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世族社会的生成:豪族官僚化和官僚豪族化相互渗透 | 华夏精品阅读

介乎汉—唐两次世界性大帝国中间的汉族中国低潮期或分裂期, 特堪注目的征象, 乃是 “ 世族” 形成社会结构的中心。 自二世纪以迄六世纪四百年间政治、 社会、 经济诸形态与其连带诸问题, 莫不缘此引发, 也必须循此主线始得明晰解释。

世族的固定化, 从萌芽、 发展, 到稳固, 大体的时间配列便是汉末—魏晋—东晋、 南北朝。 换言之, 自汉族中国社会秩序开始剧烈波动, 随每一次巨大波涛的起伏, 世族成长率加速推进一步。 其背景与社会不安定, 又或政治分裂现象相始终, 本质上便是变态的产物。

世族出现, 汉朝大土地所有者豪族便是孕育胚胎, 但在汉朝, 豪族转化为世族的最大条件政治凭藉并未具备。 汉朝四百多年历史, 伟大在于保持国民身份与权利、 义务的平等精神。 “ 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 , 被历史界传为美谈的前汉平民色彩可置不论。

东汉虽以成功的利用豪族而完成国家建立, 对地方有力者豪族必须加以怀柔与保障其经济上利益, 豪族与一般平民的政治平等原则仍然不变。 建国者光武帝自身便出身豪族, 能得深切了解豪族,所以怀柔的另一方面, 便是慎密隔离其与政治的直接连系。

在提倡儒学的大原则下, 鼓励豪族子弟以与一般平民同样接受儒学为条件, 以发生政治的过滤作用。 因之, 豪族参与政治, 从理论上说, 非凭经济势力或社会地位, 所依乃是与之全不相关的儒行 “ 孝” 与 “ 廉” 。 而选举的孝、 廉准则具开放性, 豪族与平民为无身份间区别, 或者财产上歧视。 荡荡坦途, 高官致位仅与个人学问、 道德、 声名成正比而非财富。

然而, 任何美法良制, 决非十全十美而完善无缺。 选举制度, 所谓 “ 乡举里选” 与道德标准相结合亦然。 便以道德上的约束, 一方面推举者对被推举者负有永久的连带责任, 另一方面, 被推举者因怀有知遇之恩, 对推举者一生尽其忠诚, 甚或酬报之于推举者后代。 其副产物世代相互援引风气与政治势力的固定倾向, 渐渐都在育成。

知晓上进的豪族子弟, 非只自上代继承财产与继承社会地位, 又必能跻身官界, 非豪族也可因代代为官与挟持名望,在地方上建筑巩固根底而发展成豪族。

易言之, 一方面豪族官僚化, 一方面官僚豪族化, 倾向都自后汉中期以后加大, 乃有杨氏、 袁氏四世三公前所未有之例, 从现实出现。

《三国志·魏志·袁绍传》记载:汉代袁安在汉章帝刘炟时为司徒,儿子袁敞为司空,孙子袁汤为太尉,曾孙袁逢为司空,袁隗为太傅,四世居三公位,人称“四世三公”。

更堪注意, 又是东汉中期以来, 与豪族官僚化、 官僚豪族化形势发展相配当的经济、 社会组织变化。

汉朝国家, 原以自由小农民支配为政治构成基盘,农村的社会结合形态呈现为乡里组织, 乡、 里层次许以一定限度的自治。 选举制度所谓 “ 乡举里选” 与所依凭的舆论, 便与之相对应。

但后汉中期以后饥馑、 旱魃、 洪水等灾害连续, 宦官们与其党羽又不断迫害地方, 一度缓和的土地兼并现象于是再度激起, 商业资本又与土地资本合流, 而出现史料中暴富拥有数百顷田的记录。

一般放弃了田地, 生活与生产活动失却保障机能的农民们, 便不得不舍乡里流亡他乡, 社会大量增多游民与流民, 其结局, 如非沦为盗贼, 便不能不求取大土地所有者豪族庇护而成佃农或奴隶。 此一过程中, 将领、 地方官, 或者乡人中具有组织、 领导能力者, 又往往因收容与团结难民而崛起为新豪族。

于是, 被破坏而动摇了的乡里社会组织, 其取代形态, 便是乡里渐渐为有力豪族所把持, 以及依豪族为中心而存在。 自治体象征的乡三老, 也由地位的渐渐虚职化, 而终至最后从制度中消失。 乡举里选依凭的地方舆论, 也因形成舆论场合的乡里自治体变质而无隐讳有利于豪族。 到其后三国魏国九品中正制度成立, 乡里舆论便名、实均转入豪族的社会舆论支配时代。

战争与动摇的社会基盘上, 以乡里组织破残而抬头的地方豪族新面貌, 三世纪初汉朝崩裂为三国前夕, 政论家仲长统有明晰说明: “ 豪人之室, 连栋数百, 膏田满野。 奴婢千群, 徒附万计。 船车贾贩, 周于四方。 废居积贮, 满于都城。 琦赂宝货, 巨室不能容; 马牛羊豕, 山谷不能受。 妖童美妾, 填乎绮室; 倡讴伎乐, 列乎深堂。 宾客待见而不敢去, 车骑交错而不敢进。 三牲之肉, 臭而不可食; 清醇之酎, 败而不可饮。 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 喜怒则人随其心之所虑。 此皆公侯之广乐, 君长之厚实也。”

豪族大土地经营所构成庄园, 史书上的名词: “ 庄” “ 园” “ 墅” “ 别业”“ 别墅” “ 庄园” 等。 其劳动力便以动辄拥有百数, 甚或数千荫客与构成直接财产的奴婢为基盘。 庄园经济生产关系上的奴、 客, 堪注意另一形态又发展为豪族私兵, 所谓“ 部曲” 。 当中央权威减退而地方势力增大时, “ 部曲” 已自官兵渐渐向将领私兵支配的性质演化。

如此, 地方豪族在动乱期由经济上自给自足, 推展到军事上武力自保,又由保卫自身扩大到负起保卫地方的责任。 所以, 豪族势力从社会、 经济、 军事各方面同时抬头, 立脚基盘当汉末—三国时代已告稳固。

虽然大、 小豪族间势力颇有差距, 但大规模拥有财力、 劳动力与武力者, 对郡县政治的可以无视与不服从, 史料中所特笔大书 “ 郡县贫弱, 不能与争” , 已明显指示了时代特征。 也惟其地方豪族中有力者的联合势力与携手, 才得维持三国政权的成立与安定。于是, 一项从所未见的现 象 铸 定, 豪 族 子 孙 不 但 继 承 上 代 社 会 地 位 与 生业, 并且继承了上代对政治的影响力。

具体言之, 非仅奴、 客、 部曲的隶属关系世代相沿, 政府中高官、 高位也往往世代相续。 四世三公在后汉尚为被人艳羡的特例, 三国以来, 却已形成了常态, 豪族从政治制度即便利于介入政府, 乃是汉朝不能想像的巨大转变。 促成力量, 便关系到三国魏国所创始的历史上有名的 “ 九品官人之法” ( 十世纪宋朝以后的史料, 别称之为 “ 九品中正法” ) 。

九品官人制度起自魏国开国重臣陈群建议, 创始年代一般依唐朝历史家杜佑意见, 列为汉魏交替之年的纪元220年 。 立法背景, 在于适应社会基层乡里制破坏与地方舆论力量离散后, 汉朝乡举里选穷途末路的新形势。 抑且, 乡举里选以 “ 孝” “ 廉” 道德准则选拔人才, 对治理乱世已不切合实际, 所以曹操时代已断然放弃。

九品官人制度便遵循曹操效率主义原则, 希望制度化垂久灵活有能力官员供给泉源的机能, 一种迎合新时代的新的人才登用法。 制度重心, 系推翻乡举里选由地方官依据地方公论推举人物的旧方式, 改自中央政府主要职任间选择地方土著出身者, 专责担当对当地优秀人才的调查与评选。

此一职务, 在郡谓 “ 小中正” ,在州谓 “ 大中正” 。 新方法的运用, 以调查所得人才, 依学识、 才能区别九品, 为 “ 乡品” , 经小中正附加评语报告大中正复审后, 汇报中央职司人事行政的吏部尚书。 与之相对, 全国公职视其官位高低, 同样区划九品, 为 “ 官品” 。

乡品与官品对应, 适才适用, 由吏部任命以相当的等位。 其实例, 如乡品二品, 其人即自官品六品起家 ( “ 起家” 谓最初的官职) , 最后可到达官品二品。 如此于州、 郡各各设置衡量与推荐公职候补的中正专任官, 由中正再采信舆论, 国家则依中正所推荐人才等级而任命其人以相对应官职的方法, 其精神, 已由汉朝平等的官吏登用法, 一变而以人才分等级为基准。

此一制度, 自三国魏国开始, 历晋朝、 南北朝, 相续沿袭为官吏登用的原则, 前后近四百年。 至隋朝统一南北而废止, 以后替代的, 便是科举制度。 但迄于清朝末年科举时代的中国政治制度, 九品官人制仍残留永久性影响, 便是: 官员以一品至九品的 “ 品” 区别高下等级, 以及选举与用人—进退的两个系统间, 不再发生连带责任问题。

九品官人之法的希望得到真正人才为无疑问, “ 中正” 之名也想见其须立于公平立场。 而愿望完全落空, 结果非只失败, 也与预期恰恰相反。 漏洞在评定乡品, 可以决定一生官运, 而决定乡品的 “ 中正” , 又免除了举者须对被举者品行与成绩负责的义务。

更重要的, “ 中正” 多数自身便以豪族参加政府。即使 “ 中正” 确能公正, 而舆论的供以顾问者, 仍难免受本乡有力豪族的影响或压力。 所以, 九品官人法的运用, 无论从何角落, 都对豪族有利。 也惟其如此, 九品官人之法为豪族敞开一条通往政府的大道, 徒然使从未被承认的强大豪族与政治上权力结合, 转向为合法化。

九品官人之法的大弊, 自三国魏国立法当时已明显暴露, 迨豪族相互勾结下司马懿父子孙三代四人阴谋篡代而晋朝成立。 九品官人制度对豪族的附着黏度愈益牢固。 政论家刘毅痛切批判的九品八损疏中 “ 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势族” 名言, 早自三世纪后半晋朝初年便已流传。 但这些反对意见在当时与以后都已不发生效用。

“ 中正” 之职与豪族紧密结托, 一方面, 识别人物变质为惟有辨认门第, 九等差别已只家世高下之分的意义。 相对方面, 豪族政治地位愈益升高, 势力强大的豪族愈向强大化方向演进。

到东晋政权以得北方豪族协力而在建康建立, 江南地沃人稀, 又允许豪族结集流民加大势力伸张, 与社会、 经济权益相结合的高官高位政治权益, 生根条件终于此期间成熟, 政治上门阀特权出现, 而渐渐塑定历史上习惯称谓 “ 世族” 的新的面貌。

所以, 世族乃是社会地位—豪族、 经济地位—庄园大土地所有者与庞大人力、 财力拥有者、 军事地位—部曲私兵主人、 政治地位—门阀, 固定了四合一综合体。

陶侃(259年—334年),出身贫寒,在广州期间经常早晚搬砖。初任县吏,后逐渐出任郡守。官至侍中、太尉、荆江二州刺史、都督八州诸军事,封长沙郡公。334年,陶侃去世,获赠大司马。其曾孙为著名田园诗人陶渊明。

不符合此等条件的, 相对便称之庶姓或寒门。 世族继承其前身豪族屹立为社会结构的重心, 寒门却是社会间大多数人士, 世族—寒门, 由此因各各固定化而形成两个鲜明对立的社会阶级。 寒门转换为世族的机会, 也便以世族形态成立期的东晋为断限。 陶侃、 桓温已是最后的例子。

但堪注意, 惟其世族或门阀的根源仍是社会的而非政治的, 或者说, 社会身份才是政治地位基石, 政治优势仍须通过九品官人法护身符而把握。 与周朝封建贵族政治权益有生俱来, 由政治特权才导引社会地位的赋有, 恰恰相反。

所以铸定世族一家一族利益高过国家的共通意识, 以及所以得容忍东晋以来南朝一个半世纪间频繁的平民朝代交替。 而朝代交替, 又仅只表面上军人之家政权推移, 对于世族优位的社会实质甚少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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