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发票怎么处理?每年都说,但还是有会计不懂 !
公众号后台有读者发来消息,说公司有笔费用(当然默认已经发生了),然后发票呢,拿不回来,什么叫拿不回来,原因可能多种,可能发票2020年开了但是各种原因财务年底结账之前拿不到(比如出差人员没回来等),也可能发票要2021年才给开过来。
总之呢,就是财务年底结账之前发票到不了。
读者问这种怎么处理?
其实这种很好处理啊,学会计的都知道,我们会计做账就是一个权责发生制,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业务已经发生,属于当期应该负担的费用,我们就应该计入当期,这个读者说的费用如果属于2020年期间的,那就应该及时在结账前计入2020年,这个和发票是否到达,发票能否取得并无必要联系,发票在会计核算上仅仅是原始凭证的一种而已。
那现实中,为什么我们会对是否取得发票这么在意呢?一方面会计核算当然讲求的是准确及时,真实合理,而发票作为一种原始凭证恰恰可以证明业务的真实。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那就是税法上的以票控税已经深入人心,已经左右了很多人的做账思维。
税法上,这里主要指的企业所得税。
你会计上这个费用计入不代表我企业所得税就要认可你这个费用,企业所得税不认可你就不能税前扣除,就要多交25%的企业所得税,而这个是否认可非常重要也是必须要的一个东西就是税前扣除凭证,而发票就是最重要的一种税前扣除凭证,凡是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都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没有发票你就没法扣除。
也正是税收和会计上的这种税会差异,导致很多人在做账上的思路也有了变化,没有发票没法入账啊,没有发票我不能入账啊,也才有了这位读者的疑问,发票没回来,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那么弄清了原由,我们再次回到这个业务本身,那自然就知道怎么处理了。
1、属于当期的费用,哪怕没有取得发票,应及时做账务处理,计入当期。
借: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之类的
2、至于所得税扣除的问题,由于费用计入2020年,但是没有发票,所得税肯定是不允许扣税的。
但是税法上为了平衡这种差异,已经规定了,2020汇算清缴之前取得发票,允许扣除。那么问题就简单了。
你这个账做在2020年,你2020年汇算清缴之前你取得了发票(不管这个发票是2020年开具的还是2021年开具的),你直接把发票附在2020年这张凭证后面即可。汇算清缴时候允许扣除,不用做纳税调整。
这个事项就完成了。
那么小会再延伸一下。
如果,次年汇算清缴之前没取得发票呢?
这种情况,你就需要先做纳税调增处理了,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暂不认可你这笔费用,你先调增应纳税所得,先把这笔费用交税。然后呢?然后就是不代表这笔费用你就永远不能扣除了,你后面再次取得发票,允许你追补扣除。
所谓追补扣除,也就是让你回到费用所属期去调整纳税申报表把这笔费用扣在当期,当然,这个追补是有期限的,目前是五年。
但说句实话,我很少见去追补扣除的,毕竟调整申报表太麻烦,如果金额小,很多人都是直接在发票取得当期做纳税调减调整回来的。
所以结论来了,费用按权责发生制该入账就入账,发票能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得就不做纳税调整。不能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得,那就先做纳税调整。后面没法取得发票了,就不用做处理,要是后面再取得发票,那理论上是追补调整申报表扣除,实践中基本采取在取得发票当期纳税调减的方式处理(当然,个别税务局非要严格追溯调整从其规定)。
好了,上面的东西其实没啥新意,每年都在说。
小会现在要说的是日常更常见的一种。
前面的案例是小编知道这个费用,那么账做了,发票没到而已。
现在是我根本不知道这个费用,发票当然也没到,我自然也没入账,发票到了我肯定就知道这个费用了。其实这种情况很常见,经常次年有人拿上年的发票来报销,其实这就是这种情况。
那这种怎么处理呢?
其实理论也很简单,前面不是说了权责发生制嘛,你还是应该入到上年啊,但是上年都结账了,我咋入啊?
这里就用上了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用这个)。
正常我们这笔分录是2021年记
借: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因为不能影响当期损益,权责发生制嘛,所以,我们这里把涉及损益的科目都变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那就变成了下面这样。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这样自然就不影响2021年利润,虽然分录是做到2021年的,但是不影响2021年的利润,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不计入利润表,直接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里面去了。
那么企业所得税呢?
那自然也是在2020年的汇算里面处理,已经汇算了那就调整申报表,把这个费用加到所属期去扣除,没有申报那直接就把这个算进去。
其实理论上也就这么回事。
但是大家也看到了,以后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会是调整申报表,其实挺麻烦的,有时候就一笔几百或者几千的费用,大费周章去调整性价比不高,而且很多上市公司没有特别情况是不允许动期初数的。
所以实践中很多这种情况也就方便地处理在当期了。
当然作为一个正规公司,你自己的内控还是要做到位,比如发票有滞后到,那你首先应该年底结账之前通知及时报销入账,其次一个缓冲期最多定在次年1月,一个月时间处理一下这种跨期发票,我觉得都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你全年各个月都有上年费用处理,甚至年底还有上年发票,这个就不合适了,至少我都要怀疑你核算的及时准确,跟别说是税务怀疑你费用的真实及时了。
最后小会总结一张图,发票跨期取得的处理思路就明了多了。
来源:二哥税税念,作者:二哥。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