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开年“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开颁!无车承运落幕

'

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2020年1月1日,网络货运大时代的序幕正式开启,我国正式进入网络货运时代!

1

首张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背后:从“无车承运”到“网络货运”

近日,万联网记者发现,“首张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开颁”消息成为众多货运人的重点关注。

万联网记者了解到,全国首张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落户江苏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据水运网报道,2019年最后一天,在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物润船联工作人员接过了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领导颁发的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这也是全国首张网络货运许可证。

物流货运领域多年以来呈现“多小散弱”的发展态势,90%以上是以个体户或者依托挂靠公司的方式从事运输。自交通部在2016年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以来,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交通运输部通过无车承运试点和新的技术手段,很大程度上改变货运碎片化的现状,无车承运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出现以司机宝、重运宝、小飞匣等优秀企业为代表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促进了广大物流从业者的“互联网+”探索,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检验,无车承运人的业态脉络逐渐清晰,“无车承运人试点”圆满的完成了阶段使命,也到了 “网络货运经营者”登场时间。如今,网络货运许可证正式颁发,政策支持下无疑将能更进一步解决物流货运“多小散弱”的难题。同时这也意味着,无车承运更名“网络货运”后,也将迎来全面放开。

2

网络货运时代开启,如何成为“网络货运”企业?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万联网记者了解到,按照此前政策,原本的无车承运试点是到2019年2月即结束,后来综合多种因素及企业建议,交通部将试点结束时间延至12月底。

试点结束,《办法》实施。《办法》从2020年1月1日实施,各地方政府将正式开放网络货运,我国正式进入网络货运时代。那么,此前已获取无车承运人试点资质的企业在网络货运时代开启后将何去何从?无车承运人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申请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此前9月交通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从“通知”可知,无论是否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均可申请从事网络货运经营。已获得无车承运人试点资质的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因为有前续政策要求,试点企业在申请审核环节会相对简单。因此业界人士认为,在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方面,试点企业略有优势。

而此前未纳入无车承运试点资质范围的企业,有也可以依据《办法》向相关负责单位在规定时间进行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因各地具体开放网络货运申请的时间日期不定,有意向企业需重点关注各地相关政府的具体通知时间。如今,据中物联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浙江、甘肃、河南、陕西11省,天津、重庆2市出台了相关开展网络货运工作的文件通知。

《办法》全文共4章30条,分为总则、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对网络货运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将“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并对其定义和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不增设许可、不突破既有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确定了网络货运经营条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发展新业态。虽然看起来是敞开申请渠道,但从具体内容分析可以看出,相比较之前无车承运人试点,网络货运门槛提到了很高的水平,很多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离上述要求相差甚远,更不用说一些未能成为无车承运试点的企业。

因此,众多有意向申请“网络货运经营业务”的各企业,应该着重按照《办法》要求,进行升级完善,来全面适应网络货运平台及市场在新时期的发展趋势。

可以预见的是,在中央大政的地方政策的双重支持下,网络货运将迎来大发展和普适化,将有更多的货运行业市场主体将参与到网络货运的申请和经营中来,在未来2年实施期内,我国互联网物流领域无疑将要经历一轮新的洗牌。

来源:万联网

(0)

相关推荐

  • 无车承运人税收政策汇总及解读

    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无车承运人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可以根据实际运输方式选择"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下明细项目给委托方开具发 ...

  • 网络货运或无车承运平台究竟能否为下游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华税 作者:华税 人气:424 时间:2021-09-08 摘要:一些本身拥有运输资质的平台仍在实际承运人完成作业后以平台自身名义向客户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业务与开票模式面临着一些质疑. ...

  • 网络货运公司如何规避虚开风险?

    原创 明税研究中心 明税 2021-09-14关于我们ID:minterpku成立9年来,明税累计为1000余家企业及高净值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行业涉及高新科技.金融.影视.房地产.教育等多个领域. ...

  • 从无车承运到网络货运,涉税风险解决了么?

    编者按:无车承运人的概念由来已久,财税[2016]36号文正式明确了无车承运业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可开具11%税率的发票.传统物流企业.物流园区企业及信息平台企业陆续获批成为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解决了托运 ...

  • 无车承运业务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编者按:11月11日,紫云股份(871413.OC)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与郑州市郑东新区税务局签署委托代征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无车承运人平台可为平台个体司机开具3%增值税发票.该协议的签订进一步丰富了无车 ...

  • 无车承运的增值税负 填个坑还是挖个坑

    无车承运的增值税负  填个坑还是挖个坑 "我们现在可以给货主开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并且自己也可以用油票去抵税".一家纳入无车承运试点的配货平台负责人非常自豪的说.他们以前只收 ...

  • 无车承运(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财税大全(案例)

    无车承运人? 按照百度百科定义:无车承运人是由美国truck broker(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 "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 ...

  • 详解无车承运业务及其相关的增值税政策

    2018年2月12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各试点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要求对试点企业进行 ...

  • 冯雷再谈无车承运,下半场最重要的是什么?

    自16年交通部无车承运试点开始,无车承运就成为物流行业的热点话题了,很多人关注它,也想成为它: 而今年无车承运试点结束后,大家对它的关注不减反增,有很多问题,大家都迫切想知道,例如: 从无车承运平台到 ...

  • 无车承运是一地鸡毛?

    董中浪:大家都说物流行业是一个高度分散的行业,很多中小微企业都需要金融服务,但是凭借他们的信用没办法拿到更便宜的钱.所以组织化他们就成为互联网+非常重要的任务. 组织化的同时希望帮助资金端把风险降低, ...

  • 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的五大乱象,合规才是未来发展之本

    近年来,网络货运发展有目共睹,它的兴起不仅提升了物流综合效益,也推动了我国物流业向智能化.服务化方向发展.尤其在今年年初的新冠肺炎抗击中,网络货运平台表现出来的优势更是可圈可点,公路运输成为一线物资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