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斗高粱抹杀的一段亲情
今天聊起七八十年前因生活所迫,一对夫妻以两斗高粱卖掉亲生孩子的事情。孩子成年后,亲生父母来认孩子,孩子却不与相认。
记得以前看过川端康成先生写的《父母的心》,是说一对夫妻和4个孩子,过得非常贫穷,想把其中一个孩子送给一位贵夫人。
父母收下了钱,把老大送过去了。结果第二天,又用老二换回了老大,说不能将长子送人。第三天,用老三换回老二,说老二很像死去的婆婆。第四天,夫妻俩哭着给贵夫人说,孩子才三岁就送人,怎么也不忍心,现在他们一个孩子也不想送人了,并且说“与其把孩子送给别人,还不如全家一起挨饿”,在一起过苦日子也值得。
后来贵夫人被感动了,说钱你们还是留下,你们全家在一起就好,钱是对你们做父母的心的酬劳。
父母把孩子送人,真是无奈里的无奈,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才想出这样一个下下策。
哪个孩子不是父母的心头肉?亲生父母用两斗高粱把他卖到这边来的,是因为他们老家饿死的人很多,几乎被称作无人区,家里父母一定是想着能让他和家里人都能够活下去,才忍痛割爱拿他卖了两斗高粱。
要知道,八十年前的那两斗高粱,就是一家人的生命啊!
他成年之后,亲生父母曾到这里来寻找他,但是他不和父母相认,他心里还有恨意。
我想亲生父母卖孩子,孩子心里有恨意也很正常,但是人都成年了,再去设想当时的情况,或许也可以理解,可能感情上不好接受。父母一定是为了子女们都能活下去才卖掉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失去谁,都是一辈子的愧疚。
买他的人家不是富人、地主买去做奴仆,是普通人家,夫妻俩没有孩子,所以用两斗高粱买来一个儿子,买他是为了延续后代。后来他的义父去世,是奶奶抚养他长大。
以前常说卖孩子都是到人家家里去当奴仆和丫鬟,实际上也有普通人家买孩子的。
饥饿年代,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卖儿卖女是一件常事,女孩七八岁或十几岁,就赶快找一个婆家,目的是不想让孩子饿死,找婆家可能还会给一点东西、一点彩礼,来养活其他姊妹兄弟等。
所以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那些嫁到河东去的女孩子们,当时河东的生活要比我们这里好一些,就把孩子嫁到那里,那个时代,哪里是嫁给爱情,都是嫁给了口粮,嫁给了活着。
艰苦年代,几乎没有爱情可言,大家只想着活着,谁能给口饭吃,估计就可以嫁给谁,哪里还能挑挑拣拣?
所以精神的追求必在物质满足之后才有的。
以前听说“穷生奸计,富长良心”,其实也难怪,穷的时候连吃的东西都没有,来自口腹之欲的迫切或许就容易突破道德底线,少不了些卖儿卖女,甚至偷偷摸摸的手段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的事情。
富长良心,物质生活丰富后,自己也有了较高的精神追求,所以,心生悲悯,心怀善良去帮助别人,也是很自然的。
这样看“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还是很有道理的。
准确的说,这个富,不是剥削别人而致富的,是自己辛辛苦苦过辛苦日子获得的,这样的富,才是能长出“良心”的富。
那个被卖掉以周全全家生活的孩子,为家庭做出了这样大的贡献,却没有接受亲生父母的认亲,没有给父母一个缓解愧疚的机会,对父母而言,七八十年前的那两斗高粱救了全家的命,也砍断了和亲生孩子的血缘关系,这是多么无奈和残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