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车间物品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落实责任,防止偷盗行为,经公司研究决定如下:
一、车间员工下班时,车间主任应及时组织清退,员工最迟出车间不得超过20分钟。
除非必要不安排加班,加班应由生产部批准。晚间值班人员应按时(晚上19:00)到厂,记录加班情况,检查各工位安全生产情况。加班结束时组织员工整理现场,关闭电源,清退人员。无关人员不能在车间溜达和休息。
二、生产部负责车间内五扇门的开关,各车间负责人要及时监督各车间清退外来人员。
三、物料交接管理办法由企管办制定,逐步完善交接手续,落实责任。
四、安保科及时开启车间大门。必须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车间,在上下班和加班时组织巡查,做好电子监控,对可疑人员进行严格盘查,防止偷盗和夹带贵重物品行为发生。
五、为做好加班领料工作,晚间加班所需材料的领料工作必须在下午下班结束。为做好安全防盗工作,漆包线仓库大门除进料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
六、本月13日起,下午作息时间改为14:30上班,18:00下班。
本通知即日起执行。
附:车间值班人员一览表(备注:如有变动,可自行调整并报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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