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旧情所演变成的闹剧

我突然接到四十多年前初恋的电话。当话筒里传来那曾经熟悉的声音,让我恍如隔世,百感交集。史过情在,景迁史在。我心里暖哄哄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回想往事似昨天。奈何天公不作美,劳燕双飞只叹命。他问当年他写给我的第一封情书还在吗?我感动了,眼泪几乎要流出来。“在,在的,你让我花时间找找。你问这当年的情信干什么,难道还会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事过境迁,今山泊英台都老矣,人为命摆,不可改变了,抗不过命啊。”

“有,有很特别的意义!史虽过,情还在!此情可待成追忆,今生难忘是史诗!”他说他要写书,要找回当年的情感和灵感。
       
听了这话我心里是一阵一阵的痛,也象火烧火燎般的感动。眼泪情不自禁地流出来了。

四十年前,他是我大学里的初恋。但由于我父母的强烈反对,我顶不住,只好含泪分手。后来我们在两个相隔甚远的城市,各自成家立业,相忘于江湖。几十年不见,这一晃,已过花甲之年。虽成不了夫妻,老同学之情该是在的。我觉得当年我很对不住他。想起他我不免愧疚,心里一阵一阵的痛。

当年他写给我的所有情书,我都完好的珍藏起来,无关旧情难忘,只是一份回忆,毕竟他是我这辈子的初恋,第一封情书就更加的弥足珍贵。那是石破天惊的撞破心底朦胧初恋那一层纸的爱情勇敢里程碑。
      
我找出那封情书,信纸都已经泛黄了,但字迹还清晰可见,我把信重新读了一遍,字里行间,还是浓情蜜意,只不过现在已经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既然他专情电话相询,我急急地把信及早寄回给他。英台老矣,能做的只能是这些。若能相见,定再紧握他的手,一言难尽又无可奈何的史情,只能尽在握手之中了。,
       
他在收到信后,又打来了电话,说了声“谢谢”后,就再没有“此情可待成记忆”的深沉了。他语气急切的问我,信封还在吗?
      我问他要的不是信吗?那信封早已破旧不堪,烂纸烂泥,毫无美观价值了。我当然不会把这朽纸
寄给他。就象我不会穿着脏衣服出现在他面前一样。

看到他在乎的不是他要找史情灵感的信本身,而是要朽纸信封,这就引起我的警觉了。他在意的是那个信封,而信只是个借口,什么写小说,找灵感,全是骗人的!他还当我是当年那个二十出头的少女好欺骗。干吗要骗老同学呢?你实话实说,有事直说不好吗?
       
我把那差点当做垃圾丢掉的朽泥信封找出来,原来有一张报纸上介绍过的珍贵邮票。我马不停蹄的查这方面的资料,又去找专业人士鉴定,吓了我一跳,那是一张在市场上,被炒到50万元的珍贵邮票。我终于明白了,他为啥突然来电,编造借口,原来是另有所图。什么回忆历史写书找灵感,全是骗人。我有点失望,也有点气愤。
       
他等了两天,还没收到我快递,电话一个接一个打来,看我拒接,他终于按耐不住了,坐飞机来找我。
       
他还以为我蒙在鼓里,还在那里谎话连篇呢。看我油盐不进,不为所动,他失去了耐心,直截了当的告诉我,信封上的邮票,他要收藏,如果我不归还,他会不客气的把我推上被告席。
      
你既然撕破脸了,那我还念啥旧情啊?我告诉他,我本来想欺骗他,说我已经把那信封丢到垃圾桶了。事实上也的确是已经丢掉了。但我还是对他说了实话:我已经把这信封扔到垃圾桶了,但鬼使神差我又把它捡回来。是神的驱使,命里注定这邮票就该属于我的,不是他的。我也告诉他,我咨询过律师了,信封和信,都是他自愿寄给我的,属于赠与,而且信里没有特别说明邮票必须归还,即使诉诸法律,他也会败诉,去告吧,我奉陪到底!
       
没想到他还真把我告了,最后他灰溜溜败诉。写书找灵感找到法院去了,假象就被撕破,真相显露了。我曾经的感动和愧疚,也跟着烟消云散了。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说话要说真话,何必花言巧语“写书找灵感”骗人!世界上许多事是命中注定的。不是你的你怎么拿都拿不到。邮票没要到,老同学之情却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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