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沙柳寨村
威县固献乡沙柳寨村位于威县县城东15公里处,邢台至临西的S326公路从村南穿过,南侧1.8千米为邢临高速。西北距献固乡政府3.5千米,南距郭村1.7千米,东距罗庄村1.5千米,北距红桃园2.3千米,西北邻靠魏家村、侯家村。村子南北长870米,东西宽900米,村落形状呈方形。
村子周边为平原,是历史上古黄河、古漳河冲积形成的平原区。地势平坦,土层深厚,质地适中,土质以轻壤土为主,垦殖历史悠久,宜农宜牧。沙柳寨村是一个传统的古村落,是中国近代史上重大历史事件义和团运动起源地。见证了中国近代史的发展,承载了义和团运动的起源与发展,是难能可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沙柳寨村赵三多是义和团运动史上唯一身历运动始终的重要领袖。村内保存的“义和拳议事厅”是义和团运动的历史见证。2000年河北省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6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史迹有:义和拳议事厅、赵三多故居、赵三多墓地。
一、村庄历史
沙柳寨村共有村民2840人,耕地4100亩。地势平坦,种植棉花、粮食等农作物。村子原名沙耳寨,据《威县地名志》记载:明代前老沙河古道在此有个耳朵形的弯,明代初自山西、山东迁民来此建村定居,取名沙耳寨,并铸大钟一口上刻“沙耳寨”三字(此钟1958年砸坏)。后来因村子周围柳树成林,更名为沙柳寨。
威县旧有四乡,即川义、礼义、大安、楼鸾,后将四乡分为十社。民国十八年版(1929)《威县志》中称即改名为沙柳寨,俗名为沙而寨,属威县南路。
沙柳寨是一传统观念极强的村落,村民长期受中华传统的教育,其影响已殖入骨髓。特别是这一带为梅花拳传播地区,道教文化传播更为广泛。沙柳寨村北有梨园屯村,清代康熙年间在此修建了玉皇庙。在清代初期是禁止西方传教士在华传教,鸦片战争之后,大量传教士借助鸦片战争的'胜利成果’而进入中国,山东与河北地区成为西方传教的重要地区。东西方思想的冲突也愈演愈烈。
同治年间,西方传教士来到这一带传教,不久就发展了数十户教民。因梨园屯村玉皇庙拥有义学地多亩,教民向村首提出划分玉皇庙义学地。同治八年新正月十九日,梨园屯村三街会首与地保结合,同教民商议分亩。教民分到地后交给传教士后,传教士则自行拆毁了庙宅拟盖教堂。村民激愤,形成了村民、教会和官方等之间的纷争,这场纷争成为义和拳运动的导火索。
赵三多生于威县沙柳寨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他自幼习拳,深明大义,富有民族气节,广收徒弟两、三千人,是梅花拳的第十四代大师。
光绪十三年(1887)春,教民扩建教堂房屋,激起民愤,村民拆堂建庙,执械阻止建堂。村中有阎书勤、高元祥等“十八魁”的侠士,以武力护庙。并请赵三多梅花拳支援。在梨园屯摆会“亮拳”三天,向官府和教会示威。赵三多的梅花拳“一夜即呼聚万人”,令清政府和外国教会十分震惊。1898年10月,赵三多领导的义和拳在蒋庄马场祭旗起义,揭开了义和团运动的帷幕,它所提出的组织名称与旗帜口号,为直隶山东许多反洋教的民间组织所接受,义和团运动由此得以迅速发展。在清军的镇压下,轰轰烈烈的“扫清灭洋”大起义失败了。赵三多等起义首领惨遭杀害。
2000年10月,在威县召开了“义和团运动1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大院校及美国、德国、英国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进行讨论,并对义和团发源地沙柳寨村进行了学术考察,确立了威县义和团运动发源地的历史地位。
二、建筑文物
沙柳寨村至今保留着传统村落格局,建筑为北方冀南平原区样式,即以平顶房为主的四合院建筑,房屋以青砖和土坯为建筑材料,院落多用土坯并用白灰抹平,墙头上施布瓦或以麦秸为顶。村中正房高于配房,多面阔三间或五间,进深为一间。室内装饰以花棂隔断分间,中间为厅,传统陈设有八仙桌和太师椅、几案,两侧为卧房。厨房及杂物间常设于厢房。院落铺地以青砖为轴线,室内以青砖漫铺,样式有顺铺、丁铺及斜方格等法。
民居院落间各自散水并留出过廓形成街巷,这些街巷走向自然,分布合理。在一些大街与宅院的丁口常常设在庙宇,供奉土地、玉皇等神位。
沙柳寨村现保存义和团旧址史迹主要有:义和拳议事厅、赵三多故居、赵三多墓地。
义和拳议事厅位于威县县城东部15公里处的沙柳寨村西北隅,赵三多等义和拳首领当年计议军机大事的场所。策划威县蒋家庄马场起义(1898年秋爆发)的地方。始建于清代,我国北方传统民居。院落东西宽16.5米,南北长21米,占地面积315平方米,院落南、东及西为围墙,院门位于西围墙南端,议事厅为正房,坐北朝南,位于院落北部,面阔五间,15.5米,进深一间前出廊,5.7米,东、西梢间建有耳房。廊前三步踏跺。檐柱与额枋节点安装雕花雀替,柱础为覆盆式。明间辟门,次间安装木窗,梢间在前廊辟门。明间门上方挂木质牌匾,阴刻行书“义和拳议事厅”六字。在院落西南角建有“赵三多纪念碑”碑亭。1986年威县人民政府拨款进行修复。
“赵三多故居”距义和拳议事厅60米,亦为一典型普通民居,院内有北屋三间,西屋三间,北屋内为赵三多一家用日常旧式家具和兵器;西屋内陈列着旧式织布机、纺车、炊具、农具等;院内有练武用的梅花桩,在这里能真实地感受到浓郁的尚武风习和冀南农家风情。
“赵三多纪念碑”碑亭,四角攒尖式,通高5.5米,亭中树立“赵三多纪念碑”,碑阳行楷书写碑名,碑阴为赵三多纪念碑碑文,共18行,行50字,记载赵三多生平事迹。1986年威县人民政府修建。
“赵三多墓地”位于沙柳寨村北500米,为赵氏家族墓地,现保存有赵三多墓碑。
三、重要事件
飞地梨园屯:“飞地”即指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山东冠县有块飞地“河北十八村”,历史久远,有说起源于南北朝,还有说始于元明,至今没有定论。飞地的边界北越馆陶县、邱县,东界在清河县的清河屯,西界为威县的方家营,南界是威县的沙儿寨,北界南宫县的红河村。处于山东和直隶交界处,又远离衙门的管辖,当地人称为“插花地”。据文献记载,这块飞地旧有十八个村,后增六个村。包括梨园屯、小里固、葛家寨、小葛寨、陈家庄、陈固,这六村为冠县清渊乡;红桃园、孙庄、蒋家庄、固献,这四村为冠县博陵乡;王世公、小王曲、西小庄、祝家屯、梁庄、常庄、鸭窝、孟官庄,这八村为冠县崇文乡;田村、干集(时称中兴集)、后店、西河口、东赵村、宋家屯,这六村为冠县弇山乡。“河北十八村”的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口传资料说:“俺们庄东二里、西二里都是威县地,西北十二里是丘县地,北十二里是南宫地,南十二里是鸡泽地,向东南十五里地是临清地,靠南十里是曲周地,西五里地有广宗地五顷,离冠县城百三十里地”。《冠县志》对其飞地记载“突出于河北省清河、威县之间,距城百三十里,地势远隔,风俗攸殊,盗匪充斥,民教杂处”,“孤悬境外,隐然独立一小邑,控制既鞭长而莫及,治理亦梗塞而不通”。
梨园屯又名李阎屯,属东昌府冠县。虽属冠县,但在直隶威县境内。梨园屯位于十八村的西南边,是十八村中是最大的集镇,约有300户人家。这里有条大道把村子分为前街、后街和西街三个街区,逢五逢十便有集市,而且还有一些固定的店铺,是这个地区的商业中心。
庙堂之争:天主教最初是由直隶东南代牧区传播而来,后来教务由于行政隶属的关系,接受山东天主教会的管辖。山东北境的天主教属意大利方济各会,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方济各会从武城十二里庄本堂和临清小卢庄本堂派出神父,到梨园屯等村传教。梨园屯等十八村的天主教发展很快,到19世纪末叶,小李固庄、陈固村、后店村、梨园屯、鸭窝村、固献村、赵村、王曲村、东小庄、孙家庄都建有教堂,红桃园村还建有一座洋式大天主教堂。
梨园屯村原有义学一所,义学后有玉皇庙阁数间,学地38亩。后来义学已废,庙阁也已倾圮。1869年,梨园屯村20余户教民向村中首事提出,请分给一块义地庙产修建天主教堂。经庄首公议,同意将义学、学地由庄民按四股均分,并立分单“立清分单冠县邑北境梨园屯圣教会、汉教会,因村中旧有义学一所,护济义学田地三十八亩,日久年深,风雨损坏,墙垣坍塌,无力修葺,今会同三街会首、地保共同商议,情愿按四股清分。汉教三股应分田地三十八亩,省教会应分房宅一处,上带破厅房三间,破西屋三间,大门一座,计宅地三亩零九厘一毫,以备建造天主堂应用。邀同各街会首、地保觌面较明,并无争论,同心情愿,各无异言,亦无反复。恐后无凭,立清分单存证。同治八年新正月十九日”(《教务教案档》第五辑,第459—460页)。教民分得房基后,并无修建教堂的财力,于是就把地基献给了方济各会的传教士。1873年,武城县十二里庄的意大利籍传教士梁宗明以个人的名义在义学和庙基上修建天主教堂。此时,部分当初情愿分地的庄民却又反悔,以教民“拆毁义学庙宇,盖立天主堂”,“庄民要索地建阁”为借口,由阎立业等为首控告到县。1874年4月,冠县知县韩光鼎查阅了教堂所存前述分单等证据,判定:“此案既已明立分单于先,何得追悔混控于后?殊属不合。”并将状人阎立业等分别责押。阎立业等受到惩戒后保释回家。
光绪七年(1881),2月7日为玉皇神会的日子,梨园屯雇彩船扮小戏庆祝,在经过天主教堂门外(原玉皇庙基)时,游人聚观拥挤将教堂大门挤开。堂中教民出来发生争吵,村民说:“天主堂本系借用玉皇阁地基,将来重塑玉皇,还要送入供奉。”此后教会不经山东地方官府,直接请求法国公使出面干涉,法国致函总理衙门,声称梨园屯“匪徒”将教堂大门打坏,闯入院中殴伤教民。后经山东巡抚任道镕复审此案,将处理结果回复。
光绪十三年(1887),传教士费若瑟又置买砖瓦木料在梨园屯重建教堂。村民联名到县禀报教民扩建教堂,又发动村民数百人执器械抢走木料,并用教堂砖料就地盖起瓦房3间,塑造神像。后冠县知县何式箴亲自来到梨园屯查验处理,认为教会所控属实,先令庄民停止建庙。后经调解,将教堂所占庙基送与该村为庙,另购地基重建教堂。
光绪十八年(1892)两年后,意大利主教马天恩提出反对意见,坚持在原庙基修建教堂,不同意更换新址。1890年6月20日,法国公使照会总理衙门,1892年初,山东巡抚福润复审,改判为:“将庙宇让与教民,改建教堂。并恐民心不服,由该县何令捐银二百两,京钱一千串,听民另购地基,建盖新庙,设立义学。俟新庙工竣,再拆毁旧庙,移置神像,取结完案”,此判决教民仍不满意,庄民更加不平。于是庄民请来临清州人道士魏合意到庙中做住持,并将枪械移存庙内进行守御,山东巡抚福润得知此事后,将道士魏合意拘捕,传集附近绅耆,“晓以利害,剀切开导,将滋事村民全行解散”。使村民“情愿遵照原断,仍将庙基交出,让改教堂”,庙堂之争20余年,使梨园屯农民阎书芹、高元祥等气愤不过,决定联合“十八魁”进行抗争以自身的力量来解决纷争。
1897年春间,梨园屯教民准备在庙基上建堂,阎书芹为阻止教民建堂,遂约请赵三多到梨园屯“亮拳”。3月24—26日,赵三多聚集各地拳众3000余人到梨园屯“亮拳”3天,使当地教民受到极大震惊。教民深恐梅花拳阻止修建教堂,诬告梅花拳“阻工谋叛”,使民、教矛盾进一步激化。随后阎书芹率众强行阻止教民建堂,袭击守护建堂的教民,致死一人。并利用教民所置买建筑材料重新建起了玉皇庙。
这件事得到教会的一再追究,山东巡抚要求从速查办并派勇队协同查拿,打死1人,阎书芹受伤被救走。官府将庙宇拆毁,以原地基交还教堂。又传到赵三多要其将拳会解散,此时赵三多与拳民商议改梅花拳为义和拳。1898年10月25日,以赵三多、阎书芹为首的义和拳在威县蒋家庄马场聚集,高举“兴清灭洋”四个大字的旗帜,祭旗誓师,宣告举行反教会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