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歌唱
“我一定要再回到那个操场,再唱最后一次《故乡》!”
就像小说里的烂俗情节一样,我和老薛的相遇充满了缘分,如同提前被安排好的剧情,两个演员在各自的位置等候多时,只等着导演大喊一句开始。
......
那一年,我稀里糊涂地考进了一所专科学院。这么说吧,直到我去学校报道的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有这么一所学校的存在。同样的,我选择了一个我完全不了解,也完全没有兴趣的专业。选择的理由有且只有一个,在众多我能选择的专业里,这一个,学费是最便宜的。
综合以上的说法,我在大一的时候选择辍学就有了根本原因。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军训结束后,我带着我引以为豪实则非常菜的吉他技术,加入了学校的吉他协会。那一夜,这个建立不到一年的社团,将昏暗的灯光和歌声一起打包,被丢在了众多招新阵营的角落里。若不是我远远的听到熟悉的乐器的呢喃,将它从层层叠叠的喧闹里慢慢地剥出,那个位置,可能只会被嘈杂打碎,随着蝉鸣消散吧。
相信每个男孩都希望自己能够在一个凉爽的傍晚,抱着吉他坐在学校的操场正中间,唱着自己最拿手的歌,等待着周围女孩子的目光飘落在自己肩头。
谁不是呢?
老薛应该也和我想的一样。
新生的第一次见面会,主动出来在人群中间唱歌的新生,只有我和老薛两个人。
我唱了一首许巍的《故乡》。
他将万青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唱了一段。
我的烟嗓吸引到了所有人,
他的选择吸引到了我。
老薛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有点矮,但他唱的歌很特别,这直接让他这个人看起来也很特别。
他唱歌时,我轻轻的哼着,眼睛一直盯着他的双手。
“学校的社团文化节需要有人上台演出,有没有新生主动报名的?”这是会长在结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没错,和大家猜想的一样,又只有我和老薛站了出来。
写到这里我自己都觉得可笑,但没有办法,这个看起来像是编造的故事它确确实实发生了。人们总是需要准备很多的无奈,用来填充戏剧性在现实中戳出的空洞。
老薛是个标准的“好学生”,从不旷课,这一点巧妙的和我形成了对比。但每晚一起弹琴唱歌的时间,他从不缺席。
那个时候的他,真的很像我喜欢的乐队的主唱,不仅仅是长相。他唱歌时的眼神,他弹琴时的表情。活脱脱就是我心中最羡慕的姿态。
他在台上的样子,像一个拘束的孩子,坐得端端正正,轻轻闭着双眼醉在自己的歌声里。
我总是对他说,音乐就是得用来玩儿,一个热爱音乐的人,这一辈子,至少得在舞台上砸一次琴。
后来我们一起唱了好多歌。那个时候,我们一人抱着一把琴,并排坐在一起。
再后来他抱着琴和那个女孩相靠,我在一旁打手鼓,我们并排坐在一起。
再后来呀,他和女孩坐在一起唱歌,我在对面轻轻的跟唱。
我不太擅长讨论爱情,这种本该最纯粹最美好的事物,其实不用多做讨论。但现实是戏剧性的,总能制造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情节,让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变得那么杂糅。
女孩的声音很好听,像是一把在岁月中沉淀许久的吉他,悠扬,厚重。有好几次我都觉得,她与老薛坐在一起时,老薛更像一个孩子了。
第一学年的最后一段时间,我和老薛以及他的女孩一起,最后一次唱了《杀死那个石家庄人》。
那一晚,老薛翘起了二郎腿,也皱起了眉头。
这首歌在他嘴里总是那么特别。
“保卫她的生活,直到大厦崩塌”
……
一年以后,我为了音乐选择辍学,这着实是一个不太高明的决定。不过不值得多想,更不值得后悔。
那一段时间,我走过许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但始终没有忘记过老薛,他也像我对于音乐的热爱一样。呆在学校里“从未动摇”。
当我又一次回到学校所在的城市时,我听说以往我们唱歌的地方去的人越来越多,听到的笑声越来越少。那些充斥在网络的“歌曲”,那些仅仅为了虚荣而响起的生硬的琴声,流淌在了那间小屋的房檐上。说实话,这不是我们想看到的,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老薛说,被操控的不止有经济,还有人心。
那一年之后,在那个我和他相遇的地方——学校的吉他协会,这个小小的房间里,似乎再也没有传出过不顾一切的歌唱。
也是在不久之后——我会一直记得那一天。半夜时分,只因为老薛的一个电话,我从床上爬起赶往最近的酒吧。
他把失落与无助全部揉进酒里,和着眼泪一饮而尽。那个女孩的种种故事从他的心底浸入我的思绪。
能让老薛入迷的女孩,一定是海浪中最绚烂的一朵,这会让他无法自拔。但同时,这朵海浪也会拍打在其他地方。
那一晚,是我见过老薛最伤心的一次
那一晚,老薛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单纯的孩子。
“珩,其实吧,我们没有在玩儿音乐,是音乐在玩儿我们。”老薛揉搓着左手指尖的茧,突然说起这样的话。
我不是很确定当时他是否清醒,我也不打算去琢磨他话里的意思。人啊,一辈子总会有那么几次,似乎看透一切,实则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最愚蠢最痴情的。
之后,他和女孩并没有分开。
我不太想要关心他的感情生活,一个人是独立的,也应当是完整的。他希望自我消化的东西,我没有必要强行挖出来。
也许,他只是太缺乏安全感罢了,我总是这样告诉自己。
后来的老薛,双手在琴弦上的时间越来越少,我在酒桌人言中努力保持自我的时候,他在最真实的世界里摸爬滚打,我曾很多次劝说他,把琴拿起来,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没有说话,只是脸上笑着,笑得很洒脱。但我分明看到了他眼睛里闪烁的晶莹。
他总是说,羡慕我的处境,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可以为了自己的理想不顾一切的做任何事情。
凡事都是相对的,自由也是。
老薛和我不一样,他有着太多值得牵挂的东西,但他依然在最青春的日子里选择拿起吉他。就这一方面说来,他比我勇敢太多。
文章写到这里的前一天,是我最后一次和老薛见面。
“毕业以后,你有什么打算?”我望着老薛,他似乎变得胖了。
“找个公司,朝九晚五,稳定下来吧。”他没有犹豫,仿佛早就知道我会有这样的问题,并且练习了很久似的。
相遇的时间并不长。酒后,我和老薛慢慢地在路上走着,什么也没有说。也许是酒精让我们倦怠,又或许有其他理由。
当我们走到学校门口时,老薛突然说话了,“珩,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你唱了一首《故乡》。你的歌声和你的年龄完全不匹配,这应该就是大家说的有故事的人吧。”
我没有接他的话,“你唱的歌我也记得。”
每个人都有故事,我只是幸运的找到了排解的途径罢了。
再一次的沉默。
我轻轻地哼起了歌,
“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
“珩,有机会我想跑到学校里去,再唱一次歌!”
“好!我一定要再回到那个操场,再唱最后一次《故乡》!”
我们都笑了。
希望这最后的歌唱能够快点到来。
明天过后,还是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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