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速”行驶致后车追尾,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低速行车,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之一。近日,在京港澳高速上,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重型货车就因为低速行驶而发生了剐蹭事故,双方车辆均有不同程度损坏。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划分责任呢?
案例解析

面对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各执一辞的局面,交警出示了一段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事发前,一辆重型大货车在事发路段的第四车道上,打着双闪警示灯,正以不到10公里/小时的车速超低速度行驶。这时,其后方一辆轻型厢式货车高速驶来,正在“走神”的司机突然发现前方缓慢行驶的大货车后,就紧急向左打方向盘。由于两车间距离太近,转眼间,两辆货车就发生了严重剐蹭。

鉴于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均有过错,民警依法认定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随后,民警以低速行驶,对重型货车司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以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对厢式货车司机处以200元罚款。

开车的朋友一般都知道,

我国高速公路有最高限速规定。

但有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

其实高速公路上

最低行驶速度也是有要求的。

按照法律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超速行驶和低速行驶

同样会被处罚。

低速行驶

何为“低速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就属于低速行驶。

车辆缘何会低速行驶?

车辆低速行驶,通常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驾驶人疲劳驾驶;

二是驾驶人开车时,因使用手机、捡东西等原因分神;

三是驾驶人对高速公路的路况不熟悉;

四是个别新手驾驶人害怕车开快了,遇到突发情况时来不及处置;

五是车况不良,车辆超载行驶;

六是个别驾驶人认为低速行驶能降低油耗。

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车的危害

一是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二是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给事故双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失。

如何避免低速行驶?

一是多上路行驶,练好车技;

二是出行前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

三是自觉养成守法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四是行车途中,要多观察限速标志牌并留意车速表,避免低速行驶。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