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国庆期间,高速服务区充电一小时,排队四小时”的新闻,将新能源汽车再次送上风口,引来阵阵议论。实际上,相较充电难、充电慢的困扰,更令新能源汽车主头疼的是新能源汽车自燃、辅助驾驶不安全等潜在问题。而这些问题迄今都没有完善的保障制度来为之买单,因此令不少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都处于观望状态。
不过,这样的现象有望在不久后得以解决,因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新能源汽车相关的保险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并发布征求意见稿,这些改变可谓与一众新能源汽车主息息相关。
此次《保险条款》中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当中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动力、纯电动力、燃料电池动力汽车。基本能上新能源绿牌的汽车,都属于《保险条款》调整内的对象。但像丰田的双擎混动、本田的i-MMD混动属于节能车型,并不是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因此不在此次调整内。新条款的推出,是保险行业基于对新能源汽车型的重新审视,以及对使用过程中反馈的问题,作进一步完善与补强细化的体现。此前的新能源汽车型出现事故或纠纷,理赔都只能沿用传统燃油车型的准则,但新能源汽车型与燃油车型有着根本性的区别,许多保险条例并不通用,所以对保险条例做出相应的调整亦是理所应当。那么,此次《保险条款》都有哪些改变?首先是对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赔付责任的调整。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车身、电池、电机及其他出厂时的设备,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将依照约定合同赔偿。简而言之,即除了常见的事故外,新能源汽车遇到起火自燃也会获得相应的赔付。但赔付对象仅限于采用上述动力形式的小客车、货车车型,大型挂车或特种车型不计入内。虽然对相关条款作出的调整,但仍存在一定的理赔争议点,像是如今不少车企都推出的“车电分离”的动力电池租赁购买方案,而新的《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这种购买方式的赔付责任。其次是新增了四种附加险种——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 。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指的是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即在公共充电桩充电发生车辆自燃意外,保险公司将按合同予以赔付。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指的是,符合安装标准的自用充电桩被破坏、盗窃或因自然灾害受损,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同时,符合相关要求的自用充电桩,在出现诸如漏电造成伤亡、自燃造成其它车辆起火等情况,保险也能按合同约定做出赔付。相当于给自家的充电桩上了保险,不怕别人弄坏,也不怕充电桩发生故障殃及周围财产。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并不是指对驾驶者使用辅助驾驶系统造成事故而做出赔偿,而是在车辆发生意外损伤后,除了对硬件恢复外,还赔付恢复软件功能使用的费用。这属于前瞻性的险种,虽然目前对于大部分新能源车型没有多大用处,但还是建议购买了特斯拉FSD和小鹏NGP功能的朋友选择。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其实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种。简单来说,这是第三者责任险的火灾事故升级版。假如被保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00万元,但因为车辆自燃而殃及多台车型,从而造成赔付金额高于保额,那么这个新增险种便派上用场,其将对赔付金额做出翻倍,能帮助被保险人更好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窘况。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的不断攀升,以及在车险综改“降费、增保、提质”的目标指引下,对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条款作出相应的优化调整有着极大的必要性。从上述的新条款来看,其不仅明确了责任主体,更制定了许多赔偿方案,可谓为新能源汽车用户大派定心丸,也令许多持币待购者对新能源汽车更具信心,一定程度上也是促进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的有效举措。虽然上述提到的条款仍在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但相信其将在不久与大家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