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用电100度,业主大呼住不起 物业:我们接手的就是转供电
原标题:一晚上用电100度,业主大呼住不起 物业:我们接手的就是转供电
物价局对用电收费有着明确的收费标准,居民用电一般在0.5元/度左右,商业用电规定在0.68元/度以上。实际情况下,现在很多商业住宅的电费由物业统一收取,由于不是一户一表,很多关于物业加价收取电费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郑州海亮时代的业主们集体投诉物业多收电费,将原定价0.68元/度的电费加价到了0.85元/度,有的业主家一晚上的用电达一百多度,吓得不少租客搬走,业主们希望开发商和物业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有细心的业主发现,现有的0.85元/度的电价里包含了0.16元/度的维护费,通过侧面了解,业主们到手的电并非直通到户,而是经过了物业的转供电,大家的觉得,如果一开始开发商告诉自己是转供电,自己是坚决不会在这里买房子的。在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提到,居民用电属于供电局直供电,按照标准业主需要交的电费是0.68元/度,而不是现在的0.85元/度。业主们希望物业能将多收的电费归还给业主。
在物业服务处,工作人员称是按照基础电价来收的,多收的部分属于维护费,最终按照统一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对于维修费和直供电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回答,要等到领导出面解释。在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海亮时代的开发商和物业的负责人到场处理此事,开发商负责人称,业主用电的确是供电局供电,但是一旁的业主却认为物业存在转供加价的行为,因为每次来收电费的都是物业 而不是供电局的工作人员。
开发商工作人员后来又补充解释,供电局直供电给物业,由物业再转供给每户业主家,主要原因是因为供电局不同意直供到每家每户。业主拿到的购房合同上明确写到的是直供到户,开发商和物业对此表示是大家的解读有误。随后,物业拿出了物价局的电费收取文件,物价局对于物业收取维护费的做法表示认可,但是物价局对具体情况做了解释,一种是所有公摊的电损含在物业费内,第二种情况是抄表的电数和总点数存在一定差异时,差异部分由业主均摊。
很显然,物业的收费标准并没有明确给出计算标准,物业负责人称公司有专业人员负责统计近几个月的用电数据以平均值给出的收费标准。实际上,业主们用到的电确实是转供电,多少的维修费并没有合理的收费依据。
经过协商,开发商工作人员主动向业主承认了错误并承诺将尽快联系供电局将一户一表安装到户,对于物业多收取的电费也会及时退还到业主手中。看到这里,小编觉得作为物业,在没有吃透政策的同时将实际的转供电变成了直供电,多收费的情况很明显,还希望物业能从自身做起,为业主帮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