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加缪荒诞哲学的文学表现

  ——浅析小说《局外人》

  文/张月

  阿尔伯特·加缪(Albert Camus,1913-1960)是法国存在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1942年,加缪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局外人》,该书作为加缪早期存在主义哲学思想的反映,被评论界认为是当代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小说从来都是哲学的形象化”①,这一观点集中的代表了加缪早期对文学与哲学的关系所持有态度。而他在同一时期发表的小说《局外人》被萨特看作是对《西西弗的神话》的最形象的诠释。柳鸣九先生在《<局外人>的社会现实内涵和人性内涵》一文中也表示:“《局外人》与《西西弗的神话》同属加缪的前期创作,两者的创作仅相隔几个月,一个是形象描绘,一个是哲理概括,两者的血肉联系是不言而喻的。从哲理内涵来说,《局外人》显然是属于《西西弗的神话》的范畴,在莫尔索这个颇为费解的人物身上,正可以看见《西西弗的神话》中的某些思绪。”②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柳鸣九先生认为莫尔索的人物形象与西西弗的形象具有一定的互文性。加缪本人从未对萨特的评论提出过异议,他本人也始终强调自己不同体裁的作品之间的密切联系。

  一,《局外人》中的荒诞感

  加缪的存在主义哲学观着重强调的是荒诞感。世界是荒诞的,这种荒诞感的产生是由于人对世界的合理的期望与世界本身不按这种方式存在之间的对立。这种人和生活的分离,演员和布景的分离,正是荒诞感。加缪认为,面对荒诞感,人有三种反应:一是自杀;二是在人的生活之外寻求意义;三是在生活之中创造意义。人认识到了世界的荒诞和生活的痛苦,但是他并没有被荒诞感打败,而是面对生活的有限性和无目的性而又藐视荒诞,以积极的、创造性的态度对待生活,从中创造意义和价值。

  由小说《局外人》的题目可以看出,它正是对加缪的哲学观点的诠释。“局外人”意味着人与周围环境完全分离,人不再对一切———甚至不再对于自身的生存———感到兴趣。这并不只是故事主人公莫尔索的感受,而是20世纪上半叶西方社会的一种普遍的生存体验。人与生活脱离,荒诞感便油然而生。莫尔索以冷漠的态度看待社会,他仿佛是一个游离于社会的“局外人”。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在开篇写道“: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③莫尔索不仅不知道母亲的死的确切时间,而且在灵堂里,他拒绝瞻仰母亲的遗容,还打瞌睡、喝咖啡和抽烟。在母亲葬后的第二天他便会了女友,看了一场电影。在女友玛丽问他想不想结婚时,莫尔索也认为无论怎么样都行,结婚与否,爱与不爱都是毫无意义的。在莫尔索进入狱中之后,他每天所要做的就是消磨时间,回忆一些往事,并把这些有限的往事不断完善扩展,以此消磨越来越空白的时间。

  在传统伦理习俗看来,莫尔索的这些行为无疑是“没有人性”的,是离经叛道的。然而在莫尔索看来,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周围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存在,甚至连对待自己的生命也采用漠然的态度。他成了自己生命的局外人,他只遵循自己的生活规则,他的一切行为和思想方式都无法为社会所接受和容纳。他认为这个世界没有意义,没有生路,他意识到世界的此在方式与人的种种欲望之间总是充满了矛盾,意识到人同世界、人同社会之间的不协调。因此,这样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莫尔索与社会和生活分离了,这种分离便导致了荒诞感。

  二,“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对立产物——局外人

  《局外人》的主人公莫尔索并不是一个病态的厌世者,也不是穷困潦倒之辈。加缪强调指出莫尔索是“一个贫寒的、一无所有的、热爱阳光的人。”④小说的第一部分展示的正是莫尔索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他与所有人一样,有一份工作,按时上下班;与邻居友好相处,正常来往;与女友一起享受大海、阳光和生活的乐趣。这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却透出一些荒诞以为,日复一日的办公室工作消耗生命,平庸、单调、无聊、枯燥成了生活的本质体现。莫尔索习惯于这种生活,没有逃避和改变生活的愿望。他满足于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为了生存而工作,为了性欲找女伴,吃饭、睡觉都是为了满足身体最基本的需要。他的生存几乎是“动物性”的,只是凭感觉、凭本能生活,完全从属于人的自然属性。莫尔索曾对他的律师做过这样的解释:“他有一种本性,就是他身体的需要常常会扰乱他的感情,”,如疲劳、睡意、阳光的刺激等等会打乱他情感的流露,他首先服从身体的需要。

  莫尔索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人,他有自己的生活哲学:“生活是不会改变的,所有的生活都一样,我一点都不讨厌现在的生活。”“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改变我的生活。仔细想想,我并非不行。我上大学时胸中的确有许多雄心壮志。但当我不得不辍学的时候,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一切都无关紧要。”他满足于当下,没有可回忆的过去,没有对未来的憧憬或忧虑,是享受现在生活所提供的一切,没有远大计划,没有崇高理想,没有虚度时光的不安与内疚,一切对他来说都一样,都具有同样的价值,都无所谓。基于这种生活哲学,他拒绝了老板请他领导巴黎办事处的建议。他听从自然的安排,不作任何努力,一切努力在他看来都是徒劳无益的。他的生活正是加缪在《西西弗的神话》中所描述的荒诞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以消耗人生、看重当下为主要特征,注重生活的量而非生活的质。这同样也是一种虚无个人主义的人生观,蜷缩在个人生活的狭小范围里,对周围的一切采取无所谓的态度,看破红尘,产然度外,是“意识到一切都是荒诞的人”。

  莫尔索对一切事物的超然的态度、“自然人”的生活方式,是他显得与社会格格不入,形成“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对立,从而成为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局外人。莫尔索爱他的母亲,但他说:“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所有智力健全的人都多多少少期望他们所爱的人死去。”他似乎总是要揭示出强烈情感的真实内涵,使人在惊诧中不得不接受这一真实。按照社会道德规范,他并非有意触犯,而是本性使然。社会的卫道士——法律机构却无法接受这样一个无视的人,视他为洪水猛兽,要以极刑处置。莫尔索并非因杀人而被处死,更多的是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加缪得出的结论是:“社会需要在母亲的葬礼上痛哭的人。”“在我们的社会里,所有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痛哭的人都可能被处以死刑。”以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社会权力机关在审理莫尔索的杀人案过程中,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莫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的表现上,而忽略了杀人本身。检察官宣称莫尔索完全不了解这个社会的基本的规则,对社会道德规范一窍不通,他与这个社会毫无关系,是一个冷漠无情、没有灵魂、残忍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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