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柔弱胜刚强”怎么理解?国之利器为何不可以示人?

开经语

宣道贵德抱无得一,行善利生济世救人。

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知强守柔神定气闲。

求真返朴天地人和,慈心大用智慧超逸。

道常无名玄同无碍,上德无己法雨无边。

此篇承接《道德经》“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是有何含义?与兵法有何联系?


学习道德经,开启大智慧。

第二段经文:柔弱胜刚强。

道一直以貌似柔弱的力量荡平一切不法和刚强。柔弱胜刚强是老子的核心思想,但这里的柔弱只能理解为貌似柔弱。道的力量是无处不在的(大道氾兮,其可左右),可名为小,可名为大,在凡夫看来是柔弱,但道如滚滚洪流,冲垮一切阻挡。

道是保护弱者的,道代表天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欺凌弱者的不法者(为畸者)都不可能逃脱天网。这是《道德经》后半部的主要思想之一。

“天下莫柔弱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七十八章),攻坚强者就是宝剑,能够把兕虎劈为两半,但抽刀断水水更流。能够把凶猛的兕虎劈为两段的宝剑不能斩断柔弱的水。道保护弱者,必将让刚强者毁灭

第三段经文: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韩非子《喻老》正是用这一句来证明自己的强者理论。“不可示人”被简单的理解为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第一段《孙子兵法》“兵者,诡道也”和韩非子“不可告人”就彻底让后人把《道德经》和老子思想贴上了阴谋论的标签

孙武是正常的兵法,而韩非子则是曲解老子思想,为自己的理论洗白。西方的马基雅弗利与韩非子都是不择手段的倡导者,西方把不择手段者称为臭名昭著的马基雅弗利主义者

利器和示人是指什么?王弼注:“利器,利国之器也。唯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理物,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则国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国则失矣。”

王弼的利器就是有利于国家的手段。对国家有利的,是依据事物之理而治理,没有看见手段,但国家事务已经各得其所,没有不妥,这就是国之利器。示人就是用刑法威权施加于国民,只有愚蠢的国君才会用刑法来利益国家。

这段话是依据老子的无为而治,即“无为而无不为”(下一章)的思想来注解。

河上公注利器为:“权道也。”对国君来说就是权柄,不能交给臣下。对修道者来说,道不可随便告诉非法器(不能受道者)。韩非子理解为“赏罚”的权柄。薛蕙说“利器者,喻国之威武权势之属。”以上注释都很近似。

张松辉说利器是“优良的武器”,示人是“让人看。”但根据老子一贯的思想,利器就是“凶器”,与三十一章的“佳兵”一样,都是“不祥之器。”正因为是“不祥之器”,所以不可示人。

所以老子的“利器”是指锋利的武器,国家刑法、威权等一切可以杀人的手段的委婉说法。示人就是向国民挥舞凶器。俗语说“扬刀三分罪”,父母告诫孩子不可挥舞刀具利器,可能出处在此。

老子时代,齐国田恒子曾被称为大圣人。他大斗出小斗进,假借仁义收买人心,最终弑杀齐简公,控制了齐国国政,再过一百年,田恒子的后代彻底篡夺了齐国的君位。齐国原来是姜太公的后代,此时变成了田家的齐国,几乎是兵不刃血,以“圣人”之名做成了大盗也做不到的事,窃国大盗之名从此而来。从此“圣人”之名也遭到了玷污。

所以庄子说:“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胠箧)。所以庄子把真人作为修行的最高阶位,圣人不再是最高阶位。

鱼不可脱于渊。老子以鱼与渊说法,这个比喻实在太深刻了。渊是鱼的生存之地,是鱼的命根所在。老子救人心切,对世人不断劝勉,对君王也是不断劝勉。老子虽然讨厌人间的不平等,君王刚强难化,但依然没有放弃让君王醒悟过来。

这样来读这句经文意义就很丰富,不能理解为老子谴责君王或为君王提供世俗的治国方略。老子《道德经》是以道佐世人,以道佐人主。

三十五章“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整个天下只有归向大道才是终极的出路

老子的思想是玄同得一思想,鱼与渊是得一,不可分离,分离即死。违反玄同得一,就是世界末日(见三十九章:天无以清将恐裂,万物无以生将恐灭)。

鱼脱于渊,即鱼看轻水,认为水柔弱无能,于是就从水中跳出来。老子在模拟鱼的心态。水是柔弱的代表,此处鱼是刚强的代表即主动方。老子话中有话,傍边有一点智慧的君王就会听懂。老子用渊而不是直接用水,就是渊是鱼最适宜的水

庄子有一个著名的公案,庄子在路上看到车辙坑里有一点水,里面有几条鱼,水被太阳晒干了,鱼只有互相吐吐沫来暂时共度难关,但最后的命运必定是死。所以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成为后世的名言。

渊就是与涸辙对比而言,百姓是君王(鱼)的渊薮,君王还不满意,准备脱于渊,意即抛弃自己的百姓。如果抛弃涸辙那还可以理解,抛弃江湖之渊那就不可理喻了。一个渊字也包含了深意。百姓是君王最好的生存之地,怎么还要抛弃呢?抛弃的后果是什么?就是死路一条。

一个人会挥刀砍自己的头颅吗?不会。那君王这条鱼怎么会愚蠢到跳出深渊(江湖)?老子让君王反省自己的行为。魏征告诉唐太宗,君是舟,民是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鱼与渊的关系变为舟与水的关系。自古以来文化精英一直探讨君民关系,老子作了最深刻的回答。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有了“鱼不可脱于渊”的法理,君王知道自己是一条脆弱的鱼,离开水就立即会死亡君王乱用刑法是最普遍的行为,庄子在《在宥》中说:“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当今之世死于非命的人互相枕垫在一起,带着刑具的犯人一排接一排,绑缚刑场的死刑犯数也数不清。

老子用词含蓄,没有这样说,只是用了比喻。国家的刑法就是凶器,不可以随意挥舞,加诸百姓。随意挥舞凶器,加诸百姓,就是鱼跳出自己的最佳生存场所的愚蠢行为。稍有智慧的君王怎么会作这样愚蠢的行为呢?

此章“将欲歙(xī)之,必固张之”,老子借鸟翅膀的一张一合说法,人间的强与弱,兴与废,与与夺都是象鸟飞行时的翅膀一样,一张一合,必然是闭环。不会只有张没有合,世人也不要妄想只有强没有弱,只有兴没有废,只有与没有夺。

这里举了三种现象,本质都是利害祸福老子要世人超越厉害祸福,不要落入厉害祸福陷阱中挣扎。这里没有任何“诡道”。虽然孙武由此悟出了兵法,但用兵本来是凶事,本质上是与魔作战,不是与人作战。

“兵者,诡道也”,《孙子兵法》是兵法,《道德经》是救人之妙法,这个区别一定要分别清楚,否则就有谤法之过。“鱼不可脱于渊”,鱼与渊是玄同得一,不可分离,人主之鱼不可跳出百姓之渊。

“国之利器不可示人”,国家凶器不可对百姓挥舞如果向百姓挥舞国家凶器就是如同鱼跳出渊这种自杀行为一样愚蠢。

鱼与渊是玄同得一,人主与百姓也是玄同得一,只有玄同,才能得一,只有得一,才能进入永恒安乐之境,享受无限的安平太。

《道德经》是堂堂正正的妙法,不是“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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