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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是现代消防不可缺少的安全技术设施之一。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

火宅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构成。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工作原理: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即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等)、火灾警报装置(即声光报警器、消防警铃、蜂鸣器等)以及具有其它辅助功能装置组成的,火灾探测器可以在火灾发生的初期,将燃烧物体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中,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位置、时间等等,使人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发现火灾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扑灭初期发生的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们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防排烟系统

消防防排烟系统的作用是使用机械排烟方式将火灾所产生的的有害浓烟向室外排除,从而减少室内人员吸入更多的浓烟,避免中毒或窒息身亡。

防排烟系统的构成及工作原理:

防排烟系统分为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防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烟气进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的系统。排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者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控制建筑物内的有烟区域保持一定能见度的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机械排烟系统是由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风机、排烟出口及排烟控制器组成。当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由火场人员手动控制或由感烟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递给防排烟控制器,开启活动的挡烟锤壁将烟气控制在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并打开排烟口以及和排烟口联动的排烟防火阀,同时关闭空调系统和送风管道内的防火调节阀防止烟气从空调、通风系统蔓延到其他非着火的房间,最后由设置在屋顶的排烟机将烟气通过排烟管道排至室外。

机械加压送风排烟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机械加压送风排烟系统主要由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和风机控制柜等组成。机械防烟是在疏散通道等需要防烟的部位送入足够的新鲜空气,使其维持高于建筑物其他部位的压力,从而把着火区域所产生的烟气堵截于防烟部位之外。

三、消火栓给水系统

消火栓给水系统以建、构筑物外墙为界进行划分,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两部分。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主要根据消防水压、主要用途、管网布置、室外消火栓进行分类的一切在室外进行的消防安全工作。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消防水压要求分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经常维持足够高的压力,火场上不需要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从消火栓直接接出水带、水枪就能灭火。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时,其管网内的压力,应保持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平时压力不高,在泵站(房)内设置高压消防水泵,一旦发生火灾,立刻启动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压力较低,火场上灭火时水枪所需要的压力,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形成。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时,其管网的压力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米水柱(从地面算起)。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用途分为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1.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

城镇、居住区和企事业单位广泛采用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这样,管网内的水经常保持流动状态,水质不易变坏,而且投资上比较经济,同时便于日常检查和保养,消防给水较安全可靠。采用这种给水系统,当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仍应保证供给全部消防用水量。

2.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

在某些工业企业内,采用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采用这种给水系统,当生产用水量达到最大用水量时,仍应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而且要求当使用消防用水最大时不致因水压降低而引起生产事故,生产设备检修时也不致造成消防用水中断。由于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的水压要求往往相差很大,在使用消防用水时可能影响生产用水,另外有些工业企业用水又有特殊要求。所以在工业企业内较少采用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当生产用水采用独立给水系统时,在不引起生产事故的前提下,可在生产管网上设置必要的消火栓,作为消防备用水源,或将生产给水管网与消防给水管网相连接,作为消防的第二水源,但生产用水转换成消防用水的阀门不应超过两个,且开启阀门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以利及时供应火场消防用水。

3.生活、生产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

大中城镇的给水系统基本上都是生活、生产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有时可以节约大量投资,符合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针。从维护使用方面看,这种系统也比较安全可靠,当生活和生产用水量很大,而消防用水量不大时宜采用这种给水系统,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的给水系统,要求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了最大小时用水量时(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浇洒及洗刷用水量可不计算在内),仍应保持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按最大秒流量计算。

4.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当工业企业内生产、生活用水量较小而消防水量较大,合并在一起不经济时,或者三种用水合并在一起技术上不可能时,或者是生产用水可能被易燃、可燃液体污染时,常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有高压带架水枪、水喷雾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给水系统基本上也都是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管网布置形式分为环状管网给水系统和枝状管网给水系统。

1.环状管网给水系统:

在平面布置上,形成若干闭合环的管网给水系统,称为环状管网给水系统。由于环状管网的干线彼此相通,水流四通八达,供水安全可靠,并且其供水能力比枝状管网供水能力大1.5-2.0倍(在管径和水压相同的条件下),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凡担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给水系统管网,均应布置成环状管网,以确保消防给水。

2.枝状管网消防给水系统:

管网在平面布置上,干线成树枝状,分枝后干线彼此无联系的管网给水系统,称为枝状管网给水系统。由于枝状管网内,水流从水源地向用水单一方向流动,当某段管网检修或损坏时,其下游就无水,将会造成火场供水中断,因此,消防给水系统不应采用枝状管网消防给水系统。在城镇建设的初期,输水干管要一次形成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允许采用枝状管网,但在重点保护部位应设置消防水池,并应考虑今后有形成环状管网的可能。

1.室外消火栓按设置条件分为地上消火栓和地下消火栓。

(1)地上消火栓:地上消火栓部分露出地面,具有目标明显、易于寻找、出水操作方便等特点,适应于气温较高地区,但地上消火栓容易冻结、易损坏,有些场合妨碍交通,影响市容。有两种型号,一种是SS100,另一种是SS150。

(2)地下消火栓:地下消火栓设置在消火栓井内,具有不易冻结、不易损坏、便利交通等优点,适应于北方寒冷地区使用。但地下消火栓操作不便,目标不明显,因此,要求在地下消火栓旁设置明显标志。地下消火栓有三种型号,分别为SX65、SX100和SX65-10。

2.室外消火栓按压力分为低压消火栓和高压消火栓

(1)低压消火栓: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管网上设置的消火栓,称为低压消火栓。低压消火栓是供应火场消防车用水的供水设备。

(2)高压消火栓:室外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管网上设置的消火栓,称为高压消火栓。高压消火栓直接出水带、水枪就可进行灭火,不需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通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l)消防供水水源。包括:市政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消防水池。

(2)消防供水设备。包括:自动供水设备一消防水箱、主要供水设备--消防水泵、临时供水设备--水泵接合器。

(3)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包括:进水管、水平干管、消防竖管等。

(4)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消火栓箱内。它由水枪、水带、消火栓三部分组成。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类型按照高、低层建筑分类,有少层建筑室内给水消火栓给水系统和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少层建筑室内给水消火栓给水系统分类

①无水箱、无水泵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②仅设水箱不设水泵的消火栓给水系统。

③设有消防泵和消防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2.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分类

①高层建筑区域集中的高压、临时高压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②分区供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系统分类

依照采用的喷头分为两类: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为闭式系统;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为开式系统。

闭式系统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等。

湿式系统

由湿式报警阀组、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控制阀门、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系统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水,一旦发生火灾,喷头动作后立即喷水。

工作原理:火灾发生的初期,建筑物的温度随之不断上升,当温度上升到以闭式喷头温感元件爆破或熔化脱落时,喷头即自动喷水灭火。该系统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靠,便于施工,容易管理,灭火速度快,控火效率高,比较经济,适用范围广,占整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75%以上,适合安装在能用水灭火的建筑物、构筑物内。

湿式系统使用范围:

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不高于70℃的建筑物和场所(不能用水扑救的建筑物和场所除外)都可以采用湿式系统。该系统局部应用时,适用于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民用建筑中的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Ⅰ级需要局部保护的区域。

湿式系统特点:

①. 结构简单,使用可靠

②. 系统施工简单、灵活方便

③. 灭火速度快、控火效率高

④. 系统投资省,比较经济

⑤. 适用范围广

干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工作原理:干式系统与湿式类似只是控制信号阀的结构和作用原理不同,配水管网与供水管间设置干式控制信号阀将它们隔开,而在配水管网中平时充满着有压力气体用于系统的启动。发生火灾时,喷头首先喷出气体,致使管网中压力降低,供水管道中的压力水打开控制信号阀而进入配水管网,接着从喷头喷出灭火。不过该系统需要多增设一套充气设备,一次性投资高、平时管理较复杂、灭火速度较慢。

干式系统适用范围

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低于4℃和高于70℃的建筑物和场所,如不采暖的地下车库、冷库等。

干式系统特点

①. 干式系统,在报警阀后的管网内无水,故可避免冻结和水汽化的危险,不受环境温度的制约,可用于一些无法使用湿式系统的场所。

②. 比湿式系统投资高。因需充气,增加了一套充气设备而提高了系统造价。

③. 干式系统的施工和维护管理较复杂,对管道的气密性有较严格的要求,管道平时的气压应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当气压下降到一定值时,就需进行充气。

④. 比湿式系统喷水灭火速度慢,因为喷头受热开启后,首先要排出管道中的气体,然后再出水,这就延误了时机。

预作用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适于如下场所:

1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是严禁管道漏水;

2严禁系统误喷;

3替代干式系统;

闭预作用

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适用于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

目前这种系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喷头具有自动重复启闭的功能,另一种是系统通过烟、温感传感器控制系统的控制阀来实现系统的重复启闭功能。

开式系统

雨淋系统

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启动供水泵后,向开式洒水喷头供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亦称开式系统。

水幕系统

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喷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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