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告诫各位劳动者:尽量不要与劳务派遣扯...
衷心告诫各位劳动者:尽量不要与劳务派遣扯上一丁点关系,恶心套路折腾没商量!
这位劳动者在事实的工作单位A公司工作超过15年了,大家说,15年是什么概念?职业生涯几乎接近一半!这15年时间里,他先是在A公司上班,过了几年后,A公司将他安排与一家派遣公司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
过不了几年,A公司又将他安排与一家派遣公司C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
去年下半年,A公司又将他安排与一家派遣公司D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D公司与这位劳动者真正建立劳动关系是不到一年,现在呢,A公司与D公司是这么联合起来套路工作15年的这位劳动者的。
两个月前,以D公司的名义给这位劳动者发函,要求限期三天内调岗到一个完全与A公司不是一回事、毫无关联性的公司去上班,不去就算旷工。
已经连发三次调令了,这位劳动者在虎哥的帮助下,坚持申辩拒绝这个调令,为什么呢?
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非因劳动者本身原因导致,如果属于单位安排与不同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实际工作地点不变,最终承担工作年限赔偿责任的由事实劳动单位与最后一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共同承担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补偿金责任。
这就是虎哥一直坚持让这位劳动者死磕、坚决拒绝派遣公司调动的根本原因,只要自己离开工作15年的工作场所,一切归零!
今天,这家派遣公司与这位劳动者工作15年的单位负责人沟通,看下面的《通知函》吧!一句话:设法阻止劳动者上班!
卑劣至极、无耻至极!
这就是这些派遣公司的无耻嘴脸,还有这种事实用人单位A,劳动者为你工作15年,为了省下那么一点补偿金,套路手段大招无所不用!!
费那么大劲干嘛呢?有种就给这位拒绝骚操作的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啊!
虎哥极为愤慨!再次告诫各位劳动者,防火防盗防派遣!!#说法·劳动者权益# #法律小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