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世界不再童话 自序
自序
我一度认为写自序,是比写创作谈,还要为难的事。
为什么要写作? 我无数次问自己。想起父亲曾经说过的话:你如果不会写东西的话,与村里放羊放牛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你除了写东西这门本事,别无选择。
是的,我除了拥有写东西这门本事,别无选择。我写这本书,也是别无选择。
整理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书的大部分内容,我在倾向一个主题——致敬童年。这是在准备集子校对时才发现的。这个主题我是在日积月累的专栏写作过程中后知后觉的,喜出望外之余,不免有些担忧:这样死死扒着童年那一碗饭的作品,读者们会喜欢吗?
我是一个生在纸上的孩子,我又是一个奔跑在路上的大人。
无法否认,童年对我打击太大了,尤其是在我六七岁那一年。这些心灵上无法愈合的创伤,在今天看来,是我写完这么多多作品的动力之源。我从不向外人掩饰自己是怀旧的大孩子,越是掩饰越显内心的惶恐,越是自辩越使岁月无限漫长。重写过去毫无方向的前路,无疑比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还要艰难。
但是我热爱我那一块叫做麻地湾的村庄,更热爱村里每一个熟知的乡亲。父亲前面说的话,给我提供了一条不明确的写作契机,让我知道:写作便是重返故乡,写作也应灵魂归根。
小时候背得很顺溜的一首唐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首诗可以看作我写作的雄心:西安只是最长的驿站,故乡,才是终点。
读这本书,不难理解我为什么那么偏爱远逝的东西。
以上种种的书写,并非我一厢情愿,是生活把我折磨成一个幸福的老顽童,小过客。
在我看来,世界上唯一能够留下时间的,是作家。他们把记忆中每一段远逝的东西,活灵活现、如临其境地呈现给了某些人,仿佛那些远久的往昔,尚在昨天,近在眼前,躺在心田。我发誓我要做这样的作家,最好是孩子们都喜欢的作家。
这两年为报纸写专栏,我有意识地避免把作品写成副刊的病态作品,要接地气接山水气也接仙气灵气。感谢赏识这些作品的编辑们,允许我在保持灵魂的自由转换的同时,还允许我的作品里带着个别童言的烂漫无忌。我时常在上下班路上,与友人交谈的间隙,打篮球途中,深夜耕读的边缘,在手机里记录一瞬而过的哲思,或者一念而发的诗句,然后第二天去单位偷偷地整理成完整的作品。之所以说偷偷,正如大家能够想象到的原因,在单位写作会被领导挨批的,幸好我的领导也是一位开明的作家,他睁一只眼闭只一只眼,默许我从容自在地为每一篇作品题上了舒心的一笔。
这些年写东西,我掉了很多头发。这是我无法释怀的。以后我的文字还会继续像我的脑细胞一样疯狂滋长,头发还会继续像我的皮肤一样无情衰老。有谁说,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哪一块不是从我头上掉下来之后所变成的呢?
借用我一篇作品《旧东西》里偏爱的结尾,也作为这篇序文不情愿的落幕:
我擦响了时间的马车,希望有一天能够重返往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