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意见前后差异较大,交易所问询会计师是否保持了执业审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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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11月14日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达到与广州土发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公司地块)》中约定的土地移交条件, 并已于 10 月 29 日取得广州土发中心《土地移交确认书》。

在参考相关会计准则及市场案例的基础上,公司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就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充分沟通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确认,公司预计将在 2020 年度将土地补偿款项及提前交地奖励款扣除员工和派遣人员搬迁安置补偿、房屋拆除、土地平整、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公司能够实现税前收益约 22.47 亿元,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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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2020年11月16日问询

请你公司核实以下问题: 
1. 请你公司充分论证变更土地收储事项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涉及以前年度差错更正,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中审众环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对于土地收储事项的会计处理,你公司前后信息披露存在较大差异。请你公司结合土地收储事项的金额及对你公司的影响,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有关会计处理及变更是否谨慎,请中审众环说明其执业过程是否保持了应有的执业审慎性。
3. 根据公告,你公司已于 10 月 29 日取得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土地移交确认书》,请你公司说明未能及时履行上述进展披露义务, 并核实你公司三季报以来的信息披露行为是否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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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年报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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