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谁的乡,随谁的俗?

某个周末和朋友一起去海滩玩。法国小哥拿出一条浴巾裹住自己换泳裤,刚换好,不远处一个MSL男人跑过来,大吵大嚷地指着法国小哥说:你不能在这里换泳衣,你应该去卫生间!
法国小哥诧异地说:我已经裹上浴巾了啊!
“裹上浴巾也不行!”MSL男人指指不远处他的妻子,又指指坐在旁边的我和另一群女游客,说:“这里有这么多女人,你TM就是不能这么做!”
男人的表情特别激动,嘴里还骂骂咧咧。事发突然,我们都被吓住了,法国小哥本来还想说什么,看这男人愤怒的样子又忍住了,一旁的德国小哥赶紧抱着自己的泳裤跑去了卫生间,我和另外几个朋友则都傻呆呆地坐在那里,完全不知该做何反应。
等到男人走后,我们才逐渐缓过神来,也开始觉得不对劲。一方面当然是因为他说话的语气。老实说,在丹麦,我们很少会见到有人大吵大嚷的时候,即使有不满,通常人们也会用礼貌或者调侃的语气指出,而这个男人在说话的时候,带着很多F***这样的单词,如此粗鲁无礼极为少见,让人愤怒。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根本没有权利对我们提这样的要求。
首先,围着浴巾换泳裤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海滩人很多,厕所很小,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换,甚至有的女士也是如此,这没什么奇怪,也没有哪条规定不允许如此。我们唯一激怒他的原因,可能就是离他和他的妻子近了一点,朋友的动作恰好在他们的视线内,但是也并没有故意或意外地露点啊。
再退一步说,就算不围浴巾,直接全裸,也不算什么。因为这里是丹麦,在海滩上裸体是完全合法的,一年四季都能在海边看到裸泳的人。大家就直接在海滩上脱衣穿衣,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旁边人看到也不会觉得奇怪。此时此刻,就在我们身边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就是约定俗成的裸泳区,一丝不挂的男男女女随处可见。这就是丹麦的风俗,也有丹麦的法律保障。
中国有句老话叫入乡随俗,是说到了别人的地盘,就要尊重别人的风俗习惯。如果我们现在是在一个保守的MSL国家,我们当然要遵守他们的法律和风俗,但现在是在丹麦,即使大家信仰不同,但只要丹麦法律允许的行为,别人就没有权利来指手画脚。
其实,就在这片海滩上,既有刚刚说的赤身裸体的老外,也有全身裹得密不透风,甚至下海游泳也裹着头巾穿着特制的长袖长裤泳衣的女士。我们既不能嘲笑那些裸体者,也不能对那些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士指指点点,因为这是人家的权利。只要不违法,人家爱怎样怎样,不干涉,不评价,这是最起码的礼貌和尊重。
如果这位先生和他的妻子不喜欢看见别人这样换衣服(虽然我不理解为什么挡住了也不行),他可以选择不看,或者干脆不来这片海滩,但他有什么权利要求我们必须遵守他的道德标准呢?
这件事往小里说,可能只是一个生活中小小的摩擦,但往大里说,可能就暗示着一条很可怕的文化鸿沟。意味着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是拒绝换位思考的,和他们一样的都是天经地义,和他们不一样的都是对他们的侵犯。好比一个人说:我说的都是真理,你说的和我不一样,那你就一定是错的。不容质疑,不容反驳,不容争论。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是很可怕?
同样还令我反感的事情是,他把别的女人,包括我也划进他的阵营,摆出一副是在为所有妇女争取权利的样子来进行道德绑架。我真的很想对他说,我不反对这种行为,我也不需要你代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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