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 | 律所法学院,为律所发展探索新模式?

法律服务行业的生意,上百年来,都是内卷的。所以,法律服务行业的生意,总被蒙上了一层咪蒙的面纱。
今天看到一个过时的新闻,粗略一想,认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生意或许会有新的发展方向,就此抛砖引玉,谈谈想法。
据山东省鲁东大学法学院官方发布的新闻显示:

3月26日,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举行专家指导委员会特聘教授聘任仪式。校长王庆教授,盈科法学院理事长、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参加仪式并致辞,盈科法学院专家指导委员会特聘教授、理事会成员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主任、中国区执行主任李正主持仪式。

为了验证我没有看错,特地再百度了一下“盈科法学院”。
没错,我确认了,曾经的宇宙第一大所,盈科,要开自己的法学院了
2020年12月3日,鲁东大学法学院官方发布的新闻显示:

12月1日上午,我校与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建盈科法学院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校长王庆教授与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分别代表校企双方在共建协议上签字。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钱国旗主持签约仪式。盈科山东区、烟台区相关负责人,我校人事处、教务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办公室、法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仪式。

新晋宇宙第一大所,大成,都没有自己开法学院,盈科竟然捷足先登了,而且还是能发学位证的那种。法学院冠名在国内并非新鲜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等。但直接以律师事务所冠名的法学院,盈科应该是吃了第一只螃蟹。
这让我这局外人,大惊,看不懂。同时大呼,太牛了
牛在哪里呢?

1. 第一手吸纳优质生源自己培养,为律所的人才提供储备。

未来的竞争,无论各行各业,还是哪个领域,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来看看新旧宇宙第一大所的有关数据吧。
从数据看,盈科的律所人数虽多,但在质量上要逊于大成。
那么,怎么办呢?
提高律师质量的两条途径:挖人,自己培养。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讲,虽然自己培养员工的前期成本高,但长期来看,员工的稳定性与前期对其培养的成本投入会有对冲效果。一旦超过某个时间点,该员工的投产比将会降低,甚至出现负值。
而挖人,前期的成本可能低于自己培养人才的成本,但中国的宫斗大戏演得好:“你从你的老东家出来来我这,你怎么保证,不让我变成老东家?”
盈科法学院的成立,或许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盈科的选择
所以,我说,盈科成立法学院这个事情,是站位高,谋划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真牛。
2. 跳出律所管理模式的寻租怪圈
从律师行业内部讲,什么 公司制、师徒制、一体化、管理中台、半紧密型,一年一个热词、概念,把不少人折腾得够呛。都在寻找合适的道路,但回过头看看,哪一次尝试不是在寻租呢?
从管理的角度讲,管理,无非就是要解决:通过什么方式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发挥出最大功效的问题。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师徒制在律师行业,屹立上百年而不倒,就在于它足够简单。盈科法学院成立并且真正投入运作后,可以想象:
资深律所做老师,带学生。学生出师了,直接给老师做律师学徒。一代又一代,谱系繁多,几代人研究一个领域的法律问题。不专业是不可能的,把师徒关系套上一个统一的品牌,想要低调,也是不可能的。
再想象一下,王泽鉴老师如果是一位专职律师,如今之中国律师业将会如何?
所以,盈科说:你们试你们的模式,我就养我的苗子
最关键的生产要素:人,已经被放在了最好的位置上了。那么,其他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3. 更有机会影响学术和参与立法。
长久以来,我国的立法对专家学者有很强的偏好,司法人员是专家、科研教授是学者
那么,律师是什么呢?
可能只是法律民工,或者,帮助当事人把案件搬运到法院的搬运工。在立法层面上,律师的参与机会少之又少。某个律师能够参与立法,那是多么值得炫耀和夸赞的一件事情。
但是,在盈科法学院,情况不一样了。通过律所与法学院的深度共建,律师的司法实践经验,以及发现各种现实问题,通过法学院,通过法学院的专家智识,将有更大的机会被传递到立法层面
而且,这条通道是掌握在盈科自己的手中,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质。这个时候,值得炫耀和夸赞的就不再是某一个个体律师,而是整个律所了。
从商业运作的角度讲,这既是一家企业独一无二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一家企业得天独厚的品牌运作资源。
这,多牛?
以上,是这两天简单的思考,先做分享。就盈科法学院的建设模式、运作方式、未来影响等问题,我还会做进一步的跟踪、思考。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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