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之下
宋时的汴京城,有一乞丐到一富家乞讨,富家给了一些东西,乞丐嫌少,不走,站在门口咒骂。乞丐长得高大,身上又脏,没人敢去阻止他。就在乞丐还在咒骂时,突然从人群中走出一个军士,三两步跨过去,抽刀挥去,乞丐人头落地。围观的人都被吓坏了,瞠目结舌,没有一个人阻拦。军士扔下刀子,扬长而去。汴京当官的马上缉拿了富户,因找不到杀人者,再加上富户有钱,可能盘剥很多的钱财,就动大刑,要将杀人的事安在了富户头上,富户受不了酷刑,就招认了。就在这个时候,宋太宗赵匡义却查问这个案子,当官的就把富户的供认状呈递上去。赵匡义大惊,把富户带上来,富户上殿一看,认得赵匡义,正是那个杀了乞丐的军士,却又不敢说。赵匡义就问他:“为什么人不是你杀的,却承认是自己杀的呢?”富户说,受不了酷刑,只想招认了,免了受罪。赵匡义很是震惊,教育手下说,以后断案,可要千万谨慎些了。
这个故事至少有两点是让人惊醒的。
一是,酷刑之下,就是冤案的大门。
我所了解的古代的酷刑,那真是五花八门,听一听就让人冒冷汗。武则天在位时,为了屠杀陇右贵族和李氏宗亲,重用酷史,最有名的就是索元礼和周兴。这两个人,在发明酷刑方面就是天才。他们创造了十种酷刑,作个大瓮,瓮下烧火,把人放到瓮里烤,这样的酷刑还不在其中,我能记起的就是将麻粘在人身上,问一句,对方不承认,就撕下一片麻来,撕下麻,就连着血肉撕下来了。这个方法好像还有个名目,我记不得了,只记得传到南宋,岳飞就是受了这个刑,到风波亭冤死时,身上没有一处好皮肉了。还有什么铁箍,套在人头上,不断地往箍里加楔子,人的眼珠子都能被挤出来。这些酷刑,在武则天时风行一时,几乎把陇右贵族和李氏宗亲一个不剩地都治服了,承认了谋反,一个一个都被名正言顺地杀掉了。但这些都是法外的酷刑,姑且不说,但是,即使是封建社会常规的刑罚,那个残酷,也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就说杖刑吧。我记得唐时规定了杖的长短材质,到宋时又在其基础上做了修正,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行刑者杖下杀人。但是,即使是按那个尺寸材质做的杖,也成了衙役手中杀人的利器,索要钱财的法宝。据说,衙役们常拿着豆腐和宣纸做练习。用杖把豆腐打得啪啪响,豆腐却并不碎掉,这样的杖法,是用在给了钱的嫌疑人身上的,打了等于没打;将宣纸包了砖头,杖下去砖头碎而纸不烂,这样的杖法,就用在拿不出钱的嫌疑身上的,打下去,看上去没伤,回到家命就没有了。至于在杖上装铁钉、带上刺,更是有些衙役们常用的伎俩。在这样的刑具下,有什么冤案不能发生呢?
蒲松龄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书生被污杀了人,书生受不了刑都招认了,衙役问他杀人的刀在哪里,他说让他母亲藏起来,一问就知道了。衙役去问他母亲,他母亲却哪里找得到杀人的刀。回来又盘问书生,书生说,这是母亲爱惜儿子,不忍心置儿子于死地,我去给母亲说,她一定会拿出那刀子的。母子相见,母亲看到儿子一身伤,听到儿子说:“我现在死了比活着好,你还是让我早点死吧。”母亲二话没说,就进屋里去了,过了一会儿,从屋里拿出刀来,刀子上还有血渍。后来,有个明白的官员又查这个案,证明书生没杀人,却很疑惑那刀上的血从哪里来的呢?问书生,书生说他也不知道,只好去问这位母亲,母亲捋起袖子,自己臂上有处刀伤。看到儿子受刑,母亲没办法,只有找到证据让儿子速死,找把刀在自己臂上划了一刀,算是儿子杀人的证据。
讲了这个故事,蒲氏感叹:酷刑之下,冤狱何愁不成!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法律规定,凡是逼供、诱供拿到的证据都不能做证据的原因。
话说到这里,似乎该完了,但似乎还没有完。想一想吧,酷刑之下,竟有那么多人受不了,我们还要求别人宁死不屈吗?
冯小刚的电影《甲方乙方》中李琦那个形象,就是个普通人的形象,他受不了恐吓,更耐不得酷刑,很容易就招认了。这就是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形象。
所以,我们崇敬那些宁死不屈的烈士,但也要对那些受不了酷刑或压力而软弱的人给予同情,给予包容,这其实是在包容自己、同情自己。当然,对战争年代的叛徒,还是不能这同情之列的,因为他们并不是一般人,而是受过特殊训练的,并且他们行为往往不是解脱自己就完了,而是还要伤害别人。
再就是,社会应该多些宽容。
这个故事中的乞丐确实可恶,但是,只为了几句骂,就要了他的性命,却是不应该的。但皇帝杀他却以义的名义,记这笔记的人也是赞赏的口气来写的。大家看了这个故事有好多人都认为可杀。
对处于弱势群体的人,对他们的小罪过实行过重的惩罚,是中国人一贯的思想。从武侠小说的泛滥(那些侠客杀人往往就是因为对方的道德问题,像鲁智深杀镇关西),到现在动不动殴打侮辱小偷(前一段还有个小偷,被强制在脖子上挂上自行车示众),都是这种思想的表现。在这种思想下,只考虑到对方的恶,却没有考虑到社会的责任――之所以出现这些人,也是社会方方面面的原因造成的,社会不能说没有一点责任。
其实,这些所谓的坏人有时还真让人同情。前几年,郑州警察抓住两个小偷,他们偷了个包,里面有十多万元。抓住他们的时候,他们两个正在看着一堆钱相对大哭,不是高兴得哭,而是害怕得哭。据他们交代,本来想偷几百块钱能混几天就算了,结果打开包一看,却有那么多钱,一想到偷这么多钱被抓住就要被判重刑,两个小偷就吓哭了。这是我从公安那里听来的真事,从这个事上看,有一些做小偷的是一辈子都不想着发财的,只是想着能偷点钱,不劳而获,有吃的穿的就行了。
还有一个事给我印象也很深。那是《今日说法》栏目上讲的一个案例,三个年轻人专门诈骗私人诊所,让一个青霉素过敏体质的人装作得了性病去治疗,私人诊所的大夫一用青霉素,他就过敏了,昏过去。抢救过来后,三个就敲诈大夫几千块钱。想想他们是怎么装性病的我都有点毛骨悚然,竟然是用硫酸滴到生殖器上,让生殖器腐烂。那是怎么样的痛楚,怕是常人想一想都脊梁骨发麻的,但他们竟然做了。另外,过敏,也并不是个没有危险的事情,一旦抢救不及时,也会要人命的。以难忍的痛苦,能生命的危险作代价,去博取几千块钱,这样事,怕是略微生活能过得去的人都不愿意做的。
近来,不少媒体都在宣传着乞丐怎么都是装的,号召人们不要施舍。这还是将弱势群体妖魔化。
无论是对谁,社会都应该多些宽容,只要他不从根本上打破人们的生活基础,对别人造不成大的伤害。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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