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图经:九大仙草之首 石斛
石斛,生六安山谷水傍石上,今荆、湖、川、广州郡 [荆、湖、川、广州郡:《纲目》作“荆州光州寿州庐州江州”。]及温、台州亦有之,以广南者为佳。多在山谷中。五月生苗,茎似竹节,节节间出碎叶;七月开花,十月结实;其根细长,黄色,七月、八月采茎。以桑灰汤沃之,色如金,阴干用。或云以酒洗,捋蒸,炙成,不用灰汤。其江南生者有二种:一种似大麦,累累相连,头生一叶,名麦斛;一种大如雀髀,名雀髀斛,惟生石上者胜。亦有生栎木上者,名木斛,不堪用。(《大观》卷六页76,《政和》页164,《纲目》页1076)
现代解释:
石斛(学名:Dendrobium nobile Lindl),又名仙斛兰韵、不死草、还魂草、紫萦仙株、吊兰、林兰、禁生、金钗花等。茎直立,肉质状肥厚,稍扁的圆柱形,长10~60厘米,粗达1.3厘米。药用植物,性味甘淡微咸,寒,归胃、肾,肺经。益胃生津,滋阴清热。
服用石斛之后应该避免吃如下食物
1.一些具有泻下作用的中药材,千万不能够在服用石斛之后吃,常见的具有泻下作用的中药材有很多,例如巴豆、大黄、火麻仁以及芒硝都是这类型的中药材。
2.萝卜也是千万不要碰的,虽然说石斛和萝卜之间并没有实验表明具有直接的冲突。但是,萝卜的主要作用就是通气,这种效果会很好的促进体内胃肠道的蠕动,促进排便。这样就会大大的缩短石斛在人体肠道中所存留的时间,这样药效就不能够完全被小肠所吸收,影响身体恢复。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