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温和的一篇文章《精英都在体制内》,而且阅读量仅仅 1 万+,很快就被精英拿下了,所以我们还是说美国比较安全。10月7日凌晨,美国国会公布了一份针对四大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报告。报告认定包括苹果、亚马逊、谷歌和Facebook在内的科技巨头,在关键业务领域拥有「垄断权」,滥用了其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报告产生的原因是,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反垄断部门,正在加紧准备针对科技公司提起诉讼。而这份报告,则是美国立法者制定旨在限制科技巨头立法提案,而需要的理论和证据基础。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的工作人员在一份长达450页的报告中写道:「有大量证据表明这些科技公司的反竞争行为阻碍了创新,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必须限制大公司的这种权力,并使得它们接受适当的监督和执行。」该委员会律师表示,反垄断委员会小组从这些公司收集了超过 100 万份文件,并采访了学者,商业领袖甚至许多包括《财富500强》在内的大型科技公司的竞争对手。关键词:反竞争行为阻碍创新,减少消费者选择,所以需要限制大公司权力。但什么样的公司行为是反竞争行为?又为什么会减少消费者选择,为什么要限制科技巨头?这背后的理论基础,其实就是传统经济学中那部分糟糕的以及错误的关于垄断问题的分析。简单来讲,主流经济学教科书会用各种数据和模型分析告诉你结论,大的就是坏的,大了就会欺负消费者。也就是中国所谓「店大欺客」。但就有限的中国经验来说,今天只要有竞争,店大那也不敢随便欺客。而欺客的年代是只能在供销合作社买东西的时代,是买什么都要凭票的时代,那时候也不分店大店小,镇上小店就牛气的不行。实际上,经济学界和法理学界内部有没有对这些错误的理论进行反击?当然也是有的,而且很多法官都认识到其中的逻辑问题。但手握大权的反垄断调查部门,即便他们看到知道了逻辑更严谨有力的理论,他们会轻易放弃那已经到手的权力吗?当然不会。手握生杀大权的感觉,大概就像有些钓鱼爱好者就喜欢钓鱼,也不吃也不卖,就是钓起来最后放生,然后可能还希望鱼儿对他感恩戴德。美国反垄断委员会的官员们就是这样的一群有着生杀大权的人,而且他们自以为是在拯救市场,让市场有更多的竞争和自由,然后有更多的创新,更有利于消费者。你说诡异不诡异?难道最该反的垄断权力不正是他们自身吗?调查报告称,科技巨头就像过去的铁路大亨和电信巨头一样,已经在重要的商业领域,比如搜索引擎、应用商店和社交媒体服务上积累了巨大的市场份额。在他们看来,市场份额巨大就是一种罪过,所以他们在报告中提出了一些能够减少公司主导地位的建议。包括「结构分离」,比如强迫亚马逊等公司不在其运营的同一平台上参与竞争,以及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新的工具和资金等。一个市场份额百分百的绝对垄断的行政权力机构,指责一些公司市场份额过大的公司,还要强迫公司听他们的,并且为他们提供工具和资金。就这报告和建议,让我深深怀疑美国还是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人民还能不能当家做主。阅读百万份文件,厚达 450 页的报告,这就能说明他们是对的吗?不能,他们只是在拼凑证据罢了。但很多人是吃「实证证据」这一套的,请的专家越多、模型越复杂、数据越多,曲线拟合越好,就越发说明理论的正确性。这在物理学也许是对的,但在经济学领域很有可能整个方向都是错的,美国国会这份关于反垄断的报告就是这种方向性错误。总有读者教育我,这个世界不光是经济学的,还有政治经济学,要考虑政治因素。我今天写了一段话。可以关心政治,但政治问题其实没有太大讨论空间的,美国也是这样。科学不普及,错误的政策永远都有土壤,有土壤才会得以推行,并不是暴力才能推行政策,很多政策是深得人心的。如果真关心经济学或者奥派经济学,首先要认识到经济学不是施政纲领,奥派更不是。经济学没有任何政治主张,经济学恪守的边界是因果关系的分析。如果这一点都认识不到,仅仅是因为道听途说奥派的某些观点,就认为奥派有某些政治主张,这就尴尬了,因为这是稻草人谬误。反驳了这个稻草人,别人还会树立另外的稻草人,永远反驳不完。关键是理解经济学的科学性,而不是政治性才能避免这种低级错误。就反垄断问题而言,不光是奥地利学派,芝加哥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对此问题都有深刻而清晰地批判。你说美国国会的政客笨吗?当然不笨,这些人精明的很。但他们会巧妙地有选择性地使用对自己有利的理论,而不是逻辑上无懈可击、更站得住脚的理论。欲加之罪怎么说都有理,美国国会的这些做法说是美国的沦陷恐怕一点都不夸张。
2020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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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August Macke,Woman with pitcher under tr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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