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传:26.弱肉强食
达尔文墓
达尔文去世了,他的葬礼规格非常高。能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面,那可是不一般的殊荣,那可是与牛顿做伴儿啊。所以达尔文也获得了与牛顿比肩的地位。现在生物进化这个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相信上帝创造万事万物的人逐渐在减少。但是人们对于进化论并不是全盘接受的。万事万物都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生物也是一样的。所有生物向前追溯,一定会找到共同的祖先。这一点大家都买账,起码很多欧洲人都接受了人类的祖先是类人猿。第二点就是自然选择学说。大家普遍不接受自然选择学说。特别是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这段时间。
为什么大家都不太喜欢自然选择理论呢?那是因为这个理论是冷冰冰的,很机械。一点儿没有人情味儿。你想啊。物种个体的变异是随机的,这东西凭着主观愿望控制不了吧。然后等着自然来选择。这也不是自己能控制的。那你说主观能动向都到哪里去了?特别是好多人希望把生物学的法则搬过来,用于解释人类社会。自然选择学说当然是不招人待见。所以大家就开始寻找新的进化动力。到底是什么在驱动着生物的进化呢?当时有三种理论很流行。
托马斯·赫胥黎
一种叫做“跃变论”。这就是一帮古生物学家提出来的,其中就有达尔文的斗犬赫胥黎。他们的主要证据就是化石。当时挖出的化石种类并不多,而且连续性很差。特别是很多过渡环节找不到。所以这帮古生物学家就鼓捣出了一个新的理论叫做跃变论,说白了就是形态和器官的出现不是一点一点微小的变化积累起来的,而是突然有个大的变化,“砰”的一声就出现。否则你怎么解释古生物化石连续型那么差呢?其实这也不奇怪,当时挖出来的化石数量根本不够多。当然会出现很多环节缺失。
第二种理论叫做“直生论”。达尔文认为进化是没有方向的。进化这个词好多人是很有意见,他们更愿意用,演化这个词儿,因为演化是没有方向性。生物演化轨迹就像醉汉走路一样每走一步都随机拐一个弯。你根本就不知道他会走出一个什么样的线路图。直生论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认为生物的进化轨迹就是一根直线。已经事先设计好了蓝图,雷打不动地往前走。这个路线图是是一种“内在的种系动力”。他们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呢?比如说很多哺乳动物的牙齿和角是有一个不断变大的过程的。大家看猛犸象的牙齿很长很长啊。这也不是天生就这么长的。而是在进化的过程里不断一点点变长的。有些古生物学家就说啦,你看,牙齿很短的时候,稍微长长几公分够干什么的?在竞争之中能获得什么优势呢?根本没个屁用嘛!一公分长的不占优势,被淘汰了,一大批,难道长到俩公分就有优势啦?照样再淘汰一批。一批一批的淘汰,最后全灭绝了,根本进化不出长着几米长象牙的大象。要是按照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这事儿必定是内在因素导致的,而不是外在因素主导。自然选择就是外在因素。
大角鹿(爱尔兰麋鹿)
当然啦,古生物学家们也不回避这种一根筋的进化方式很有问题。因为这简直是一条道跑到黑啊。他们说,比如爱尔兰麋鹿,一代代的进化,鹿角越来越大,最后达到根本没办法抬头的地步,而且很容易跟树杈纠缠在一起,于是爱尔兰麋鹿灭绝了。这可以说是一条道跑到黑的典型。这种理论在当时出现也不奇怪,说到底是因为挖出来的化石太少了。古生物学家们按照大中小排了排,基本可以摆出一个进化的路线。这个路线好像就是一根筋不分叉的。后来化石证据越来越多,缺失的环节都被填补,大家才发现,根本就不是一根筋的进化路线,中间出现了很多的分叉。就拿爱尔兰麋鹿角来讲,那就是我们说的性选择的结果。而且爱尔兰麋鹿也不是因为角太大抬不起头得了颈椎病而灭绝的,也不是因为角经常挂到树杈上。而是因为冰川期结束,气候大变化造成的。最后仍然是可以用达尔文的学说来解释的。
这两种说法其实都不是主流,信奉的人最多的一派理论叫做“新拉马克主义”。你看拉马克去世那么多年了,生前混的并不如意,隔了几十年到是开始大放异彩了。新拉马克主义的核心观点就是用“获得性遗传”。他们认为自然选择不能说不起作用。但是主要是靠“获得性遗传”。这一派理论信奉者最多,那是可以想象的,达尔文自己也不得不给获得性遗传留下一席之地。这是一个充满了“正能量”的理论。你的努力不仅仅你这一代获益啊,还可以遗传给你的儿子闺女。个人的奋斗是有用的。古代斑马为了逃命,拼命逃啊,锻炼出了强壮的肌肉。这是可以传给孩子的,于是孩子的肌肉也很强壮。一代代积累起来传下去,斑马也就跑得越来越快。
支持新拉马克主义的人不仅仅是生物学界。在人文学界的影响也很大。社会进化和文化进化的理论在欧洲思想界很常见。黑格尔出道可比达尔文早多了。人家是一代哲学大师。黑格尔就认为人类社会的进步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毕竟社会进步大家都看的见。早期的思想家认为,斗争是社会生活的天然特征。这就跟生物界的情况很像吧。托马斯·霍布斯在17世纪写成的著作《自然状态》中已经出现达尔文所描述的对自然资源的竞争。但是达尔文认为,自然选择过程是可以产生出道德与情感的。但是很多人不认为这东西能自然产生。很多人甚至觉得怜悯弱者是不对的。他们更加喜欢拉马克的理论,拉马克有个进化等级的概念。正是拉马克归纳总结了什么叫低等动物,什么叫高等动物。动物总是由低到高争上游的。对于很多搞人文的学者来讲,他们也是这么认为的。社会发展也是分阶段的,由低到高,由落后到先进。很有代表性的一个人物叫做斯宾塞。
赫伯特·斯宾塞
还记得上次结尾的时候我们讲到的那个老人吗?他还破例出席了达尔文的葬礼。他还是挺“稀罕”达尔文的。他就是斯宾塞。他第一个把“适者生存”这句话应用到了社会领域。他在社会达尔文主义方面的重要著作《进步:法则和原因》比《物种起源》还早两年出版,他的第二本著作《第一原理》出版于1860年,跟《物种起源》前后脚。但他的思想的确应该归类于“社会达尔文主义”。他认为,自然选择产生的进化不仅表现在生物学,而且也发生在社会领域。但是他的思想显然跟达尔文的思想有差别。达尔文可没说谁高谁低。但是斯宾塞还有后来的一些人,他们把“适者生存”理解成了“强者生存”。这拨人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还特别多。后来普遍称呼他们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当然这个“社会达尔文主义”也是个大杂烩。有人强调社会进步不可避免,有人强调人类不搞优生优育的话,就会不断退化。总之他们是一群大杂烩,里边什么人都有。但是,他们都认为人有高低贵贱,社会有先进落后。社会发展是一根筋的。
这种思想的产生不是没来由的,你想啊,正好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欧洲开始进入帝国主义时代,殖民主义盛行。他们当然要找到一些理论依据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当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潮就是这么兴起的。他们说,北欧的日耳曼人是优等人种,因为他们在寒冷的气候中进化,冰天雪地迫使他们发展出高等生存技巧,在现在这个时代表现出来的特点就是热衷于扩张和冒险。另外,非洲太暖和了,获得太滋润,一大堆的懒汉就被保留下来了,没有被淘汰掉。北欧就不一样啦,淘汰速度要快得多,所以寒冷地区更彻底地淘汰体格软弱和低智力的个体。大日耳曼主义者还论证,如果动物在体能和智力上适应其所在地气候,那么人类也是如此。这些思想得到当时很多人类学家和心理学家的全力支持,其中包括著名生物学家托马斯·赫胥黎。所以那个时候,很多知识分子还是蛮喜欢这一套的。
小巨角河战役,苏族印第安人虽然打败白人,
但是也避免不了后来悲惨的命运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种族观念也挺凶狠的,他们认为,一个种族为了生存必须具备侵略性。白种人被看作是最伟大的人种是因为他们具有优越感和征服欲。白人在有些地方征服了野蛮人,在另一些地方则干脆将他们灭绝,你看美国人在北美洲把印第安人折腾的没剩下多少。英国人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也把土著人折腾的很惨。当然啦,他们也没法睡踏实觉,因为他们要时时刻刻要提防黄种人和棕色人种的反攻倒算。这是对外,对内呢,他们也不同意搞什么福利政策,他们认为有些人就该淘汰。达尔文的表弟高尔顿就是这么想的。高尔顿认为人的生理特征明显地世代相传,因此,人的脑力品质(天才和天赋)也是如此。那么社会应该对遗传有一个清醒的决定,即:避免“不适”人群的过量繁殖以及“适应”人群的不足繁殖。高尔顿认为,诸如社会福利和疯人院之类的社会机构允许“劣等”人生存并且让他们的增长水平超过了社会中的“优等”人,如果这种情况不得到纠正的话,社会将被“劣等”人所充斥。因此高尔顿也就成了优生学的鼻祖。不过高尔顿也只是说说罢了。他也没说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达尔文的表弟高尔顿。他是人类学家、优生学家、热带探险家、地理学家、发明家、气象学家、统计学家、心理学家和遗传学家。
这帮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在美国也很有人气。斯宾塞人气就很高,当时美国正经历“镀金时代”,那是美国崛起的爆发期。弱肉强食这一套丛林法则自然是有不少人喜欢。但是说来奇怪,美国最富有的几个大亨,比如洛克菲勒、卡内基他们反倒不是这样,他们简直是比赛花钱办慈善、办大学。而且他们到是说出了“把钱带进坟墓是可耻的”。你可见即便是在那个时代,也不是所有人都认可弱肉强食。
社会达尔文主义在我国影响也很大。因为达尔文的进化论在翻译进入我国的时候,就不纯粹。我国正是几千年来混的最惨的时候,正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严复翻译天演论的时候夹带了不少私货大家也可以理解。这种奋发图强的民族主义思想很浓烈。比如我国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叫做“落后就会挨打”,这句话就是典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说到底,就是把生物学里面某些还不算成熟的东西生搬硬套到了社会学领域,他们拼命强调竞争关系,他们忽略了人与人之间还有大量协作关系。所以搞出了一系列的衍生理论,比如种族歧视啦、比如优生学啦。整个20世纪的前半段的社会发展与变故多少都跟这些思维有关系。希特勒也不凭空冒出来的。
我们回到生物进化这个话题上吧。反正当时整个社会上弥漫的气氛就是这样的。生物学界普遍认为新拉马克主义应该是主流。达尔文的那种演化思想其实是不受欢迎的,所以后来大家把这个时期叫“达尔文日食”,达尔文的思想被遮蔽了。但是新拉马克主义都是空口白牙,没什么实验来验证。要知道,理论说的一套一套的,那是不够用的。毕竟生物学已经开始逐渐变成自然科学了。十九世纪末,大家都认可“用进废退”。即便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这本书也不得不保留“用进废退”的一席之地。但是到了二十世纪,这显然是不够用的。那么能不能用实验来验证呢?还真有人去做实验了。
法国的生理学家塞奎做了一个实验,这个实验是用豚鼠做的。把豚鼠的脑子搞坏,看看繁殖以后,后代会出现什么情况。果不其然,豚鼠的后代里面出现了癫痫。你看你看,这不是板上钉钉的证据吗?新拉马克主义者经常喜欢引用这个实验的结果。可是立马有人跳出来反驳了,那么他是谁呢?下回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