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晓岚与淮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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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与淮镇(三)
编者按:《阅微草堂笔记》原名《阅微笔记》,成书于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是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主要搜辑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及清代前后的流传的乡野怪谭,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淮镇有幸遇到了纪晓岚,同时纪晓岚也让淮镇名传于世。
女鬼惩恶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奴子魏藻性佻荡,好窥伺妇女。一日村外遇少女,似相识而不知其姓名居址。挑与语,女不答而目成,径西去。藻方注视,女回顾若招,即随以往。渐逼近,女面癠小语曰:来往人众,恐见疑。君可相隔小半里,俟到家,吾待君墙外东屋中──枣树下系一牛,旁有碌碡者是也。既而渐行渐远,薄暮将抵李家洼,去家二十里矣。宿雨初晴,泥将没胫,足趾亦肿痛,遥见女已入东屋,方窃喜,趋而赴。女方背立,忽转面乃作罗刹形,锯牙钩爪,面如靛,目痴痴如灯,骇而返走。罗刹急追之,狂奔二十余里。至相国庄,已届亥初,识其妇翁门,急叩不已,门甫启,突然冲入,触一少女仆地,亦随之仆。诸妇怒噪,各持捣衣杵,乱捶其股。气结不能言,惟呼我我,俄一媪持灯出,方知是婿,共相惊笑。次日以牛车载归,卧床几两月。当藻来去时,人但见其自往自还,未见有罗刹,亦未见有少女,岂非以邪召邪,狐鬼趁而侮之哉?先兄晴湖曰:藻自是不敢复冶游,路遇妇女必俯首,是虽谓之神明示惩可也。
释文:奴仆魏藻,性格放荡轻佻,喜欢偷看妇女的身子。一日,在村外碰到一个少女,似曾相识而不知她的姓名地址,便和她调起情来。少女半推半就一言不发,目光脉脉有情,然后嘤咛一笑,转身朝西去了。魏藻注视着她,少女又回眸一笑。魏便跟着她走。渐渐靠近了,少女脸上飞起了一片红晕低声说:“来往的人多叫人看见难为情,你离开我半里跟着我。等到了家,我在墙外的车棚里等你,记住,枣树下拴着一条牛,旁边有一台碌碡(石滚子)的那家就到了。”之后,魏藻越走越远,傍晚将到李家洼,离自家已有二十里路。下了一夜的雨,天气刚晴,泥将要淹没小腿,脚趾也肿痛。魏藻远远地望见少女钻进了车棚,他暗自高兴,急奔过去。少女背着他坐立,正要去拥抱,少女忽然转过头来,却长得象罗刹鬼一样,牙如锯齿手象铁钩,脸色墨黑,眼闪如电。魏藻吓得回身便逃。罗刹鬼在后面紧追了二十多里,到了相国庄,已近晚上九点了。他知道是岳父家,撞开门,撞倒了一个少女,他也绊倒了,几个妇女乱哄哄跑来,拿着捣衣棒,一阵猛击,魏藻打得说不出话,只是:“我我”乱叫。不一会儿,一个老太太拿灯出来,才知是女婿。大家又惊又笑,第二天,岳父用牛车送魏藻回家。卧床养伤两个多月。而魏藻在看见罗刹鬼那天,其他人并没看见,是不是他以邪召邪,狐鬼趁机耍他呢?先兄晴湖说:“魏藻从此再不敢寻花问柳,路上遇到妇女也低头走过去。把上面这件事看作是神灵的惩罚,也是合适不过的。”
淮镇狐仙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一 槐西杂志卷一》:堂叔梅庵公说:淮镇一人家有空屋五间,别为院落,用以贮杂物。儿童多往嬉游,跳掷践踏,颇为喧扰,锁门禁之,则暗经短墙而入。不得已乃大书一贴粘于门上,说此房为狐仙所住,毋得秽污,借以唬住儿童。不料,数日后,夜闻窗外语:“感君见招,今已移入,当为君坚守此院。”自后人有入者,辄为砖瓦所击,并僮奴运杂物者,亦不敢往,久不修葺,竟全然倒塌。狐仙乃去,此之谓妖由人。
释文:我的堂叔梅庵公说:淮镇有户人家有五间空房,自成院落,用来贮存杂物。儿童常聚集到这里戏耍,蹦跳吵闹。主人把院门锁上,孩子们就跳墙而入。主人挥笔写了一个告示贴在门上,说:“这是狐仙住的地方,请勿干扰!”想吓唬那些孩子们。过了几天,夜里听到窗外有人说:“感谢主人召唤,我们已经搬过来住了,今后要为你看守这个院落。”从此以后,只要有人进入这个院落,就会遭到砖瓦的袭击。就连僮仆搬运杂物,也不敢去了。由于长久不修整,房屋竟全部倒塌了。狐仙这才离去,这就叫做“妖怪是由人引起的”。
作者简介
赵志忠,笔名赵刚,号国学守望者、微妙斋主人,男,1973年4月生,河北省献县淮镇人。作品发表于《诗刊》、《中华诗词》、《中华辞赋》等。中国作家协会《诗刊·子曰诗社》社员、诗词中国·中华诗词网2017年度优秀通讯员、采风网2017年度十大新闻奖获得者、河北省诗词协会会员、河北省采风学会会员、河北省沧州市诗词楹联学会常务理事、沧州市新联会常务理事、《诗眼看世界》创始人、采风网沧州记者站站长,献县知联会理事、献县新联会副会长、秘书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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