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论语#9.1【2017-1-29】

#每日学论语#9.1【2017-1-29】

【原文】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译文】

孔子很少谈到利益,却赞成天命和仁德。

【微言微感】

这句话断句不一样,翻译就有很多版本。

第一种,断句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意思有两种:1.孔子很少主动谈论功利、命运和仁义。2.孔子很少谈到利益,却相信天命,崇尚仁德。

第二种,断句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意思是:孔子很少谈到的,是利益吗?命运吗?都不是。是仁。

第三种,断句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意思是:孔子很少提到利益,却赞许天命和仁德。

孔子真的很少谈到利,命和仁吗?

有人统计:孔子谈“利”的,有6处,也有说10处点;谈“命”的有7处,也有说9处的;但是谈“仁”的确有59处,也有说109次点。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很少谈到“利”、“命”和“仁”的断句和翻译都是有问题的。即使加上“主动谈到”,也不足取。

孔子很少谈到是“利”和“命”,不是“仁”,这种说法对吗?表面无问题,但是仔细想想“与”,似乎也可以排除。

“与”,有肯定和赞许的意思。比如孔子赞许曾皙时说“吾与点也。”——我和曾皙,点,看法是一致的,我是赞许的。同样,“与”翻译做赞许,就可以表示孔子赞许“命”和“仁”。 孔子说自己“五十知天命”,由此可见,他是赞许有一个“天命”的。至于“仁”,孔子更是倍加推崇,轻易不许人的。

于是,我的主张就是,这句话的翻译应该是:孔子很少提到利益,却赞许天命和仁德。

关于“子罕言利”,我以为有两层意思:

其一,罕言不等于不言,该说的,还是要说的。合情合理合法,应得应分应该的收入和利益,为什么不说?合法劳动报酬,应得的利润利益,该说还是要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不偷不抢不贪,不违法乱纪,不伤天害理,孔子怎么会反对呢?

第二层意思,不是不言利,而是不斤斤计较。是你的就是你的,说不说都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多说无益,计较于事无补,那又何必撕破脸,争破头呢?小事糊涂,大事清楚。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能在蝇头小利上过分浪费精力。弯腰捡起一片纸屑,举手之劳,何必计较有没有报酬?替人多代一节课,收获一份同志友情,有钱干,没钱看着面子也干,不必挂在口上,记在心上。看到卖菜的老大妈还剩一些菜,你也正好需要,三块两块钱对咱不算啥,那就不用讨价还价费口舌半天了。

《大宅门》中的白景琦是挣钱的高手,母亲把她赶出家门,他在山东济南府创立了很大一份事业,胶庄开了很多家,家里有多少钱,他自己都不清楚,也懒得清楚。白景琦的兴趣在做买卖上,诚信值千金,仁义值万斤。他喜欢的是开疆辟土,把生意做大做强坐稳。他创业期间,能闭关一个月研究秘方,甚至在坐牢期间,也能全身心投入秘方研制。白景琦善于挣钱,但是从不做钱的奴才。我觉得白景琦可以算是“罕言利”的一个人。

世界华人首富李嘉诚,生意做得无与伦比,造就了一个传奇商业帝国。说其他的生意经,他对儿子说:“与人做生意的利润,七分合理、八分也可以,那么,我拿六分,让利2分与人。”

这些人,都是像孔子那样,属于 “不言利”的人。舍得舍得,因舍而得。不争之争,才是圣人之争。

对于“命”和“仁”,这是孔子一生都在探索追求的。

孔子的“命”,不仅仅是个人命运,更是冥冥之中上天的旨意,是使命。

孔子自传中说自己“十五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这里的天命是什么?在《论语·子罕》里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周文王死了以后,一切文化遗产不都在我这里吗?

我的理解:孔子的一生,都是在探究“天命”的,一直到五十才有所悟,于是“耳顺”,于是“随心所欲不逾矩”。天命就是天道,就是使命。

关于“仁”,是孔子学说的核心。他一生都在思考“仁”,探索“仁”,推广“仁”。虽然说“求仁得仁”,但是孔子的“仁”,轻易不给人,子路不行,子贡不行,冉求不行。一个颜回似乎做到“三月不违仁”已经难能可贵了。

想起这样一句话:只讲情怀,不讲薪酬的老板,其实都是在耍流氓。理想、信念、精神、使命和风格,需要谈,但是不能只有画饼充饥,望梅止渴。“利”,还是要说说的,比如鼓励最优秀的人做教师,鼓励最优秀的医生到基层,不谈工资待遇,一味空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伟大而光荣的白衣天使”,其结果就是师资奇缺,就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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