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通知,在职教师可以“补课”,但是必须满足5条条件!
文|教而育之
“双减”政策让校外辅导机构没有了生存空间,校外辅导机构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双减”政策直接让这些校外辅导机构变成了“公益性”组织。
资本是逐利的,不让赚钱,校外辅导机构还会存在吗?
以后家长想通过校外辅导机构“补课”已经不可能了。
在职老师可以参与“补课”吗?江苏扬州江都区教育部门发出通知,在职老师可以参与“补课”,但是必须满足5个条件。
教育部将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虽然教育部规定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但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却总是屡禁不止,其实最主要原因是,受益大,惩罚力度不够。
月4000元工资的在职教师,暑假一个月补课能赚数万元,如果你是在职教师,你会补课吗?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发现后,往往会受到以下处罚:
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晋升职称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学校。
今年取消评先评优,明年还可以再争取;今年不能晋升职称,受惩罚年限到了以后,仍然可以晋升职称,即便年度考核不合格,无非一年不能正常调档,一个月少发100元左右,至于调离原学校,又不是不让干了。
这些处罚很难阻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脚步。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不管以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如何处罚的,相信作为“双减”政策的配套措施,如果以后再出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被开除的可能性很大。
不信的话,大家拭目以待,记得有一个词叫“杀鸡骇猴”,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应验!
家长更焦虑了
校外辅导机构不能补课了,如果大家都不补课,结果是一样的,关键能不能禁止教师给自己的子女补课?
宁波一网友向当地教育局建议:禁止教师给自己子女补课,因为这样有失公平。
其实这都是家长内心焦虑的表现。
湖北宜昌曾发布通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家教等名义开展中小学生培训。
这其实是对家长焦虑的回应,但是这种情况能禁止得了吗?
我是教师,我去亲戚家玩,顺便给他们孩子讲两道题,这算违规吗?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部门:在职教师可以“补课”,但是必须满足这几个条件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明确:在职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免费帮亲戚朋友子女开展补习辅导的,学校每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完成在职教师无偿补课登记(统一向教育局党廉办备案),不得超过5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在职教师可以参与“补课”,但是必须满足这几个条件:
1、自己亲戚朋友的子女;
2、免费;
3、不得超过5人;
4、开学后半个月内进行登记备案;
5、不影响正常工作。
允许在职教师免费给亲戚朋友的子女补课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