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校:玉宵宝鉴--官司

1、官灾患难远近得失
命值返吟者,主他乡死亡凶兆。若值伏吟者,主在家地得失,若值返吟者,外处或吉或凶。
但本命日时,得本命为伏吟者,或相冲为返吟者,值本命,则伏吟本命,在本地为吉,返吟者则他乡有吉。若得相刑者,又见旺气克身,则官灾凶事。
若死气多,经灾难多,休气多,经祸患或病灾多。是干远支近,又次下纳音更近,又有远者,而视于远者之近。在胎主幼年,月主初年,时主末年。
2、往来魁罡相见,官警杀手争讼
辰戌往来,四柱见之,为公务人、为狱官之人,为杀手,为官司之人,为不义之人。若四柱得旺官相财者,是因做不义之人而得之。不得旺相者,主是不义之人或为愚昧下贱人也。若旺多在辰戌者,为狱中之官。若相多为生在辰戌者,为不讲道义之人。死囚休废者,为杀手、狱警、争斗诉讼或不义之人。
3、乙辛丁巳亥酉六阴全见,官事口舌阴人常有
此通六壬之法。乙为六合,主私事;辛为太阴,主暗昧;丁主女人,丁同午,午主妾;巳亥赤口,主口舌;酉主门户,故言官事口舌阴人常有。
4、甲寅辛丑,因官事刑凶
六壬之法,甲为功曹,为陪官秘书之职,辛到丑,辛为甲官,丑为辛之官墓。下有辛丑土伤甲寅水,故因官事而有灾刑或凶咎之象。
5、巳子休囚,阴谋争讼
巳者太乙,子者神后。子主阴淫,巳主争讼。日时见之主此言。如子日、巳时、未月生,六月水死在巳,火休在未,主阴谋争讼。
6、辰多斗讼官嗔chēn 
辰为天罡主争斗公讼,亦为争论,发怒,生气。
7、戌见凶顽小辈。
戌为天魁,主虚诈,因被陷害本者为青少之人。
8、申巳寅全刑,定官刑嗔讼
寅天成,申天史天马,巳太乙,皆为官讼之神。若四柱见之,主应刑狱官嗔chēn之兆。如寅年、巳月、申日时是也。
9、巳逢寅地,尊官有失
寅为功曹,寅刑巳,巳到寅者而受其刑,尊官有失。己巳日人得甲寅,或壬寅日者为是。
10、酉逢戌鬼,门病小人相害
戌为火之墓,酉为旺金之,金火相加,非病即害。又戌主卑下,又主小人相害。
11、官逢败地也不仁
身干立于败地,见官杀而为鬼害。
望之人,若带鬼煞咸池者,非才艺人即为山村巫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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