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女性,究竟谁爱家庭,谁爱职场?
文 | 莉莉艾伦
来源 | 东观西望WEIV(微信公众号ID:gh-3bed6ee95ccc)
演艺界女星的婚后复出、校长对自己做家庭主妇的女学生不满,每当这类公共事件发生,舆论都会适时发酵一波女性该选择家庭还是职场的争论。
对此,美国社会学家凯特琳·柯林斯的观点是:在中国,人们更多是在争论“全职太太是不是女性的选择自由”,言下之意是与西方女性相比,中国女性似乎更向往做家庭主妇。
而在瑞典等欧美地区,妈妈们却在抱怨“为什么女性必须成为职场妈妈”,或者说,为什么女性在职场没有更多选择,甚至必须要在职场和妈妈之间做选择。
这种对比乍看之下,仿佛是中国女性不像欧洲女性那么愿意走出家门工作。
但事实上,中国女性就业率在全球都是名列前茅的,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即使是差异较小的日本,2013年的社会调查仍表明,相较日本女性62%的工作率,中国女性工作率也达到了74%;并且,日本女性对职场的主观意愿也比中国女性更消极——对她们而言,工作多数情况下还是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过渡。
柯林斯关于欧洲和中国女性对待家庭、职场所持态度之差异的观点,应该多少受到了她本人学术研究的局限——柯林斯过去几年一直在聚焦欧洲白人职场女性的生活现状,因此,她看到的欧洲女性对职场选择自由的关注度,自然有异于中国公共舆论语境下普通女性更愿意选择成为家庭主妇的倾向。
(一)
职场vs.家庭观念差异的根源
——无处不在的性别观差异
拼搏职场和回归家庭,是现代女性“向左还是向右”的两个基本人生命题,也是社会学和心理学研究性别平等观念与现状的重要范式之一。
而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形态下女性对职场和家庭的观念及选择差异,其实是不同群体在性别平等观念上的差异所引起的。
事实上,不仅中国和欧美这两大本身就文化迥异的地区在性别观上有差异,同宗同源的欧洲与北美之间也存在性别平等观念上的差异。比如说,在德国和美国,对[政府权力是否应该干预女性怀孕与堕胎]这一话题就存在两种言论框架:美国女性主义者重在强调“堕胎是一项隐私权,不应受到政府干涉”;而德国则更加强调、关注“政府应该加强对怀孕妇女的保护”。
(二)
历史文化造就不同性别观
——西方人比中国人更“田园”
与此同时,国内研究者通过对“世界价值观(WVS)”调查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后发现,中美性别观的主要差异在于,美国在[性别权利平等]观念上拥有更高的得分,也就是说美国人的性别权利平等意识比中国人强,而所谓“性别权利平等”,亦即通常所说的“男人有的女人也都要有”。
而在WVS的调查结果中,中国人的性别平等观其实与西方迥然不同——中国人在[性别分工平等]观念上的得分更高,甚至比欧美人更赞成女性走出家庭,公平参与社会劳动和竞争。
也就是说,西方性别观是“男人有的女人也都要有”,那么中国人信奉的则是“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也都能做到”。
由此来看,真实的社会调查数据表明,美国人的性别权利观念,似乎才更符合长期以来网络舆论对国内女权主义者冠之以“田园”的消极定义——即认为女权主义只想要权利、不谈有义务;房子要抢产权、孩子要抢冠姓权,但却不能像男人那样承担养家糊口的经济责任。
(三)
为什么西方性别观更注重[权利]意识
在世界各国,女性主义(或女权主义)研究者、支持者是研究及推动性别平等的主要群体。
而[女性主义]和[女权主义]这两种不同表述,一般则被认为均是源于英文“feminism”一词,关于两者是否有区别,学界虽存有一些争议,但渐渐也已趋于一致:即feminism体现在社会实践和运动领域,主要是指女性“为争取与男性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利时进行的运动和斗争”,在这一层面,feminism更多被表述和理解为“女权主义”;而在理论与学术研究、特别是世界观和底层方法论方面,feminism则是指“致力于性别差异和不平等的根源、结果及解放途径的理论解说”,这些领域当中则通常采用“女性主义”进行表述。
不过,女性主义也好,女权主义也好,现下仍存在持不同观点倾向的多个流派,对性别及平等观,各流派之间亦仍论争不息,但总体上还是能达成“性别是由后天社会文化所建构,差异及优劣之社会评价体系是从男性中心主义出发”这一共识与基调。
[立场论女性主义]流派更是进一步强调,女性特征与男性一样,对社会发展同样是重要的,女性一些独有的经验对改造世界甚至更有价值、更“高级”,因而女性天生就应当享有与男性相同的权利。有鉴于此,有研究者便将“权利框架”定义为西方女性主义对于性别平等的核心诉求。
而欧美人的性别观之所以强调“权利”,实则源于西方(特别是美国)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首先,个体的、自主的“权利”意识一直都是西方社会的主要价值观范式;其次,以美国为例,植根于源远流长的种族文化背景,美国女性运动其实是以种族文化为主要属性的民权运动一大分支,而历来的美国民权运动中,“权利框架”的持有者和推动者又被实践证明始终能在政治、经济支持上获益最大,那么相应的,女性主义运动及组织要与主流价值系统对接,自然须沿用这一框架。
因而可以说,在性别观上强调“权利”,其实与欧美、特别是美国的个人主义及种族文化等独特历史背景息息相关。
由此也可得知,欧美女性事实上不仅仅只是关注职场选择的自由权利,她们也关注其他所有领域的选择自由权。
(四)
中国现代性别文化强调[独立]
——分工平等才是真爱
中国的性别文化可以清晰地划分为古代和现代两个阶段。
以新民主主义时期为过渡,此前的中国性别文化均可划入古代阶段,[私人领域中性别权力及关系的独特性],是这一阶段有别于西方社会的重要特征。
Francesca Bray在其著作《技术、性别、历史——重新审视帝制中国的大转型》中,曾阐述过其对中国传统家庭的建筑内部空间/结构/功能与性别文化的关系之研究。他的研究结果指出,中国古代传统宅院严格的内外区隔设计,并不是简单的“把女人禁锢在内院”之文化幽灵;相反,这是一种由女性及其在私人生活场域的关键作用所主导的私人空间权利。
他由此认为,与西方古代社会相比,传统宗族大家庭或村落集群中的中国女性,在私人空间中的权力与地位要更高。对这一观点,社会学家阎云翔对也予以了支持。
虽然私人空间有一定的权力和自由,但却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并且,中国古代女性在公共领域同样也是渺无踪迹的,因此可见,这与现代性别观的“独立”意识也谈不上什么太多瓜葛。
中国性别文化真正重大的深层次改变,发生在解放后至开革开放前这一段时间,我们可以称之为现代阶段之前期。
现代阶段前期的中国性别文化,最大特征就是【国家主义的全面进驻与干预】: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新性别观在当时的首要目标,就是解放只能锁闭于私人空间的妇女阶级、推翻禁锢女性身体自由的封建统治家长及制度。
因此,走出家庭、走向社会成了这一阶段性别观念和女性进步的主流语境,私人空间及权力关系在国家主义的强势进驻下也几乎消亡殆尽,家庭中的性别分工与运行机制亦全部仰仗国家统一规划,可以说,国家主义及权力全面取代了传统家庭中的大家长职能;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城市公有制和农村集体合作制经济结构的稳固,国家更从意识形态层面全方位鼓励对封建家长及传统的反抗,这也进一步助推了传统家庭中父权及大家长文化系统的土崩瓦解。
另一方面,当时的中国历史背景下,工业化大生产是唯一的社会发展任务,而劳动力不足却又与这一任务互为矛盾。于是,国家权力便在此时充分利用了公众(特别是女性)对颠覆性别不平等关系的诉求,借助极具动员力的国家号召行为,把受到束缚和压抑的女性群体生产力无缝转化于工业化大生产,而且是生产劳动中那些优质男性劳动力很难适应和接受的劳动任务及岗位,[推动性别平等]这一时代语境之核心也由此而被[实现妇女解放]所替换。
与此同时,对女性自身而言,当没有任何公共参与的两千年历史一朝被颠覆,而摆在眼前最显著、最便捷的公共参与途径就只有和男人拼体力、参加繁重的生产劳动时,她们自然会义无反顾投身其中。事实也证明,这一选择不仅使自己最终得以在公共场域被看见,更有助于实现经济的独立,亲手缔造“男人能做到的事妇女也能做到”的这一历史性创举。
于是,女性群体诉求和国家权力在这一特殊的十字路口交汇,一拍即合,演绎了一幕本民族独有的推动性别平等之序曲。在[妇女解放]这一特殊历史语境下所形成的“劳动分工”平等,因此也成为了中国性别平等观的普遍框架,为有别于西方的“权利框架”,有研究者将其称为性别观的“独立框架”,而所谓“独立”的核心含义,其本质主要就是劳动分工平等。
至此,欧美人的[权利]意识和中国人以分工平等为本质的[独立]意识之区别也很清晰了:
——[权利]意识的叙述方式重点在于公共权利和客观机会的平等,[独立]意识的叙述则更侧重于家庭与工作中的分工平等,前者更强调宏观性的结果和收益,后者更强调具象的过程和手段,说到底,都是殊途同归,并非本质差别。因此可以说,从基本性别观的角度来看,并没有证据能证明中国女性更爱家庭、而欧美女性更爱工作。
甚至可能相反——工业化大生产时期那场被学界诟病为忽略生理差异的、“粗糙”的性别平等革命,让当时的中国女性在社会生产中用大量繁重的劳动,换来了自身的公共参与机会和身份认同,这一获益是其他牺牲所不能比拟的,同时也使得中国现代女性形成了密集参与社会生产劳动的认知和行为之惯性,这或正是我国女性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
(五)
热衷劳动分工平等的中国女性为何想回归家庭
而中国女性回归家庭的比例和意愿较之过去有所提高,确也是不争的事实。
有研究者对比了最近的两期[全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发现:第二期2000 年的调查中,中国男性和女性都更认同男女平等的性别分工观念;然而2010 年第三期调查结果却发现,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却都更加认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第四期调查已于今年7月启动,目前尚未完成)。
那么,在改革开放后,当性别文化迈入现代阶段之后期、亦即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性别文化阶段时,为什么追求分工平等和独立意识的中国女性,反而想回归家庭做全职主妇了呢?
对此,需从两个视角来看待这一“回归”现象:
一方面,改革开放贡献了两个直接影响性别文化和性别观的变量,就是【国家主义大撤退】和【市场化主导】。
改革开放一实施,国家权力几乎顷刻间便从家庭和私人空间撤退了——原来由国家安排并负责公有/集体经济体制职工(社员)及家庭生计的情形,转变为主要由私人自己承担,而当国家保障功能减弱时,便只能由家庭功能补位。
于是,面对外部的市场竞争,家庭内部就不得不调整结构——成员之间必须实施分工和互补,将原本在公共空间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导向,转变为谋求家庭利益最大化,这一过程中,自然是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的家庭成员、即男性成员更多地流向了社会,而竞争中处于弱势的部分女性则带头首先开始向家庭回归。
另一方面,市场因素开始发挥影响性别观的主导性作用。
进入本世纪,市场化主导因素显著提升了我国女性的平均受教育水平和独立能力——截止2010 年,18—64岁的中国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比上世纪末提高2.7年;同时,女性对能力感到自信的比例达到87%;主张“不靠他人靠自己”的女性人群比例也达到了89%。因此,我国女性就业率也确实在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再次迎来了反弹;
但好景不长,因为结构性的性别问题和桎梏仍然根深蒂固,特别是市场化主导这一因素的双重复杂影响——虽然市场经济在短期内提升了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和自信、独立程度,但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却使得这些提升并不能带给女性原本“用能力换收益”的期望:那些受过高等教育、获取职业机会的高水平高能力的女性,很快就在市场竞争中开始遭遇到新形态的危机——严重的同工不同酬、普遍的晋升天花板……
有关女性心理与职场发展的研究还表明,即使是那些有幸获得晋升、进入组织顶层的少数女性,也仍然面临远高于异性的风险——企业组织中的女性领导者比男性领导者更可能被安排处理具有高风险并导致失败的情境任务,比如,有调查数据显示,当企业组织的业绩越差时,就往往越倾向于任命女性来担任领导者。并且,在这类危险而消极的情形中,女性还格外容易受到孤立,缺乏必要的支持资源。
此外,高层级的女性领导者还常常面临身份认同的危机:女性心理研究者发现,在企业组织中,“当女性领导者表现出果断、冷峻等男性化风格的领导方式时,她们的男性下属通常都不喜欢她们;但如果采用传统的温暖与抚育的女性化领导方式,男性下属虽然会喜欢、但却不会尊重她们”,可以说,高层女性领导者在组织中要获得身份认同上的内外一致,真是困难重重。
一句话,女性职场生涯,道长且阻,崎岖凶险。
与此同时,市场化还同时主导了全面开启物化女性的序幕。
女性身体与形象的商品化,在市场自由竞争中发展成了主导性消费文化,并被大肆宣扬,甚至可以作为直接而高价的利益交换工具使用。与之相比,用公平竞争原则在职场苦兮兮打拼的女性,拼了命却也未见能公平获得高收益,而且越往前走、路越艰难。
不仅如此,消费文化另一边还在源源不断地向公众输入美化的居家女性形象,促使女性形成[ 家庭场景才是美好归宿]的认知与心理暗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观点因而得到更多认可。
于是,在家庭和职场境遇的一系列鲜明对比下,那些尝试职场却败兴而归的女性就极可能步第一批回归家庭的女性之后尘,转而在以家庭为主、工作为辅的策略中寻求自我身份认同和价值重塑。
当然,在上述位于中段的职场女性之外,群体的两端还有两类女性:一类是少数经济条件优渥,不需要也不愿意进入职场的女性;另一类最关键,她们便是数量极庞大的边缘弱势女性——没有机会接受高等/优质教育,很难在职场竞争中谋一席生存之地,权衡之下,只能留在家庭当中。
以上,便是中国女性所谓“回归家庭主妇”潮流的部分真相。
(六)
绝无能评判一切选择的观念或模式
应当说,结构性的性别桎梏无疑束缚了女性选择家庭或职场的自由。
但在文末,想补充强调的是:即便如此,这也绝不意味着某种选择高于、对于、好于另一种选择,且无论该选择是从一而终的,还是半途而废的,无论是欣欣然向往之,还是不得已而为之。
后现代女性主义心理学认为,[ 那些由社会建构的有关性别的差异究竟是什么,甚至差异是否存在,其实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差异为什么以及是怎么被树立的、我们又该如何对待这些差异。
要知道,从来没有什么普遍的女性立场和女性心理,所有“普遍性”和“中立性”均是建立在忽略阶级、民族、性向以及个体之上的差异牺牲;而女性主义,就意味去中心化的,局部的,分散的,不连续的]。
因而对于职场vs.家庭的话题来说同样如此:爱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论哪种选择偏爱都不应被评判对错高低。任何人、包括我们自己,一旦妄图用某一套标准模式强行加诸其他个体时,便要警惕:这就是在对立和牺牲更多弱势、非我的他者。
每个人只能以自己为主体,每个人的选择都只能以自己的经验来定义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