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公开信”还可以这么用
文:聂传安
1
身为班主任的我,手上又是厚厚的一沓儿纸。(沓:dá,量词,用于叠起来的纸张或其他薄的东西)
纸正面,“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背面,“'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承诺书”。
要求无非是让学生读后拿回家让家长签字后再交给老师。
不是说生命不重要,也不是说防溺水不重要。但类似的“公开信”或“承诺书”也许从幼儿园即有之,直至今日,其间也不知公开过多少次承诺过多少回。
同样的话重复多了,听者或者麻木,或者反感。
但学校又不能不印,班主任又不能不发。
其背后的责任无人能担。
2
我平静地将“公开信”发下去,提醒他们看看,告诉他们自己与家长需要填写的内容。
学生早已习惯了这一套程式,于是看了一眼标题后就去找填写的地方。
此时,我提出我另外的要求。
我说:这次,我们来完成一次托付。我把这张纸交给你们,你们拿回家,让家长签好名,明早交给我。能做到吗?
这个班一些孩子注意力不够集中,执行力不强,令难行禁难止,老师交待的许多事总是记不住。很多时候并非他们有意忤逆,而是平素养成的漫不经心让他们无心去记。
这种状况,如何去完成别人的托付?而一次次的“失托”,又如何能让别人信任?在这个社会中,失去别人的信任,又如何立足?
走上社会,别人是不会给“失托”者更多的机会。但在学校,老师可以通过各种机缘让孩子提高完成托付的能力。
比方说这张纸。
它不再仅是一张防溺水的“承诺书”,更是一张完成老师托付的“承诺书”。
老师今天给你。你明天给老师。
能按要求交给教师,就算完成教师的托付。
如此托付也太容易完成!但明天交不来怎么办?
蹲走操场吧——自己惩罚一下自己。
为了让孩子们记得更清楚,我又在黑板上写上大大的几个字:“明早把公开信交给老师”,并提醒值日生不要擦去。
3
腥红的跑道上,白色跑道线格外醒目。
五个孩子蹲下,蛙步,或快或慢地吃力地往前走。
我在他们旁边,边走走聊。
——“罚你们不冤吧?”
——“不冤。”
——“咋就带不来呢?”
——“忘记了……”“忘记了……”“忘记了……”……
五个都忘记了。
我脸上自不会有喜,但也不见悲。我知道,战胜“忘记了”绝非一天之功。
于是我平静地问:有啥办法可以不忘记呢?便利贴?写在手上?请同学在某个时间电话告诉你?……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要有心,要把你们的心放在这件事上……
良好习惯的养成自有其黄金期,而初二其实已有些晚,纠正起来自然要费更多的力量。
但是不去纠正,岂不更糟?
绕过弯,前面则是笔直的跑道。五个穿校服的小屁孩与一个灰白头发的老人家,或蹲或立,或辛苦或忧郁,慢慢地往前走着。
任重而道远。
以育人为己任,岂不重乎?以育好人为目标,岂不远乎?
但愿这样的陪走能让孩子迟钝的意识慢慢敏感……
4
那张“公开信”的终极目标如果仅是签名回收(其告知内容学生早已熟稔),再难引起学生兴趣;而如果成为完成老师托付的媒介,则又有了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