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称他为“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实至名归

冯至(1905年-1993年),原名冯承植,河北涿(zhuō)州人。冯家原本为天津的著名盐商家族,但因为八国联军侵华避难于涿州,所以冯至出生在那里。冯至年少时,就读于北京四中,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开始写诗。后学习成绩优异,考入北京大学,与叶嘉莹的老师顾随相识,并受教于鲁迅先生。1923年,冯至加入林如稷的文学团体浅草社。1925年,冯至和杨晦、陈翔鹤、陈炜谟等成立沉钟社,出版《沉钟》周刊,半月刊和《沉钟丛刊》。1927年4月,冯至出版第一部诗集《昨日之歌》,1929年8月出版第二部诗集《北游及其他》,记录了自己大学毕业后的哈尔滨教书生活。1930年,他留学德国,先后就读柏林大学、海德堡大学,1935年获得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6年至1939年任教于同济大学。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

鲁迅先生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称冯至为''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然而大众所不知的是,冯至的叙事诗一样写得很好。要想知道冯至的叙事诗为什么好,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叙事诗''。所谓的''叙事诗'',就是讲故事的诗,有人物,有情节。在这类诗里面,虽然也难免或多或少地流露出作者的思想感情,但其主要目的,还是把一件事情说清楚。中国古代较为有名的叙事诗,有讲述木兰替父从军的《木兰诗》,还有讲述焦仲卿、刘兰芝夫妇被迫自杀的爱情悲剧《孔雀东南飞》,以及那缠绵悱恻的唐玄宗与杨玉环的爱情故事《长恨歌》。当然,更不能忘记了那首让''江州司马青衫湿''的讲述琵琶女故事的《琵琶行》。五四时代,是中国新诗确立和崛起的时代。自胡适在《新青年》发表了八首白话新诗以来,用白话的语言、白话的章法、自由的格式进行写作的新诗人,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文坛,他们根据自己的写作风格和创作理论,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了众多流派。比如以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月派,以汪静之为代表的湖畔派,以李金发为代表的象征派,以卞之琳为代表的现代派……这些流派,吸取西方诗歌的精华,继承中国诗词的传统,创作了各具特色的新诗作品。在这些作品中,论表达对人生本质的思考,对人生存样态的考察,都不得不提冯至的那几首叙事诗。

冯至的早年,一共创作了四首叙事诗,分别是《吹箫人》(1923年5月)、《帷幔》(1924年秋)、《蚕马》(1925年夏)、《寺门之前》(1926年夏)。下面结合这四首作品,来具体谈一谈。女子不幸染病,卧床不起,男子劈断自己的洞箫,熬成汤药,治好了女子。女子的父母感念男子的恩情,于是允许他们在一起。但失去了洞箫的男子,即使佳人在旁,但他魂不守舍,思念自己的洞箫,终于相思成疾。女子见状,于是也把自己的箫损毁了,做成了汤药,治好了男子的病。失去了洞箫的两人,逃亡深山,一去无踪。

这几首叙事诗,之所以艺术价值独特,究其原因,有两点。首先,这些作品,道尽了人生的荒诞。在《吹箫人》的故事中,男女因为''洞箫''这一艺术器物而相知相识,他们在一起的最大动机,是灵魂的相互契合。但是,为了挽救彼此的生命,他们两个人必须放弃自己的精神寄托:洞箫。这样,失去了精神寄托的他们,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灵魂的空虚,即使彼此相伴逃亡深山,面临的也是没有乐趣的人生。这种结局,似乎是一种命运的折磨,也是人生的一种荒诞,我们不禁深深追问,为什么现实要这样残酷,圆满的人生又能否得到呢?同为爱情之作,《蚕马》的故事则更为荒诞。《吹箫人》好歹是人类的爱情,而到了《蚕马》的故事里,马儿仿佛成了精,有了自己的心思和感情,竟然对自家的女子产生了爱情。并且,这种爱情的深切,竟然到了马儿为之付出生死的地步。此外,当马儿的生命因为爱情而失去之时,它为了同自己心爱的女子在一起,竟然杀害了自己的爱人,将她裹起来化为了蚕茧。现在我们看到,有些失恋男女也以伤害自己的爱人为报复或者表达爱情的手段,这些事情都是荒诞的。人世的爱恋,假如已经残忍到了这种地步,那么它们也就不能称之为爱情了,只不过是个人的自私与贪欲而已。

其次,这些作品,写出了人性的挣扎。

认识了冯至的这四首作品,我们不难得知,在他的叙事作品里,那种对人生荒诞的描写,对人性复杂的刻画,深深拷问了五四以来中国人的灵魂。我们每个人似乎都能他的这四首作品里,读到自己的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