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开年“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开颁!无车承运落幕
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020年1月1日,网络货运大时代的序幕正式开启,我国正式进入网络货运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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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背后:从“无车承运”到“网络货运”
近日,万联网记者发现,“首张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开颁”消息成为众多货运人的重点关注。
万联网记者了解到,全国首张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落户江苏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据水运网报道,2019年最后一天,在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物润船联工作人员接过了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领导颁发的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这也是全国首张网络货运许可证。
物流货运领域多年以来呈现“多小散弱”的发展态势,90%以上是以个体户或者依托挂靠公司的方式从事运输。自交通部在2016年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以来,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交通运输部通过无车承运试点和新的技术手段,很大程度上改变货运碎片化的现状,无车承运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出现以司机宝、重运宝、小飞匣等优秀企业为代表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促进了广大物流从业者的“互联网+”探索,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检验,无车承运人的业态脉络逐渐清晰,“无车承运人试点”圆满的完成了阶段使命,也到了 “网络货运经营者”登场时间。如今,网络货运许可证正式颁发,政策支持下无疑将能更进一步解决物流货运“多小散弱”的难题。同时这也意味着,无车承运更名“网络货运”后,也将迎来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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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时代开启,如何成为“网络货运”企业?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万联网记者了解到,按照此前政策,原本的无车承运试点是到2019年2月即结束,后来综合多种因素及企业建议,交通部将试点结束时间延至12月底。
试点结束,《办法》实施。《办法》从2020年1月1日实施,各地方政府将正式开放网络货运,我国正式进入网络货运时代。那么,此前已获取无车承运人试点资质的企业在网络货运时代开启后将何去何从?无车承运人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申请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此前9月交通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从“通知”可知,无论是否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均可申请从事网络货运经营。已获得无车承运人试点资质的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因为有前续政策要求,试点企业在申请审核环节会相对简单。因此业界人士认为,在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方面,试点企业略有优势。
而此前未纳入无车承运试点资质范围的企业,有也可以依据《办法》向相关负责单位在规定时间进行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因各地具体开放网络货运申请的时间日期不定,有意向企业需重点关注各地相关政府的具体通知时间。如今,据中物联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浙江、甘肃、河南、陕西11省,天津、重庆2市出台了相关开展网络货运工作的文件通知。
《办法》全文共4章30条,分为总则、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对网络货运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将“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并对其定义和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不增设许可、不突破既有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确定了网络货运经营条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发展新业态。虽然看起来是敞开申请渠道,但从具体内容分析可以看出,相比较之前无车承运人试点,网络货运门槛提到了很高的水平,很多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离上述要求相差甚远,更不用说一些未能成为无车承运试点的企业。
因此,众多有意向申请“网络货运经营业务”的各企业,应该着重按照《办法》要求,进行升级完善,来全面适应网络货运平台及市场在新时期的发展趋势。
可以预见的是,在中央大政的地方政策的双重支持下,网络货运将迎来大发展和普适化,将有更多的货运行业市场主体将参与到网络货运的申请和经营中来,在未来2年实施期内,我国互联网物流领域无疑将要经历一轮新的洗牌。
来源:万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