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和家长的关系,非得扭曲成这个样子?
你罚我女儿站几分钟,我把你关派出所7小时!湖南株洲渌口派出所副所长的无法无天,确实让人瞠目结舌,甚至心惊胆寒。
这件事可怕就可怕在,一个完全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公民,仅仅是因私事得罪了掌握公权力的警察官员,就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任意带走羁押,遭遇野蛮粗暴的对待,而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其上级还是同僚下属,都没有对其进行起码的劝阻,甚至还同流合污,助纣为虐,这种权力的任性和失控,真的是让人不寒而栗。
好在随着舆论的发酵与上级的介入,涉事的渌口派出所副所长最终被给予记大过处分、免去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这样的人,确实不应也不配为警。
但很多事情,是非往往盘根错节,我们还是不应简单黑白判断。这位派出所所长何以会如此冲动,甚至不惜自毁前程?那位老师真的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没有做错什么”吗?
我注意到,在官方公布最后处理结果中,有一个细节,就是这位老师及其亲属,也在会议室里,向这位派出所副所长的妻子道歉,表示学生如身体有伤害,愿意承担责任。虽然最后医院检查的结果是,确认女孩身体没问题、脸上没有被打过的痕迹,但结合此前报道中的情况,事情应该不仅仅是罚站那么简单。
据孩子母亲说,“女儿在电话里哭诉称,自己因为迟到,被班主任何老师打了一个耳光,并被用力推肩膀,推上讲台后被罚蹲马步。”而何老师对此的解释是:“可能有动作手势示意她站在讲台上面,不小心摸到她的脸,但是绝对没有故意打她耳光。”这个“摸”字,还是颇耐人寻味的。
孩子母亲还提到,女儿不止一次受到体罚,在此之前,作为班里生活委员的女儿,因为忘了给全班同学洗碗,而食堂又已关门,老师就让她自己提回家洗,最后女儿是在同学家,大冷天洗50多个碗,衣服都湿透了,还是那位同学的家长看不过去,打电话告诉了孩子母亲,这位老师才把女孩送回家,并在孩子母亲面前道歉。
我说这些,并不是认为老师对学生不能有适度的体罚,更不是为派出所副所长的行为找借口。但老师体罚学生的前提是,要以善意的教育和惩戒为目的,而不是无视学生人格和尊严的轻暴力和冷暴力。派出所所长为他做的错事付出了代价,但一些学生和家长,面对老师的失德违规行为时,在维权和沟通的渠道上,确实有着很多难以操作的难度。
就像TVB那句著名台词:“发生这种事,大家都不想的”,这位派出所副所长的任性之举,让女儿在学校的处境也变得很难。她在老师被带走后,已经遭到了同学的围攻指责,“为什么要找警察把何老师带走”,她的母亲也已“准备为女儿转学”。可以说,在这起事件中,涉事者各有过错,几败俱伤。
这件事,也仅仅是当下老师和家长关系的一个缩影和典型。现在的很多老师和家长之间,就像是猫和老鼠的关系,只不过角色是经常互换的,老师强势的时候,家长是老鼠,家长强势的时候,老师是老鼠。有的老师对家长,颐指气使,有的家长对老师,软硬兼施。一方面,老师对学生,不敢管、管不了;一方面,家长对老师,也是不信任、不理解。
这种关系何以至此?这一切的背后,“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在我看来,归根结底还是老师和家长之间,彼此纠缠过深,各自都没有厘清自己权责的边界,而一些老师和家长,本身人格和性格又不是很健全,再掺杂上对孩子的爱与关切,对权力的讨好与戒畏,结果就让本应清清爽爽的关系,变成了一团乱麻,甚至一个酱缸。
于是,老师和家长之间的微信和微信群,就成了这种扭曲关系的“哈哈镜”——
很多家长群里,家长或排队吹捧,或互怼叫嚣,有在群里写诗赞美老师的,还有挟裹其他家长为学校和老师做事的。而一些老师在群里也有失身份和分寸,对家长有种种不当言行:
杭州某先生开法拉利跑车送孩子上学,于是老师以有其他家长反映为由,在家长群里公开建议其不要开跑车接送孩子,家长回怼后,被踢出群;
江西吉安几名家长因未批改作业被老师在家长群里点名批评,老师质问家长:“昨天晚上赚了几百万?”“你这样将来孩子和你一样可悲!”
四川广安“严书记”的前妻公开在群里要求自己女儿幼儿园的老师道歉,并扬言“你对严书记女儿说这话什么意思!”
莆田某学校家长在与老师的聊天中,列出自己家中多名公职人员的职务信息,甚至将行政级别一一注明……
一句话:老师不像个老师样,家长没有个家长样。
有鉴于家长群的种种乱象,青海省西宁市的教育部门专门发布规定,要求学校一般性通知原则上不点赞、不回复,避免“家长群”成为“拍马屁群”。我觉得这个规定非常值得推广和扩充,对老师和家长的群内行为都要进行规范和管理,让家长群回归到本来的性质和目的,别整那些没用的幺蛾子。
老师和家长,内心也都要有一本账,各守本分,各司其职。让尘归尘,土归土,学校的归学校,家庭的归家庭,老师不要动不动就“找家长”,家长也不要总盯着老师对自己的孩子“好不好”。
家长要意识到,自己的孩子进了学校,就意味着自己要把对孩子的一部分教育权和监管权让渡给学校和老师,对于校方对自己孩子的奖惩,只要没有违反教育的规章和道德,最好不要过于介意和干涉。须知,你的孩子终将要步入社会,独自面对自己的人生,即使在学校面临一些不公和挫折,也是其成长过程中的必要历练。
老师也要意识到,要尽到一名教师的权责和本分,不歧视和欺凌任意一个孩子,不在他们成长过程中留下本不该留下的阴影。也不要把自己该尽的教育职责,总是推卸和转嫁到家长身上,让家长成为孩子的“陪绑”,动辄对家长呼来唤去,指手画脚,要知道,作业是留给孩子的,不是留给家长的;你是教育学生的,而不是教育家长的。
之前在评论沅江三中杀师案时,我就曾说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师生关系、家长与孩子的关系,都应该有一个界限感和分寸感”,老师和家长的关系也是如此,在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共同目标下,都少掺杂些情绪和功利,多一些理解和自省,在保持教养和礼貌的同时,也保持一定的本分和距离,让彼此之间的关系,更纯粹些,也更明晰些。各自定分,方能止争,只有泾渭分明,才能相敬如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