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中药的剂量和用法
第一节 剂 量
中药剂量是指临床应用时的分量。它主要指明了每味药的成人一日量(按:本书每味药物标明的用量,除特别注明以外,都是指干燥后生药,在汤剂中成人一日内用量)。其次指方剂中每味药之间的比较分量,也即相对剂量。
中药的计量单位有重量如市制:斤、两、钱、分、厘;公制:千克、克、毫克;数量如生姜三片、蜈蚣二条、大枣七枚、芦根一支、荷叶一角、葱白两只等。自明清以来,我国普遍采用16进位制的“市制”计量方法,即1市斤=16两=160钱。自1979年起我国对中药生产计量统一采用公制,即1公斤=1000克=1000000毫克。为了处方和调剂计算方便,按规定以如下的近似值进行换算:1市两(16进位制)=30克;l钱=3克;1分=0.3克;1厘=0.03克。
尽管中药绝大多数来源于生药,安全剂量幅度较大,用量不象化学药品那样严格,但用量得当与否,也是直接影响药效的发挥、临床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之一。药量过小,起不到治疗作用而贻误病情,药量过大,戕伤正气,也可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中药多是复方应用。其中主要药物的剂量变化,可以影响到整个处方的功效和主治病证的改变。因此,对于中药剂量的使用应采取科学、谨慎的态度。一般来讲,确定中药的剂量,应考虑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药物性质与剂量的关系剧毒药或作用峻烈的药物,应严格控制剂量,开始时用量宜轻,逐渐加量,一旦病情好转后,应当立即减量或停服,中病即止,防止过量或蓄积中毒。此外,花叶皮枝等量轻质松及性味浓厚、作用较强的药物用量宜小;矿物介壳质重沉坠及性味淡薄,作用温和的药物用量宜大;鲜品药材含水分较多用量宜大(一般为干品的4倍);干品药材用量当小;过于苦寒的药物也不要久服过量,免伤脾胃;再如犀角、羚羊角、廉香、牛黄、猴枣、鹿茸、珍珠等贵重药材,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用量。
二、剂型、配伍与剂量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同样的药物入汤剂比入丸、散剂的用量要大些;单味药使用比复方中应用剂量要大些;在复方配伍使用时,主要药物比辅助药物用量要大些。
三、年龄、体质、病情与剂量的关系由于年龄、体质的不同,对药物耐受程度不同,则药物用量也就有了差别。一般老年、小儿、妇女产后及体质虚弱的病人,都要减少用量,成人及平素体质壮实的患者用量宜重。一般5岁以下的小儿用成人药量的l/4。5岁以上的儿童按成人用量减半服用。病情轻重,病势缓急,病程长短与药物剂量也有密切关系。一般病情轻、病势缓、病程长者用量宜小;病情重、病势急、病程短者用量宜大。
四、季节变化与剂量的关系 夏季发汗解表药及辛温大热药不宜多用;冬季发汗解表药及辛热大热药可以多用;夏季苦寒降火药用量宜重;冬季苦寒降火药则用量宜轻。
除了剧毒药、峻烈药、精制药及某些贵重药外,一般中药常用内服剂量约5~10克;部分常用量较大剂量为15~30克;新鲜药物常用量30~ 60克。
第二节 中药的用法
本书所述中药的服法,主要是指汤剂的煎煮及不同剂型的服用方法。
一、汤剂煎煮法 汤剂是中药最为常用的剂型之一,自商代伊尹创制汤液以来延用至今,经久不衰。汤剂的制作对煎具、用水、火候、煮法都有一定的要求。
1.煎药用具:以砂锅、瓦罐为好,铝锅、搪瓷罐次之,忌用钢铁锅,以免发生化学变化,影响疗效。
2.煎药用水:古时曾用长流水、井水、雨水、泉水、米泔水等煎煮。现在多用自来水、井水、蒸馏水等,但总以水质洁净新鲜为好。
3.煎药火候:有文、武火之分。文火,是指使温度上升及水液蒸发缓慢的火候;而武火,又称急火,是指使温度上升及水液蒸发迅速的火候。
4.煎煮方法:先将药材浸泡30~60分钟,用水量以高出药面为度。一般中药煎煮两次,第二煎加水量为第一煎的1/3~2/1。两次煎液去渣滤净混合后分二次服用。煎煮的火候和时间,要根据药物性能而定。一般来讲,解表药、清热药宜武火煎煮,时间宜短,煮沸后煎3~5分钟即可;补养药需用文火慢煎,时间宜长,煮沸后再续煎30~60分钟。某些药物因其质地不同,煎法比较特殊,处方上需加以注明,归纳起来包括有先煎、后下、包煎、另煎、溶化、泡服、冲服、煎汤代水等不同煎煮法。
(1)先煎:主要指一些有效成分难溶于水的一些金石、矿物、介壳类药物,应打碎先煎,煮沸20~30分钟,再下其它药物同煎,以使有效成分充分析出。如磁石、代赭石、生铁落、生石膏、寒水石、紫石英、龙骨及牡蛎、海蛤壳、瓦楞子、珍珠母、石决明、紫贝齿、龟板、鳖甲等。此处,附子、乌头等毒副作用较强的药物,宜先煎45~60分钟后再下它药,久煎可以降低毒性,安全用药。
(2)后下:主要指一些气味芳香的药物,久煎其有效成分易于挥发而降低药效,须在其它药物煎沸5~10分钟后放入,如薄荷、青蒿、香薷、木香、砂仁、沉香、白豆蔻、草豆蔻等。此外,有些药物虽不属芳香药,但久煎也能破环其有效成分,如钩藤、大黄、番泻叶等亦属后下之列。
(3)包煎:主要指那些粘性强、粉末状及带有绒毛的药物,宜先用纱布袋装好,再与其它药物同煎,以防止药液混浊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及沉于锅底,加热时引起焦化或糊化。如蛤粉、滑石、青黛、旋复花、车前子、蒲黄及灶心士、北秫米等。
(4)另煎:又称另炖,主要是指某些贵重药材,为了更好地煎出有效成分还应单独另煎即另炖2~3小时。煎液可以另服,也可与其它煎液混合服用,如人参、西洋参、羚羊角、鹿茸、虎骨等。
(5)溶化:又称烊化,主要是指某些胶类药物及粘性大而易溶的药物,为避免入煎粘锅或粘附其它药物影响煎煮,可单用水或黄酒将此类药加热溶化即烊化后,用煎好的 药液冲服,也可将此类药放入其它药物煎好的药液中加热烊化后服用、如阿胶、鹿角胶、龟板胶、鳖甲胶、虎骨胶、鸡血藤胶及蜂蜜、饴糖等。
(6)泡服:又叫焗服,主要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于水或久煎容易破坏药效的药物,可以用少量开水或复方中其它药物滚烫的煎出液趁热浸泡,加盖闷润,减少挥发,半小时后去渣即可服用,如藏红花、番泻叶、胖大海等。
(7)冲服:主要指某些贵重药,用量较轻,为防止散失,常需要研成细末制成散剂用温开水或复方其它药物煎液冲服,如麝香、牛黄、珍珠、羚羊角、猴枣、马宝、西洋 参、鹿茸、人参、蛤蚧等;某些药物,根据病情需要,为提高药效,也常研成散剂冲服,如用于止血的三七、花蕊石、白及、紫珠草、血余炭、棕榈炭及用于息风止 痉的蜈蚣、全蝎、僵蚕、地龙和用于制酸止痛的乌贼骨、瓦楞子、海蛤壳、延胡索等;某些药物高温容易破坏药效或有效成分难溶于水,也只能做散剂冲服,如雷 丸、鹤草芽、朱砂等。此外.还有一些液体药物如竹沥汁、姜汁、藕汁、荸荠汁、鲜地黄汁等也须冲服。
(8)煎汤代水:主要指某些药物为了防上与其它药物同煎使煎液混浊,难于服用,宜先煎后取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其它药物,如灶心土等。此外,某些药物质轻用量多,体积大,吸水量大如玉米须、丝瓜络、金钱草等,也须煎汤代水用。
二、服药法:
1.服药时间:汤剂一般每日一剂,煎二次分服,两次间隔时间为4~6小 时左右。临床用药时可根据病情增减,如急性病、热性病可一日二剂。至于饭前还是饭后服则主要决定于病变部位和性质。一般来讲,病在胸隔以上者如眩晕、头 痛、目疾、咽痛等宜饭后服;如病在胸腹以下,如胃、肝、肾等脏疾患,则宣饭前服。某些对胃肠有刺激性的药物宜饭后服;补益药多滋腻碍胃,宜空腹服;治疟药 宜在疟疾发作前的两小时服用;安神药宜睡前;慢性病定时服;急性病、呕吐、惊厥及石淋、咽喉病须煎汤代茶饮者,均可不定时服。
2.服药方法:
(1)汤剂:一般宜温服。但解表药要偏热服,服后还须温覆盖好衣被,或进热粥,以助汗出;寒证用热药宜热服,热证用寒药宜冷服,以防格拒于外。如出现真热假寒当寒药温服,真寒假热者则当热药冷服,此即《内经》所谓“治热以寒,温以行之;治寒以热,凉以行之”的服药方法。
(2)丸剂:颗粒较小者,可直接用温开水送服;大蜜丸者,可以分成小粒吞服;若水丸质硬者,可用开水溶化后服。
(3)散剂、粉剂:可用蜂蜜加以调合送服,或装入胶囊中吞服,避免直接吞服,刺激咽喉。
(4)膏剂:宜用开水冲服,避免直接倒入口中吞咽,以免粘喉引起呕吐。
(5)冲剂、糖浆剂:冲剂宜用开水冲服;糖浆剂可以直接吞服。
此 外,危重病人宜少量频服;一呕吐患者可以浓煎药汁,少量频服;对于神志不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口服时,可采用鼻饲给药法。在应用发汗、泻下、清热药时,若药 力较强,要注意患者个体差异,一般得汗、泻下、热降即可停药,适可而止,不必尽剂,以免汗、下、清热太过,损伤人体的正气。
(北京中医药大学 高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