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你能分清你的职称与你的职务吗?
幼儿教师填表时,经常碰到“职称”和“职务”两个栏目要填写,如果是领导的很容易把她们担任的“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党支部书记”填写上去,但作为普通教师则有许多人很困惑,在“职务”这一栏不知道应该填写些什么,有的教师干脆就什么也不填写。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职称”和“职务”的性质与区别。
幼儿教师的职称是指你学前教育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能力与成就的等级称号,它是作为反映你学前教育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及过去成就的标志,作为对学前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评价和承认。
幼儿教师的职称有如下特点:
①与工资待遇挂钩;
②没有数额限制;
③一旦取得,终身享有;
④标准控制,相同的职称,评定的标准应该是相同的,不应因地区、民族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⑤与使用无关,离退休人员也可以参加职称决定。
有的学者认为,已经过世幼儿教师也可以由其子女代为申请评定职称,因为职称只是对他专业水平的评价和承认。
幼儿教师的职称有:正高级幼儿教师、高级幼儿教师、一级幼儿教师、二级幼儿教师、三级幼儿教师。
幼儿教师职务则是根据幼儿园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身体健康,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幼儿教师职务职务有如下特点:
①与工资待遇挂钩;
②有数额限制;
③有任期;
④有明确的职责,与工作岗位紧密联系,只能依附于岗位而存在;
⑤有明确的任职条件,相同的职务,因具体岗位不同,其任职条件可以有所不同;
⑥离退休幼儿教师不能参加职务评聘,幼儿教师退休后其职务自然解聘;
⑦幼儿教师能否被聘相应幼儿教师职务,首先取决于岗位需要,其次才取决于自身具备的条件。考核幼儿教师是否具备任职条件,不仅要考察幼儿教师的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而且还要考察幼儿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发展潜力、身体状况、年龄因素等方面的情况,看他能否履行相应的职务职责。
现实中,有“高职低聘”现象,也有“低职高聘”——此中的“职”就是职称。
高职低聘——你有较高级的职称,但是由于本单位没有相应级别的编制,你只能被聘用为低一级别的职称。比如,你是“正高级幼儿教师”但由于你们幼儿园没有“正高级”编制,那么,你只能聘用为“副高级职称教师”甚至还可能聘用为“中级职称教师”。
低职高聘——你职称不高,但你能力强,本单位又有更高一级的岗位空缺,那么,你极有可能获得低职高聘,比如,你只是拥有“中级职称”却被聘用为“副高级职称教师”。
不知道如此说明,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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