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总结

江西省水利厅编辑:管理员归档时间:2003/8/20一、概况江西省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总面积166947km2,人口4019万人。境内水系发育,长江沿省境北部流过,赣江、抚河、信江、饶河及修水五大水系,分别从南、东、西三面汇入鄱阳湖后经湖口注入长江。年平均降水量1400至1900毫米,省境四周山区降水量多于中部盆地,赣东大于赣西。受季风气候影响,年内各地降水不均匀,集中于4月至6月,占全年的41~53%。江西省是我国水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523×108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518×108m3,地下水资源量为393.6×108m3。水资源总量约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5.4%,居全国第七位。全省土地总面积16.69×104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74%,全省现有耕地面积2330.5Khm2,其中水田1990.7旱地429.7Khm2(1998年统计资料)到目前止,全省建成大(Ⅱ)型水库23座,总库容167亿m3,有效灌溉面积122.5万亩;中型水库209座,总库容49.55亿米,有效灌溉面积214.6万亩,小(Ⅰ)型水库1338座,总库容37.3亿m3,有效灌溉面积247.7万亩;小(Ⅱ)型水库8042座,总库容22.16亿m3,有效灌溉面积210.83万亩;塘坝工程247062座,总蓄水量19.4亿m3,有效灌溉面积219.9万亩;引水工程97907座,有效灌溉面积503.5万亩,机电排灌装机135.4万千瓦,灌田615万亩。到2000年,全省万亩以上的灌区有219处,5万亩以上的灌区有53处,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有6座。二、项目执行情况(一)工程建设进展及完成情况从1997年起,我省赣抚平原、袁惠渠、柘林、潦河、南车等5座大型灌区相继列入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几年来,由于国家计委、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灌区受益县、市政府、群众的密切配合。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很大成效。1997至2002年实际完成建设总投资16878万元、完成土石方工程量356.41万m3、混凝土25.01万m3、衬砌渠道268.6km,改造各类附属建筑1388座。(二)建设资金到位情况1997至2002年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际完成建设投资总额为1687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596万元、地方配套6282万元。中央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为1:0.6。(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根据《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管理上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1.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上,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农[1999]459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大型灌区管理单位认真编制了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规划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委托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规划综合报告》,报送水利部审批,水利部以水规计[2001]514号文"关于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的批复",同意规划确定的我省赣抚平原、袁惠渠、柘林、锦北、潦河等5个大型灌区纳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范围。在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审查方面。我厅组织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和部分地市水利设计院编制完成了赣抚平原、袁惠渠、柘林、潦河、锦北等灌区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南车灌区初设报告,并与省计委共同组织了审批;对赣抚平原、袁惠渠、柘林、潦河、南车等灌区上报的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我厅都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在审查的基础上由我厅审批后组织实施。2.加强领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各灌区都组建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部,作为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负总责。项目法人代表由灌区主要领导担任,并下设工程组、财务组和后勤组。工程组具体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财务组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后勤组负责有关后勤服务等工作。3.引入竞争机制,严格执行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各灌区对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都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伍。在招投标活动中,按照《招投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报价、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中标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4.推行建设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参建各方均把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履行了各自承担的质量管理职责,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质监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赣抚平原、柘林、袁惠渠、南车、潦河等灌区项目分别由江西省水利监理公司、江西省建洪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春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监理任务;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和九江、新余、吉安、宜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分别对所管辖区内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项目开展了质量监督工作。5.工程验收情况。赣抚平原灌区1997、1998、1999、2000年度项目已通过省计委、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南车灌区总干进水闸、重力坝、泄水闸、土坝段组成的挡水建筑物于2001年9月5日完工,金属结构工程于2001年11月15日完工,今年2月5日通过江西省水利厅投入使用验收,同意下闸蓄水。袁惠渠、柘林灌区1999、2000年度项目正在进行竣工验收的资料整理和财务审计工作,拟在今年下半年进行工程年度竣工验收。(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从赣抚平原、袁惠渠、柘林、潦河等4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阶段工程实施后的运行情况来看,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令人满意的。1.增强了输水能力,提高了灌溉效益通过干渠衬砌、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和改造,使其达到(或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强了输水能力。灌区共新增节水总量35139万m3,其中用于:灌溉26442万m3,城镇、生活、工业4328万m3、生态环境2100万m3、其它2550万m3;从而新增灌溉面积33.4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40.12万亩,年增产粮食161.73万吨。2.提高了抗御旱灾能力,保障了用水秩序继1998、1999年大水之后,2000年我省又遭受了严重的旱灾,全省受灾面积超过1000万亩。灌区经过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提高了供水保证率,在遭受严重旱灾的情况下,仍然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求。赣抚平原灌区主要渠道经加固整治后,工业用水保证率由原来的90%提高到了100%,农业用水保证率由原来的75%提高到85%。而且部分提灌变成了流灌。2000年灌区出现了连续40余天无雨干旱现象,但灌区有效灌溉范围内农田却无一受灾,晚稻栽插率达到100%;袁惠渠灌区从今年8月15日至10月5日共计50多天高温无雨,由于1999年度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完成,总干引用流量由35m3提高到40m3,灌区内二晚栽插任务在立秋前全面完成,用水秩序井然,未发生因争夺用水而引发的水事纠纷,从而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柘林灌区2000年受特大旱情威胁,改造后的工程充分发挥了作用,过去不能在总干渠正常取水灌溉的13~16分干渠今年全部通水,大大缓解了旱情。3.改善了农村生活用水条件,促进了乡镇供水事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完成后的运行情况来看,赣抚平原、袁惠渠、柘林、潦河4座灌区渠系水利用率由改造前的0.47增加到0.55,灌区管理单位及灌区内群众充分利用上述节约水量增加乡镇供水,工业用水,改善生活用水条件,植树、种草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4.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开展田间工程建设的积极性过去灌区干渠输水能力差,大部分干渠、支渠不能按设计要求取水,断面逐年萎缩,不能保证灌溉用水。列入国家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建设计划的灌区重点放在1m3/秒以上的支渠、干渠的整治及附属建筑物的改造上,增加了输水能力,因而提高了广大农民对田间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三、灌区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列入国家基建计划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政府和灌区群众管好用好灌区工程的积极性,灌区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加大,2000年以来,江西省政府及新余、九江市政府相继批准了赣抚平原、袁惠渠、柘林、潦河灌区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了灌区体制、水价、人事各项改革向纵深发展。(一)灌区在改革方面出台的政策、办法按照国家计委、水利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型灌区在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同时,要积极推进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使灌区尽快走上自我发展、良性运行的轨道。2000年,赣抚平原灌区制定了《江西省赣抚平原改革方案》,同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以赣府字(2000)34号文批准该方案;袁惠渠灌区制定了《袁惠渠灌区改革实施方案》,新余市人民政府以余府发[2000]4号文件批准了该方案;柘林灌区根据灌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九江市柘林灌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九江市人民政府以"九府字(2000)24号"文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潦河灌区制定了《潦河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宜春市人民政府以宜府发[2002]31号文件批准了该方案各灌区改革方案。对灌区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投资体制、供水水价和劳动人事与收益分配制度等改革提出了目标性、原则性要求,是近阶段灌区建设、管理、经营、改革和发展一个纲领性文件,使灌区改革有令可依,有据可循,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操作性。2002年,我省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规定包括农业水费在内的一些农村经营性收费项目不能以政府税费搭车征收,因此,现行灌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能适应税费改革要求。4月省赣抚平原灌区管委会先后以赣管委字[2002]11号、12号文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关于调整灌区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和《赣抚平原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办法》等,要求各县(市、区)将灌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作为当地税费改革的配套改革来抓。(二)改革人事劳动制度,减员增效,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为加快灌区改革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各灌区在内部管理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袁惠渠灌区管理局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文件精神,结合灌区的实际情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机关科室由7个减少为5个,机关工作人员由46人精简到32人,各管理站段人员由93人减少到77人;柘林灌区管理局实行了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人员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编制和岗位,实行聘任制,全面推行上岗、试岗、待岗"三岗制",并根据灌区管理需要,对男同志满50岁、女同志满45岁,在自己申请,管理局批准的情况下实行内部退休的规定,分流冗员,将富余人员充实到生产第一线,以降低费用,提高效益;赣抚平原灌区今年5月,在省局全面推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聘任,一般干部职工双向选择,任职资格、各岗位条件、要求、职责以及工资系数全部公开,机会平等,营造了一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并制定了《直属基层管理站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深化机构改革文件。各灌区通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了职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三)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多年来,各灌区积极推行以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内容的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改革,在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进行了不断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0年12月,赣抚平原灌区在南昌县麻丘镇高胡村成立了江西省第一农民用水户协会--四干新五斗渠农民用水户协会。今年元月,二干六农渠农民用水户协会又在南昌县向塘镇宣告成立;5月,进贤县主动上报灌区改革方案,要求实施以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与内容的的灌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被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列为改革试点单位;柘林灌区在永修县白槎镇进行以分干渠为水文单元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改革试点,以便总结经验,全面推广;袁惠渠灌区在北干三支渠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主动投资投劳对三支渠进行清淤和小型建筑物维修,在去年遭受特大干旱的情况下,非但没有受灾而且扩大了4000亩灌溉面积。实践证明,对国有灌区管不了、管不好的末级渠系,明晰产权,明确事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是调动农民群众及社会办水利积极性、实现末级渠系自我维护与良性运行的有效途径。(四)加大水价改革的力度赣抚平原灌区:2000年11月,赣抚平原灌区工业及城镇供水水价标准继1997年以后再次获得较大幅度调整:工业水价由0.10元/吨调整到0.15元/吨,生活水价由0.06元/吨调整到0.10元/吨,发电水价由0.025元/度调整到0.043元/度。2001年7月,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2000]34号文件精神,省水利厅主动会商省物价局后以赣水计[2001]72号文《关于下发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2001年农业水费征收暂行标准的通知》,明确了赣抚平原2001年农业水费暂按供水成本的60%(综合价为19.07元/亩)计征。2002年4月,《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暂行管理办法》颁布施行,经核定,省计委以赣计收费字[2002]607号文批复了赣抚平原灌区农业供水价格:流灌:25.43元/亩;提灌:12.71元/亩。袁惠渠灌区:2001年,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袁惠渠灌区农业水费标准的抄告单,定为流灌18.2元/亩,提灌9.1元/亩,并明确指出"以货币计征,以后逐步实现按成本收费"。2002年4月,根据省计委、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暂行管理办法》,经核定,省计委以赣计收费字[2002]609号文批复了袁惠渠灌区农业供水价格:流灌:18.20元/亩;提灌:9.10元/亩。柘林灌区:2001年灌区的水费价格由每亩计收水费稻谷10KG实物折价计收,改为每亩计收水费15元,且计收的水费不再和受益乡镇进行分成,而是由管理单位全额收齐,并在年实收水费中拿出部分水费作为工程的维修配套资金。2002年4月,按省计委、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暂行管理办法》,在充分考虑当前柘林灌区水利工程经营现状,以及用水户承受力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水价改革方案,目前正在论证阶段。潦河灌区:2002年4月,根据省计委、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暂行管理办法》,经核定,省计委以赣计收费字[2002]608号文批复了潦河灌区农业供水价格:流灌:22.87元/亩;提灌:11.43元/亩。工业水价的调整、农业水费征收暂行标准的确定,标志着我省灌区水价改革向按供水成本、按方收费和规范水费收缴行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四、目前灌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灌区投资渠道狭窄,配套资金筹措困难1:1的配套资金,对我们江西压力太大,近几年来,省财政每年配套相当一部分资金,实属不易,更为困难的是灌区配套资金筹措困难,个别县市地方财政拿不出配套资金,迫使管理单位自筹。由于现行水价偏低,供水项目无利可图,难以有效吸引社会横向资金对灌区的投入。此外,灌区投入缺乏相对稳固的渠道,使灌区改造很难从长远规划着眼,往往受资金所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着眼于当前的应急工程,改造项目难于集中成片,结果工程配套改造上去了,但单位经济状况下来了。(二)农业供水体制不顺,水价管理混乱一是供水补偿机制不合理,水价偏低,不利于节约用水;二是农业供水管理层次和环节较多,水费依赖乡镇代收,容易被乡镇截留挪用,水管单位收缴水费困难;三是农村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分散用水和供水的计量设施难以完善配套,改按亩收费为按方收费无论是认识观念还是资金投入都有较大差距。(三)末级渠系管理体制改革尚有待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目前末级渠系管理体制的改革还是在试点推广阶段,末级渠道因产权不明而"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群众管不到",或者是群众只用不管(用水交了费,清淤培堤要国家拿钱)致使工程老化失修,破烂不堪,影响整个灌区灌溉效益的正常发挥。(四)我省"锦北灌区"已列入全国402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规划项目中,项目前期工作均已完成,希望能早日列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计划,使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作能尽早实施。五、今后打算及设想针对上述问题,为切实按照水利部要求推进灌区改革,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在农业用水管理体制上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末级渠系改革方案,推出典型经验,扩大试点范围、数量,尽快在全灌区推行以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管理体制;二是充分利用国家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投入资金,搞好干、支渠上的闸口改建和计量设施的配套,大力推行计量供水,加大计量供水前期配套投入,加强和推进灌区渠系工程配套建设;三是继续大力推进水价改革,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小步快走"的方针,加大灌区水价改革力度,用3~4年的时间逐步过渡到按方和按成本收费;四是逐步建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先进的水管理信息化系统,达到灌区自动化控制与灌溉管理系统的各项监测与控制,实现灌区水管理信息化、办公自动化、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现代化管理。五是继续完善灌区内部管理。即对机关职能部门实行目标管理,对基层管理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包干管理。继续重视和大力发展水利经济,搞好多种经营,实施灌区自我补偿战略。做大做强灌区水利经济,从而缓解灌区因工农业水价不能按成本到位所带来的经济压力,达到自我补偿和降低灌区运行成本的目的,为实现灌区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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