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贪玩逼停列车,回顾09年滨北线40335次列车C类事故
参考资料:中国铁道出版社,铁道部安全监察司《2009年铁路交通事故案例》P215页
滨北铁路
2009年1月7日17时左右,一列货运列车正以65公里的时速行驶在滨北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由哈尔滨东站起,跨越松花江北上,经呼兰、绥化、绥棱、海伦、通北到北安站止,全程326.3公里。其中,绥化站以南为复线,以北为单线,全线非电气化铁路)秦家站(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秦家镇的四等车站)至四方台站(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四方台镇的四等车站)区间段的单线正线上,该列车当时执行的是40335次货物列车任务。列车编组22辆,总重1933吨,换长28.9,由配属于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机务段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DF4B-1212号车负责本务机车牵引。
在东北地区使用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
牵引货物列车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
17时07分35秒,负责瞭望的本务机车副司机突然发现线路前方左侧铁轨有异物侵限,当即向司机大喊“前方线路异物,紧急制动,立即停车!”
话音刚落,本务机车司机当即拉下制动阀采取非常制动措施,随即车轮急停,但巨大的前冲惯性使得车轮与线路轨道剧烈摩擦,引发大量的火星,并伴随着刺耳的摩擦声。列车的车速开始快速下降,但依然离线路前方的异物越来越近(司机瞭望半径距离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一般为300米,而根据中国铁道部的规定,30辆编组的重载货运列车在以110千米的时速运行时在采取非常制动后必须在800米内完全停下。即便当时40335次列车当时的运行速度只有65千米,采取非常制动的情况下也绝无可能在300米的距离将一列总重接近2000吨的列车停下)。
POM!
……
本厂长绘制的DF4B-1212号东风4B型内燃机车二视图
本厂长绘制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素体二视图
17时08分左右,40335次列车在滨北线秦家——四方台区间段K138+270处与在线路左侧轨枕头外侧的异物发生碰撞,碰撞后列车又因惯性前行了200多米停了下来。司机下车查看后发现与列车发生碰撞的是一块水泥质地的固定板(已经被车轮碾成了几块,但内部有钢筋所以没有完全断裂)。在检查了列车确认没有大碍,并不影响运行,被撞裂的水泥板在碰撞后也不再侵限,因此在区间停车6分钟后于17时14分再次开车继续运行。
某种水泥板
该事故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根据调查人员的现场勘查和拼凑还原,与40335次货物列车发生碰撞的水泥固定板长400毫米、宽150毫米、厚80毫米。这玩意出现在铁路正线上闭着眼睛都能想到这是人为故意的,随即铁路公安部门介入了调查。
由于滨北线秦家——四方台区间段途经多个居民聚居区,且大多数路段当时还是开放式线路,因此经常会有闲散人员在线路区域逗留、行走甚至扒车,且涉事侵限水泥固定板有一定的分量,需要成年人的体力才能抬起。因此,公安机关起先将侦破重点放在成年人方面,但是侦办了一圈、在沿线各居民点进行大规模的查访一轮下来居然一无所获。干警们不得不改变思路,将未成年人也纳入到侦办嫌疑人的范畴。
这么做的理由有三:首先滨北线秦家——四方台区间段沿途附近有多所中小学校,学生上下学经常要穿越铁路线;其次,事发当天正值学校放学后,且巡道人员反映经常会遇到有三两成群的学生背着书包在铁路沿线甚至在铁路线上玩耍嬉闹;最后,如果是多名未成年学生合力,抬起一块类似涉事水泥固定板重量的物体理论上是成立的,实践操作也是可行的。
这一幕对于住在铁路沿线的人们来说并不陌生
背着书包横穿铁路线或者沿着铁路线也许是许多小伙伴的儿时记忆
在这个新的指导思路指引下,民警们随后将排查对象集中到滨北线秦家——四方台区间段沿线附近的几所中小学校,在学校教职员工的配合下,对所有家住在铁路沿线附近、或者上下学需要经过铁路沿线的学生进行仔细排查(排查人数约数百人)。最终,锁定了3名学生——分别是1名来自绥化市北林区秦家镇民安村民安二中的初中生、1名来自绥化市北林区秦家镇民安村民安小学的小学生和1名来自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西南小学的小学生。
在学校校长、班主任和学生家长的见证下民警们对这3名学生进行了问询,没费多大功夫3人就先后承认:事情是他们干的(分开询问,以防事先订立“攻守同盟”进行串供)。
事发当天他们在放学后结伴回家,沿着滨北线一边走一边嬉闹,在走到K138+270处时,较为年长的初中生心血来潮,想知道如果有东西放在铁路线上会不会“让火车停下来”。随即提出“弄一块东西放到铁路线上,让火车来撞,看火车停不停。”
出于好奇心的驱使,2名年龄较小的小学生也同意了初中生的提议。3人遂合力将一块放在线路左侧路基下的水泥固定板抬起,并抬到了线路左侧铁轨枕头外侧放下,做完这一切后,3人就躲在距离路基下还有一段距离的沟里等候列车的到来,并全程目睹了40335次列车撞开水泥板后停车的全过程。
由于3名当事人都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法对他们进行任何处罚。最终,在要求学生所在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多加训诫和管教后,将40335次列车撞物一般C类事故责任划定为哈尔滨铁路局绥化工务段非责任事故。
最后,调查组向绥化工务段和铁路公安部门提出了三条整改要求:
1、铁路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铁路沿线学校学生、村屯居民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路外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对未成年人进行铁路安全教育十分必要
制止“熊孩子”在铁路线上摆放石块行为的民警
2、工务段要对经常有闲散人员及中小学生上线路的区段加强巡逻、检查和控制,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3、工务线路作业巡守人员在巡道过程中一旦发现线路上有闲散人员及玩耍的小孩,要及时制止并确保其离开并远离线路,确保铁路运输和路外安全。
最后,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