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财政和国家财政本来泾渭分明,但到隋唐后界限逐步模糊
《诗经·北山》中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君王是天下主宰,那么天下的财富也理所当然归君王所有。但对于一个政权来讲,一个国家的财政是国家机器运转的基础,所以自战国时期,政治家们就制定出完整的财富分割体系,君王的私产与国家的财政相对独立。我们熟知的清室优待条例中有一条为“大皇帝辞位之后,月月所用四百万元,由共和国专款拨用”,这是清宫内遣散大批宫女、太监后核算的皇帝月耗。由此可见,皇帝的私产虽与国家财政分离,但绝对是聚集了相当可观的财富,甚至可以在国家财政危机时支出一部分维持政府开支。
历代皇室财政制度介绍
秦汉时期的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具有明确的分野,两者各有收入来源、支出用途、分置机构和属官管理,二者是相对独立的收支系统。国家财政方面大致由治粟内史,即汉朝时期的大司农管理,收入来源于田赋、徭役、口赋、官田、屯田和均输平准收入,用于官吏俸禄、军事及各类社会经济性支出;皇室财政的专职管理机构为少府,汉武帝又设水衡都尉管理,收 入来源为山泽税、关市税、口赋(12岁以下的儿童)、户赋和贡纳酎金,用于皇室日常所需及赏赐费用。
这里的收入来源根据时代需求也会发生变化,最明显的是汉武帝时期大规模发动对匈奴的战争,导致国家财政危机,进而迫使中央政府进行财政改革,其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措施就是将盐铁业改为国营专卖,这个盐铁税本属于山泽税的一部分,但经过改革,汉武帝将盐铁税纳入国家财政。东汉建立以后,为了改变战乱带来的社会经济凋敝局面,东汉政府将皇室财政一并交于大司农管理,少府逐渐沦为单纯的宫廷事务性机构 ,水衡都尉也随之取消,皇室财政在制度上一度不复存在,至东汉末年皇室衰微,灵帝主导皇室敛财,将原属国家财政的赀选卖爵收入归于皇室,以充私库。由史料记载来看,秦汉的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规模相差不大,如记载的汉元帝时期,大司农掌管的财政资金甚至没有水衡都尉及少府掌管的资金多,
“时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
也就是说汉元帝时期的皇帝私产要比国库的钱更多。
秦朝府库遗址
到了隋唐时期,中央王朝的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常常不分界线,国家资财时常纳入皇室内库,公私收入不分。隋唐始创三省六部制,其中的户部主掌国家财政,但这里的财政又主要体现为政府行政管理的收支,另设司农寺、太府寺分别执掌粮谷和钱帛收支。国库分左藏 、右藏、太仓,分别纳贮钱币布帛、金玉宝货和粮食 。皇室管理机构为殿中省和内侍省,皇室仓库为大盈库和琼林库,前者主贮钱帛,后者主贮宝货。唐初,天下财赋统归户部掌管,所有公私收支皆仰于左藏库。唐玄宗时设立大盈库,凡租庸正额纳入国库外,其它杂项收入归大盈库以供私用,但皇室日常支出仍由国家财政支付,大盈库实际是截取了部分国库收入。安史之乱后,京师重将任意侵吞国库财物,为直接控制财权,皇帝将国家租赋收贮于大盈库,由宦官负责管理,自此皇室私财与国家公财不分,天下财赋尽为人君私藏。唐德宗时,杨炎以基本满足皇室消费集团的私欲为前提,恢复政府财政与皇室财政的分管制度,将财政管理权重归户部,皇室收入除皇庄园囿收入外,主要依靠国库的定期按数调拨。
两宋时期的财政国库与皇室内库通融互用,皇室资财多用于国家非常之需,公私收入相互兼顾。宋初的财政机构为三司使,元丰改制后为户部,国库为左藏库,主要收入来自各地输送的财赋、专卖收入、铸钱司上交及内藏库拨给;支出主要是官吏俸给和军费粮饷。皇室管理机关为内侍省,皇室仓库称内藏库,收入来源为各路上供的部分物品、坑治收入 、榷货务与市舶司收入等。元丰年间设立的元丰库由尚书省直接管辖,收入来自青苗、 免役宽剩钱,支出实行宰执聚议制度,即钱怎么花需要经过最高行政机关的讨论决议。宋代内藏库虽是皇室财政的钱袋子,但并非 “天子之私库 ”,这里也出现了由皇室财库向政府国库拨款的首个成型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它又承担了军费、救灾 、补贴中央与地方财政困难的职责,于此之外才是皇室用度。这种制度设计也反应了宋代内重外轻的政治特色,在实际效果上使左藏和内藏库得以相互补充,政府财政与皇室财政得到相对较好的兼顾。
朱祁镇
明朝是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发展至顶峰的时期,皇权对国家财权的控制亦空前强化,所以明朝的中央财政机构职能较为分散,皇室财政向国家收入的渗透更为明显。明朝的行政系统表现为以皇帝为中心,以内阁和宦官为辅正,这就注定造成皇权对财权的控制空前强化。名为国家财政机构的户部可以看作帝国的大会计,职能极为有限,财权被严重分割,工部、太仆寺以及南京户部44等机构都拥有一定的财政管理权限。明英宗始设太仓库,作为正式的明朝国库,集中存放户部从各地征收的粮食和银两。皇室仓库分为两类,一是宦官管理的完全为内廷服务的里库,包括内承运库等三库;二是宦官和户部共同管理为内廷服务的内库,包括甲字库等十库。明朝未设立专门的皇室管理机构,宫廷事务由内宫24个衙门分掌,皇室收入也没有专项财源,所需皆随意从太仓库支取,皇室财政对国家财政的掠夺日益加深。
清朝的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较明朝更具制度性划分,皇室财政职能不断扩展,专职机构渐趋完善 。清代以户部总司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田赋、盐课、关税和杂赋,户部掌管银库、缎匹库、颜料库三大国库。皇室财政由独立的内务府统一管理,内务府机构庞大,所设官吏相当于外朝六部官吏总数的两倍,下设广储、会计等七司,其中广储司掌府藏及出纳,管理皇室银、皮、瓷、缎、衣、茶六库,皇室财源包括户部常例拨款、税关盐政赢余银、皇庄地租及各地岁贡等,支出为皇帝日常消耗、 赏赐与祭祀,这又回到了由国库补贴皇室内库的体制。至宣统三年(1911年
)
,晚清政府在《十九信条》中规定“
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概依国会议决
”,标志着皇室经费并入国家财政,历时千年之久的两大平行财政收支系统宣告终结。
古代皇室财政的特点是皇帝有钱的根本原因
由上可以看出,我国古代皇室财政发展的主线就是皇权对国家财政的侵占,虽然历史上出现了诸多明君自掏腰包支持国家财政的事件,但主体思想依旧是维护“家国同构”的封建统治,皇权对财政侵占的主要形式就是权力机构的内化,如官僚机构变迁中的近臣驾驭外朝。秦汉的少府在官僚体系中位居九卿之首,随着少府官员的外朝化,才有了水衡都尉对皇室财政的分权。至魏晋时期,皇帝更是直接将财权集中于宫廷近侍机构,通过尚书直接掌控财政,少府与大司农皆成“专职出纳”,国库成为皇帝的私库。唐以后皇室财政截流国家收入的趋势不可逆转,国家财政日渐依赖皇室私库的拨款与补贴,这便使皇帝以财政为基础,达到了以内制外的效果,不失为加强皇权的有利手段。
赵恒
我们所说的皇帝很有钱,其实也主要表现为皇室财政的两大特点上,一是支出的随意性,二是收入的隐秘性。封建时代的皇帝兼管外朝和内廷,外朝的权力运行相当程度上符合公共权力的特征,在财权管理和国库支出上有相对严格的制度和程序,而内廷的权力运行则集中体现了皇帝的私权和私欲。这种私欲为主导的皇室财政就在支出上没有任何约束性,全由皇帝个人随意动用,最典型的就是皇帝对于外朝或者内庭臣属的赏赐,没有任何标准,全凭个人喜好。在收入及库藏上又不对外公开,具有极强的隐秘性,如宋初的三司有权掌握内藏库的岁入和存储,至真宗时,只允许三司使一人知道内藏库情况,其他人不得预闻,并下诏规定泄露内库财物者处斩;仁宗后,内藏库完全由宦官总领, 三司以及后来的户部不知其收支情况,只能从各路申报的账册中猜测内藏库财。 明朝皇室的内库处于宦官控制下,户部官员有权了解情况是为了制衡宦官,而皇室的里库却是户部不能过问的,仅皇帝一人知晓。
从财政收入的原理上讲,皇室内库收入是来源于国家财政的盈余,但实际上封建君主为了充实“小金库”,总以各种理由加重赋税,侵蚀国家财源,致使财政部门对全国收入的掌控能力越来越弱,国家公赋收支独立的原则难以维持。如明神宗为扩充私房收入,派出矿监、税使四处搜刮,其掠夺的财富之多史载为“内帑之充轫亘古所无”。又如乾隆帝对犯错误的官员进行罚俸,后改为议罪银,实为巧立名目的扩大收入的范围,官员的错误从财政亏空到奏折错字,皆一罚了之,罚银绕开户部归入内库,所以说乾隆皇帝到处游玩,那是具备足够的财力资本的。
综上,古代皇帝的小金库是与国家财政相对对立的收支体系,但随着历史的发展,皇室财政逐渐侵占和渗透到国家财政当中,国家的财富被皇室财政截流,所以皇帝有没有钱也取决于国家有没有钱。历史上抠门的皇帝如清朝道光皇帝,确实受制于财政困局,当然这也受个人执政观念的影响,道光皇帝是将更多的财富用于国家运转,而慈禧太后当政则更倾向于个人挥霍。在封建王朝里,国家的财富如同一个股市,操盘的是皇帝,人民手中的股票值不值钱在于皇帝的股权划分倾向于个人还是国家,如果市值不变的情况下,稀释人民大众手中的股权,那么财富就会更多的流入皇帝个人的腰包,如果让利于民,那么皇帝就要相对的节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