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的“道”究竟是指何意?

一、道的概述
“道”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
用以说明世界的本原、本体、规律或原理。
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其涵义有所不同。
老子所写的《道德经》是关于'道’的经典著作。
二、道的原始涵义及不断的发展
道的原始涵义指道路、坦途,以后逐渐发展为道理,用以表达事物的规律性。
这一变化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易经》中有“复自道,何其咎”(《小畜》),“履道坦坦”(《履》),“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复》),都为道路之义。
《尚书·洪范》中说:“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这里的道,已经有正确的政令、规范和法度的意思,说明“道”的概念已向抽象化发展。
春秋时,《左传》曾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
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和“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之说。
这里的道带有规律性的意思,表明道的概念已逐步上升为哲学范畴。
老子论道到了春秋后期,老子最先把道看作是宇宙的本原和普遍规律,成为道家的创始人。
在老子以前,人们对生成万物的根源只推论到天,至于天还有没有根源,并没有触及到。
到了老子,开始推求天的来源,提出了道。
他认为,天地万物都由道而生。
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二十五章)。
对于老子所说的道,历来解说不一。
有的认为,道是精神性的本体,是脱离物质实体而独自存在的最高原理,主张老子的道论是客观唯心主义。
有的则认为,道是宇宙处在原始状态中的混沌未分的统一体,主张老子的道论是唯物主义。
老子认为道生成天地万物的过程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
道生成万物之后,又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而蕴涵于天地万物自身之中,道是普遍存在的,无间不入,无所不包。
道虽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但它不同于可感觉的具体事物,它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是构成天地万物共同本质的东西。
所以,不能靠感觉器官去体认,也难以用普通字词去表示,只能用比喻和描述来说明它的存在。
对于世界的统一性,老子作了天才的推测和描述。
老子的道论,对于后世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三、道论的演变
略后于老子的范蠡,把天道看成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他认为,人事必须“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违反客观规律,必然招致灾祸。
“夫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
他说的天道主要指阳至而阴,阴至而阳,盈缩转化,周旋无尽的矛盾运动法则。
天时于己不利时要主动退避,天时对已有利时要积极进取。范蠡受老子道论的影响,说“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国语·越语下》)。
但他主张适时积极进取,对老子贵柔守雌的思想又有所批判和修正。
战国时期,齐国稷下道家用“精气”来说明道,把虚而无形的道看作是流布于天地之间、遍存于万物内部的“精气”,说:“凡道,无根无茎,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气道乃生”(《管子·内业》)。
老子曾把道表述为“冲气”,并说“其中有精”。
稷下道家从唯物的方面进一步发展了老子的这一思想,把道表述为无所不在而又富有生机活力的精气。
精气说对后来中国医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但它赋予精气以灵性,有神秘化的倾向,与唯心主义划不清界限。
四、辩证统一
庄子是战国中后期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他认为道是世界的终极根源,是无所不覆、无所不载、自生自化、永恒存在的宇宙本体,否认有超越于道的任何主宰。
他还认为不可能给道提出明确的规定,“道不当名”,“道昭而不道”,即使取名为道,也是“所假而行”。
所以只能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大宗师》)。
对于庄子的道,当前学术界有人认为是独立自存、超越时空的绝对精神,并以《庄子》书中“物物者非物”之语为根据,证明道是非物质性的造物主;
也有人认为道是指具有无限性和永恒性的、产生了天地万物并存在于其中的物质本体,并以《庄子》书中“通天下一气”之语为根据,说明道就是物质性的气。
大多数学者认为庄子夸大了世界本原的神秘性,并把事物的相对性绝对化了,否定事物之间的差别,表现为相对主义,他的道论具有明显的唯心主义倾问。
韩非汲取并发展了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提出了关于道、德、理三者互相关系的学说,辩证地处理了它们的关系。
他认为,“道者,万物之始,……万物之源”,是“万物之所然”、“万物之所以成”。
把道视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规律,天地万物存在与发展的总依据。
他还认为,“道”是终极范畴,是万物的普遍规律,而万物的特殊本质就是“德”,“德者,道之功”;
万物的特殊规律就是“理”,道是“万物之所稽”,“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
把道、德、理的关系视为物质世界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辩证统一。

战国时期儒家学者所著《易传》也提出关于道的学说,认为道就是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普遍规律。

《周易·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把一阴一阳相互转化视为道。
又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把道视为无形的抽象规律,与有形的具体事物区别开来。
到宋代,张载以道为气化的过程,说“由气化,有道之名”;
程颐、朱熹则以道为理,表现了气本论与理本论的不同。
在中国哲学史上,道这一范畴是道家提出的,后被各家学说所接受,虽各有不同理解,但已成为宇宙本原、普遍规律性的代名词。

它对于提高理论思维水平,探究事物的本原和规律性,曾起促进作用。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责编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