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中医补益和攻邪两法治疗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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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达理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医科

  中医认为肿瘤的成因有多种,正气虚损、脏腑失调、外邪侵袭等等,最终形成痰、瘀、毒,由这三者凝聚而成肿瘤。中医治疗的重点也是针对这三者。古今中医治疗肿瘤的方法可归纳为补益和攻邪两法。后者又可细分为活血化瘀、解毒、散结、清热、化痰等等方法。这些治法常常互相兼容,同时出现在处方中。临床运用这些治法应该注意辨证,运用错误,会给病人造成危害。现根据自己的临床体会,谈谈这些治法的使用。
  1、补益法
  根据中药功效可分为补气、补血、补阴、补阳。关于补药对肿瘤的作用,已有不少临床和实验研究的报道。如补气药,多数临床和实验报道认为补气药(如人参、黄芪)能抑制肿瘤的生长,少数报道认为补气药对肿瘤无作用。我们对补气名方四君子汤做过动物实验。模型动物为荷瘤小鼠(SRS-82),喂服四君子汤组抑瘤率为15.69%,瘤重比空白对照组明显减轻,说明该方在体内可以直接抑制肿瘤生长。但与以攻邪为主的处方比较,攻邪方的抑瘤(抑瘤率达到28.45%)作用要明显强于四君子汤。同一实验的细胞凋亡项目,四君子汤组没有见到典型的凋亡改变,攻邪方组出现了明显的凋亡特征标志。体外血清药理学实验中,含四君子汤的血清对培养的肿瘤细胞虽然没有促进生长作用,但也没有明显的抑制、杀伤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的效果,这说明补气药对体外培养的肿瘤细胞作用较差。其它文献报道表明,补益药在体内实验中对荷瘤动物的免疫功能、生存时间等都有积极的作用,说明补益药是通过间接作用而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
  由此可见,施用补益药的目的应该是补益身体,提高免疫力,而不是靠其直接抑杀肿瘤。对肿瘤患者什么情况下该用补药,该用多大剂量,尚有不同看法。我们认为,补益药是应该用的,但必须掌握恰当的时间和剂量,必须通过中医辨证。肿瘤患者如果呈现热毒、湿热等等实热证时,不宜使用补益药,特别是温热的补气壮阳药。如果患者已经出现虚象,可酌情选用补气药或补阴药。有些肿瘤切除后的患者,已无任何症状,作为平日的保健品,可以使用补益药,但用量不宜过大,切不可过急过猛。最好少用鹿茸、高丽参等过于燥热的药,以比较平润的药如灵芝、冬虫夏草、西洋参等为宜。补益药虽然是治疗肿瘤常用的药,但不可滥用,只能作为辅助药。
  2、攻邪法
  攻邪法是治疗肿瘤的主要方法,是彻底根除肿瘤或防止肿瘤复发的根本大法。笔者认为,肿瘤是发生在一种不正常的机能状态之下,机能活动失常,积聚日久而成痰、瘀、毒,最终形成肿瘤。肿瘤即使经手术切除,这种状态并没有纠正,产生肿瘤的基础没有根除。因此,无论手术切除与否,无论是否正在进行化疗,都必须用中药纠正机能失调,消除产生肿瘤的根基,这是中医治疗的主要任务。中医的攻邪法能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
  攻邪法包括很多种,最主要有活血法、散结法、解毒法。这几种方法在使用时也应注意适应症,不可滥用。下面分别谈谈这几种治法。
  2.1 活血法。“瘀”既然是肿瘤的主要成因,应该用活血化瘀法祛其瘀滞。临床可见到的抗肿瘤中药处方多数都使用了活血药。临床和动物实验报道了不少活血药有抑制肿瘤的作用,如莪术、丹参、红花、桃仁等等。但也有学者指出,活血化瘀药可能会加速肿瘤的转移。这一点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据此,在临床处方中应慎重使用活血药,不宜过量。如要使用,最好选用莪术这样的抑制肿瘤功效较强的中药。
  2.2 解毒法。解毒中药可按毒性分为两类。毒性较大的中药以毒攻毒,对肿瘤也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常用的有蜈蚣、水蛭、全蝎、斑蝥、土鳖虫、黄药子等等。使用剂量报道不一。笔者认为,这类中药用于治疗肿瘤可以将剂量适当加大,但不可过量。这些药最终要靠肝脏解毒,因此对肝脏肿瘤患者用量宜轻,使用中应注意肝功能有否受损。有小毒或无毒的中药也有很好的解毒功效,常用的有半枝莲、半边莲、白花蛇舌草、穿心莲、黄连、黄芩、水牛角等等。这些中药临床上使用安全,最为常用,一般用量可成倍加大,常被用至30克以上。对一些已有虚象的患者在酌加补药的同时,仍可大剂量使用。
  2.3 散结法。这种治法主要目的是消除肿块和根除产生肿瘤的基础。这是治疗肿瘤的重要治则。常用的散结中药有浙贝母、法半夏、胆南星、天花粉、瓜蒌、莱菔子、元参、夏枯草、连翘等等。这类中药用量也应加大,除法半夏、胆南星、天花粉有小毒外,其它药物都可用至30克以上。
  解毒和散结法是治疗肿瘤必用的大法,该法中很多药物的抗肿瘤作用已被药理实验证实。我们用解毒、散结药组成的散结抗瘤方在临床上取得较好的疗效。体内、体外动物实验证明,对荷瘤小鼠(SRS-82)肿瘤和培养的肿瘤细胞,该方能明显地抑制肿瘤细胞生长,体内、体外均有显著的诱导肿瘤细胞凋亡作用,能下调抑制凋亡基因bcl-2的表达,在抗肿瘤疗效上优于补气类药物。
  3、组方建议
  在临床组方时,以上各法都可按比例选用,处方可按以下原则配伍。(1)无论肿瘤是否已切除,是否正在放疗、化疗,病人只要尚无虚象,处方中各类中药的比例可按:活血药1份,解毒药5份,散结药4份,暂不用补益药。(2)患者初见虚象,可按:补益药1份,活血药1份,解毒药4份,散结药4份。(3)虚象明显者可用:补益药4份,解毒药3份,散结药3份。(4)极度虚弱的患者,补益药可加至6份,解毒、散结药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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