床,他叼着我的拖鞋趴到我的地毯上,眼观鼻,鼻观我;我坐到书桌前开始噼里啪啦殴打键盘,在左右横跳的光标里,旺仔的梦度过了序言和引子,他低声呜呜叫,不知道此刻他的睡眠故事幸不幸福,糟不糟糕。
我克制地掐灭了台灯,轻轻探进被子里,不想搅了旺仔平缓的呼吸。然而他显然是醒了,从地毯上站起来,舔舔我的手背,迷迷糊糊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趴下resume自己刚刚摁了暂停的梦。不可避免的,这一幕同样熟悉得很窝心。不过曾经这么做的那只金毛,现在大概已经变成了一个聪明安静的小姑娘,喜欢吃鸡蛋和饺子,星期天会去打网球,有更多的人爱她关心她。在这种时候,我总会纵容自己相信世界上存在转世轮回这种事。
旺仔大概是我认识的金毛里,对探索世界的热爱最诚挚的一个。他带我探索小区里每一个目之所及和不能及的角落,探索内心秘而不宣的情感,探索十二月的枯叶下为春天蓄势的花朵。开车带他出门的时候,他总是强烈要求把头伸出窗外,不停耸动湿漉漉的鼻子,像收集信号的天线一样,抓取着世界的新鲜动向。
写到这儿,发现电脑快没电了。火车在京九线上一路向南,刚过了衡水,朝着山东爬行。下午旺仔送我到北戴河火车站,他看上去依旧快乐得动力十足。刚才妈妈说,旺仔晚上发现我不在家,去每个房间找了一圈。希望下个冬天我回家的时候,他还记着属于我的气味,还记着这个和他半夜散步、一起做梦的人,笑着飞奔向我。
当然,不记得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从头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