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汇出外汇业务展业规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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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级自律机制

利润汇出外汇业务展业规范案例

案例描述

QH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于2018年5月22日申请办理2016、2017年度的利润汇出业务共计500万元。根据其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在审核QH的相关材料后,银行为其办理了利润汇出。

 案例解读

按照展业总则和服务贸易类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要求,对QH公司该笔业务进行真实性、合理性审核。

第一,客户准入和背景调查方面

QH公司为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经营范围符合其营业执照及章程的规定,客户经营状况良好,资金链充足,财务指标无可疑。但由于QH公司注册地为异地,按照展业规范的要求,将其划分为“关注客户”。

第二,在事中业务审核方面

银行对客户利润汇出材料进行了审核,具体包括:

1.企业利润汇出的书面申请;

2.2016、2017年度经第三方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4.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5.股东出资入账凭证;

6.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7.企业存量权益登记信息情况表及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

8.FDI业务登记凭证;

9.公司章程。

遵循“逻辑合理性”和“商业合理性”原则,银行对相关单据进行审核,确定了交易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外汇收支的一致性,为客户办理了利润汇出业务。

第三,业务审核要点

1.该客户2016年成立至今,未产生亏损,此次分配的利润在其财务报表中均有所体现;

2.该客户此次利润分配比例与其公司章程中规定、外汇局系统中登记的股东出资比例一致,其汇出金额与董事会决议一致;

3.企业办理业务之前,已办理上年度存量权益登记及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

4.在办理业务之后,银行按规定在其相关业务凭证上进行批注(包括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银行业务章),留存复印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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