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经方治表(二)
二、关于汗1、汗法
八法是清代程钟龄提出来的。
程钟龄提出的汗法内涵是什么?是为了方剂的分类而设吗?与张子和汗吐下法可赅众法的汗法有什么区别?这些都需要我们思考。
《程钟龄医门八法》开篇明言:“论病之源,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治病之方,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 看来八法的提出是为归类方剂的,而临症治法何止八类,于是程氏又说“八法之中,百法备焉”。
在《论汗法》,我们可以看到程钟龄的汗法不是单指辛味发汗的。《论汗法》虽围绕发汗来谈,实则只为归类叙述方便而已,后世拓展的所谓“不表之表、不汗之汗”的广义汗法,该文都已涉猎。
《论汗法》中不仅指明了“汗者,散也……汗而发之”的最简单、直接的解表发汗法,还讨论了当汗不汗、不当汗而汗的情况,及当汗不可汗而又必须汗解时如何使用汗法,特别要注意的是还提出了“发”的反面“敛”的一些情况。“敛”和“发”从文字上看是相反的,但从恢复人体正常的秩序、恢复正常出汗的角度来看,此两者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得正汗而解,都是通过恢复正常从而解除疾病的方法。
《论汗法》将“汗法”经方分两类:一是单纯、直接发汗者,二是需发汗另有兼症者。直接发汗剂如桂枝汤调和荣卫以解肌发汗;麻黄汤开腠解闭发汗;葛根汤“起阴气”发汗;桂麻各半汤小发汗;桂二麻一汤之微汗等等。有兼症以发散为主的方剂有桂枝加葛根汤解肌发汗兼能升津舒络;大青龙汤外散郁闭,内清郁热;小青龙汤之解表逐水气;桂二越婢一汤之微汗兼清里热;五苓散利水气、畅三焦得汗;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解肌祛风,温经复阳;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补益气阴而发散;麻黄细辛附子汤发汗解少阴兼表邪者;桂枝人参汤“逆流挽舟”以解协邪之虚寒利,表症仍在者;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以发散并降逆定喘;桂枝附子汤发散驱风逐湿以治“身体烦疼”等。
《论汗法》不仅总结了《伤寒论》中的发汗方剂,还从义理和具体方药的使用上做了补充,如“理中汤去术而加汗药,保元气而除病气也。又热邪入里而表未解者,仲景有麻黄石膏之例,有葛根黄连黄芩之例,是清凉解表法也。又太阳症、脉沉细,少阴症、反发热者,有麻黄附子细辛之例,是温中解表法也。又少阳中风,用柴胡汤加桂枝,是和解中兼表法也。又阳虚者,东垣用补中汤加表药。阴虚者,丹溪用芎归汤加表药,其法精且密矣。总而言之凡一切阳虚者,皆宜补中发汗。一切阴虚者,皆宜养阴发汗。挟热者,皆宜清凉发汗。挟寒者,皆宜温经发汗。伤食者,则宜消导发汗。感重而体实者,汗之宜重,麻黄汤。感轻而体虚者,汗之宜轻,香苏散。……况太阳无汗,麻黄为最。太阳有汗,桂枝可先。葛根专主阳明,柴胡专主少阳。皆的当不易之药。至于九味羌活,乃两感热症三阳三阴并治之法,初非为太阳一经设也。又柴葛解肌汤,乃治春温夏热之症,自里达表,其症不恶寒而口渴。若新感风寒,恶寒而口不渴者,非所宜也。又伤风自汗,用桂枝汤,伤暑自汗,则不可用,若误用之,热邪愈盛而病必增剧。若于暑症而妄行发散,复伤津液,名曰重,多致不救。古人设为白术、防风例以治风,设益元散、香薷饮以治暑……”
后面这些内容,远非发汗解表所能概括的了,已经更多地涉及了广义汗法的内容。
2、广义汗法与广汗法
《伤寒论》开创六经辨症,首重御敌于太阳的辨治方法,与目前的中医临床距离较远,当前的中医学受明清流行的温病学的影响更多。这就要求我们将伤寒之理和温病之理融会贯通,这样才能更好地将伤寒、温病之法恰当地应用于当代临床。重视表邪和表症理法上的辨别,便是将伤寒、温病之理一以贯之的一种研究方法。
伤寒有典型的表症,便是我们一般认为的以“发汗解表”为正治的表症。但是,《伤寒论》中也同时论述了非典型的表症——没有在表之邪的表症。能认清这点,《伤寒论》和温病学的理论就人容易贯通了。
叶氏说:“在卫汗之可也”。
吴鞠通说的“温病忌汗,汗之不惟不解,反生他患”。
这两者矛盾吗?文字上是矛盾的,实质却是从不同的角度引领我们逼近真相。叶天士所说之汗,肯定不是汗法之发汗。叶天士所说的汗,应该如赵绍琴所说:“汗之,是目的,而不是方法”。汗之“是目的”,而不是发汗,或者更准确些讲,正常的出汗“是标志”,邪去正复、健康才是“目的”,这与发汗——针对于经典表症采用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于是广义汗法的提出非常有必要。
金寿山云:“大多数温病须由汗出而解……在气分时,清气分之热亦能汗解;里气通,大便得下,亦常能汗出而解;甚至在营分、血分时,投以清营凉血之药,亦能通身大汗而解”。《伤寒论》首重汗法——发汗解表,而 “温病……(也)最喜汗解”。这样,在汗这个直观的指标上,伤寒论和温病学便融会贯通了起来。
二者互相补充,让临床思路更开阔,貌似相反实际相成。
这就是温病学羽翼伤寒的含义。
广义汗法是针对“有表症实无表邪”情况的,“有表症实无表邪”这种情况提出者是杨栗山,但其实质内容在《伤寒论》中就早有端倪。
《伤寒论》182条:“问曰:阳明病外症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外症即表现于外的症状,应该等同于表症。
阳明病公认其病机在里,却出现了在表之症。原因何在?如何治疗?《伤寒论》中没有明文,但后世杨栗山说得恰到好处:“里热一清,表气自透,不待发散多有自能汗解者。”
《伤寒论》168条有表症——“时时恶风”,169条有表症——“背微恶寒”,但治疗却采用了以清里热为主的白虎加人参汤。原因何在?杨栗山所云“凡见表症,皆里症郁结,浮越於外也,虽有表症实无表邪……里热一清,表气自透……”,解释得很明白。
(附:168条:“伤寒,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时恶风,大渴,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169条:“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
《伤寒论》124条:“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抵当汤主之。”太阳病六七日,表浅病位的症状仍在,却要用治疗“瘀热在里”的抵当汤治疗。这是为什么?因为虽然表症在,但表邪已不在,治疗是要攻邪,而不是治“症”,于是解释的时候同样可以用到杨栗山的 “虽有表症实无表邪……里热一清,表气自透”。
另一方面,124条也能佐证,《伤寒论》中“症”非现代语境中的“证”。如果此条中,“表症仍在”的“证”是后世所说的病机的话,表症在就是说明病机仍在表,应该解表,而不应该用治疗“瘀热在里”的抵当汤。
(附:124条:“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伤寒论》353条“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伤寒论》383、386条“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霍乱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也。”“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这两种情况都有表症存在,但是治疗并没有针对表,而以温里为主。也为“有表症而无表邪”之范畴。
本文开头讲的胡希恕先生讲65条:“临床上常遇到…泌尿系感染,同时也有感冒(症状),这时你别管感冒(症状),你就给他吃猪苓汤治泌尿系感染就对了,这个(泌尿系感染)解了,他感冒也解了。这症要发汗准错……” 也可以归为《伤寒论》中“有表症无表邪”的范畴。
前面讲了广义汗法,这种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在“汗”这点上把伤寒温病统一起来,让选方用药从理法上给予更多的自由。广义汗法与广汗法(“正汗指征诊疗体系”)是不同的。
广汗法,就是以正常的出汗为目标的所有治疗方法的总称。
如果说广义汗法只是关注了方剂使用广泛的话,广汗法应该比广义汗法内涵更丰富。广汗法是治疗的思路,以正常出汗——健康在皮肤上的指症——为指症,以长久健康为目的,包括了药物和非药物的方法。
汗是指征,于是广汗法叫做“正汗指征诊疗体系”是恰当的,以正汗的标准来检测健康,以正汗的目标来指导治疗。
广汗法已经与对方剂的分类无关。
比如六味地黄丸改为汤剂,八法中一定是归于补益剂的,与“汗”无关,但是如果你用了六味地黄汤后,达到让患者正常出汗的目的了,那这里,六味地黄汤的使用便属于广汗法。
广汗法的汗,已经不是方剂学习和使用中的一种分类。而已经涉及到了“阳加于阴谓之汗”、“人之所以有汗者,皆生于谷,谷生精”以及“欲湿之去者,但使阳气内蒸而不骤泄也”等治疗中的本质和内涵的问题了。
阴阳和、气血平,中焦畅、化源足,气机调,玄府顺,这些都是人体健康的根本问题。
广汗法正因为与人体健康直接联系了起来,将人体健康作为思考的核心,治疗以不损伤人体的健康为前提,所以摆脱了刻板、机械,使中医的治疗还原为“活泼泼”的灵机。
留在脑海中的,只有健康,具体到“表”,就是健康在皮肤的代名词——正常的出汗。
具体临床中,可以用药,也可以不用药;可以口服,也可以外用;可以晒太阳,也可以多运动;可以用伤寒方,也可以用温病方;可以用内伤方,也可以用攻邪法……只要以正常的汗(健康的代名词)为目标,所有的这些方法,便都顺利地归于广汗法的麾下了。
讲到广汗法,一定要先了解何谓正常的出汗。我这里只给出结论,具体的论症过程,已经做过很多的著述,并且今后还会在这方面努力,大家有兴趣可以关注。
正常的出汗,有4个要素——量要微、范围要全身均匀、时间上要可持续、态势上要和缓,四者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3、止汗亦是广汗法
程钟龄的《论汗法》讲到了“敛”的情况,但是一提到“汗法”,在我们的脑海中就始终与发汗联系在一起。
于是受其牵连,广汗法也总是被认为是与“发汗”有关的。
很多同道和患者并不理解广汗法的涵义,一听到广汗法,便想当然地认为,就是要让出汗。甚至有人把某些“出大汗好得快、出小汗好的慢、不出汗好不了”之类的非中医言论也认为是广汗法,实际上这是对广汗法的误解。
广汗法作为一个特定的名词,是有严格的界定的,关键要明白两个字,一是汗,二是广。
汗,特指正常的出汗——同时符合长时间、全身均匀、可持续缓和、微微湿润四个方面的出汗。广汗法的目标是健康,而正常的、符合四要素的出汗是机体健康的外在标志。
广,不仅指方药使用灵活、不仅仅局限于辛味发汗,而且包括了日晒、泡浴、运动、饮食、衣着、情绪等各种非药物的方法产生的正常出汗的结果,或者说,如果从“法自然”的中医原则来看,非药物治疗的后者是广汗法更推崇和首先的方案。
与正常的出汗相对的是不正常的出汗,进入夏季,汗出过多——包括局部和整体的汗出过多——成为不正常出汗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对于汗出过多的这种不正常出汗,止汗就是广汗法。
如闫某,平素头部和上半身汗多,进入夏季这种情况更加突出,而上半身有皮损,下半身有皮损,都属于顽痰死结之类的质地特别结实的银屑病“疙瘩”,这样的皮损汗多没有作用,只有止汗,让体内的阳气含在身体里,不那么急于泄出去,以实现“阳气内蒸”有力,才有可能化解顽痰死结。
视其舌尖红,苔薄腻,舌下淡红有瘀,脉缓,以止汗为大法为之疏方:
杏仁12克,白蔻仁5克,生薏苡仁18克,生大黄3克,
元明粉3克,仙鹤草30克,生麻黄3克,麻黄根9克,
生牡蛎18克,生龙骨18克,厚朴6克,滑石15克。7剂。
药后,上半身汗减少,下半身汗略多,汗向全身均匀转变,效不更法,稍事加减继续服用,并且强调上半身穿衣适当加少,下半身要适当增厚。
由此可见,止汗法适当应用,也会让机体向着正常出汗转变。所以说:止汗也是广汗法,广汗法不只是发汗。
止汗,或者说控制出汗,与一个词紧密相连,那就是“阳气内蒸而不骤泄”。
清尤在泾《金匮要略心典》中讲:“欲湿之去者,但使阳气内蒸而不骤泄,肌肉关节之间充满流行,而湿邪自无地可容矣”。
笔者在临床过程中发现,不仅针对湿邪致病“阳气内蒸而不骤泄”是法宝。针对其他邪气致病——特别是久病者,“阳气内蒸”都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
或者从另外的角度讲,中医的邪并非确有其物,而是“审症求因”求出来的。所以,所有停痰、积饮、凝寒、淤滞等导致疾病缠绵难愈者,皆可以判断其有湿邪存在。这样针对顽湿的“阳气内蒸”原则,就升格成了所有顽固难治疾病的总治则。
从汗的角度来谈,如何能做到“阳气内蒸”,就是泄、而“不骤泄”。
汗控制在泄与不泄之间,就完成了体内的“阳气……充满流行……邪自无地可容”。
汗之泄,是为了“给邪出路”,不至于郁。
汗之不泄,是为了“阳气……充满”。
如蒸馒头,锅下之火不能太猛,太猛则很快水都变成蒸汽泄出去,水耗而馒头未熟;火也不能太小,太小则不能形成蒸汽充溢的状态,水为死水而馒头还是熟不了。只有火和水的和谐配合,才能达成水火的消耗最少,而蒸汽充溢,馒头成熟的结果。
火蒸于水则为汽,体内发生着类似的过程——“阳加于阴谓之汗”。
持久的正常出汗,是人体内水火和谐、体内维持稳态的结果。
广汗法所治疗的汗出过多可以见于两种情况:一为局部汗多,以头部、胸背、腋下、手足心汗多为常见,而四肢伸侧、特别是下肢伸侧及脚踝常常无汗;另一种为除了某些邪气结聚的地方,全身整体都汗多。
对于这两种情况,都应该以止汗为首要考虑。
局部和整体汗多,都会导致汗出无效——因为没有“阳气内蒸”的过程,顽湿是不会“移营拔寨”的,顽湿不动汗空泄,于是称之为汗出无效——无法导邪外出。
明白顽湿需要“阳气内蒸”,汗多需要止汗而促成正汗,则顽固性疾病治疗便找到了原则。
4、“正常出汗”是人类的专利
汗腺是哺乳动物特有的一种皮肤结构。在哺乳动物身上,大汗腺遍及所有长着毛发的皮肤,而小汗腺的开口与毛发没有关系,有人一紧张就会手心出汗,那就是小汗腺的功劳——手心没有毛发分布,只有小汗腺而没有大汗腺。大多数哺乳动物四肢末端才有小汗腺,如狗,只有灵长类动物全身都有小汗腺。但是全身有小汗腺的,也不是都有完善的“汗”的功能,即便是全身布满小汗腺的猴子,也难以在热天全身出汗,能调节体温的出汗是人类独享的生理功能。(以上文字整理自《出汗这件事》一文,《中学生百科》2009年33期)
目前可以“遍身微汗”的能力,是人类所独有的,我们应该珍惜这种能力,使之为我们的健康更好地服务。
曹东义教授指出:“在猿人时期,皮肤的角化层较厚,全身密布着保暖的密毛,而汗腺远不如现代人发达……随着猿人的直立行走,用手劳动的日渐增多,要求身体的肌肉、血液循环和皮肤汗腺等器官,产生相应的变化。尤其是在几百万年间……气温偏高的条件下,劳作使人体经常产生过量的热,需要快速放散。……寒冷时古人又学会了穴居、烤火、穿兽皮树叶,靠密毛厚皮保暖似乎已经不太必要。“用进废退”的结果,使人皮肤变薄,密毛大部退化,而与体温调节有关的汗腺、皮脂腺却发达起来了(严健民《中国医学起源新论》)。”
吴汝康《人类发展史》中说:“一个人有二百到五百余万条汗腺,这是任何猿、猴所不及的”。作为人,作为已经经过千百万年进化的人类,每一个人作为人类的一份子都应该骄傲,应该珍视我们的身体本身拥有的功能,而这些功能是别的动物所不具备的。对于这点,曹东义教授说过以下的话:“皮肤与汗腺的进化,是人类由相对变温的古猿,变成相对恒温的新人的必要条件……由于(其他)动物没有多少(象人类那样成熟的)汗腺,所以用小白鼠、猿猴,永远也做不成人类的自汗、盗汗、战汗、绝汗、脱汗、里热汗出、潮热汗出的动物模型。……很多动物汗腺不发达,与人体没有可比性。当年我曾经设想,做表症模型,因此而放手。”
曹东义教授指出的动物无法做汗法治疗的实验,应该是“汗”在当前没有受到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在人类成长的历史中,无数的先人已经代替小白鼠做了无数的“汗”的实验,这不比用小白鼠做实验的方法更可靠吗?
医学说到底是人类医学。
利用小白鼠来做实验的方法,是途径,而不是目的。但很多时候,在西方实验医学的冲击下,在对所谓现代“科学”方法的附庸中,医学研究者忘记了研究医学的目的是什么。这也就是20世纪末国际上14个国家提出了《医学的目的再审查》的原因。
西方实验科学的小白鼠的方法,无法来研究汗法。恰好说明汗法是人类医学所独有的课题,可以说,汗法是人类的专利。目前人类所拥有的汗腺,是人类的祖先为了更好地适应大自然,经过数百万年的进化才成就的,我们不应该感到庆幸,进而重视它,积极地利用它,珍惜这种人类独有的功能吗?
可以说,人类医学对于“汗”法的重视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很多疾病的治疗进展。并且汗法的意义不仅在治病上,对于人类健康的监测,它将具有普遍的意义。希望这一点尽早成为医学研究者的共识。
5、关于“正常出汗”
笔者研究“汗”已经有许多年了,一些观念已经深深刻入脑海,如“正汗——人体健康一定包括正常的出汗”,“病汗——出汗不正常是疾病的导火索和表现”,“治汗——治疗疾病、重建健康的过程中一定要对于正常出汗给予足够的关注”,“汗是人体边防线是否正常的标志,在离人体中心区域最远的地方解决问题,对人体的长远健康是最有利的”……但是,对于汗,对于正常出汗的意义和标准中医同道还有很多误解,以下做详细解说。
1、能调节体温的出汗是人类独享的功能。
汗腺是哺乳动物特有的一种皮肤结构。在哺乳动物身上,大汗腺遍及所有长着毛发的皮肤,而小汗腺的开口与毛发没有关系,有人一紧张就会手心出汗,那就是小汗腺的功劳——手心没有毛发分布,只有小汗腺而没有大汗腺。大多数哺乳动物四肢末端才有小汗腺,如狗,只有灵长类动物全身都有小汗腺。但是全身有小汗腺的,也不是都有完善的“汗”的功能,即便是全身布满小汗腺的猴子,也难以在热天全身出汗,能调节体温的出汗是人类独享的生理功能。(以上文字整理自《出汗这件事》一文,《中学生百科》2009年33期)
目前人类的可以“遍身微汗”的能力,是人类所独有的,我们应该珍惜这种能力,使之为我们的健康更好地服务,关于此点笔者在《人类应该珍视出汗》一文中也已经论述,此处不再赘言。
2、出汗是皮肤功能的一个窗口。
皮肤覆盖于人体表面,是人体的天然外衣。广义的皮肤包括皮下组织和皮肤附属器,能完成复杂的生理功能——保护、感觉、分泌、排泄、吸收、代谢、免疫、调节体温和呼吸。其中很多功能要通过出汗来体现,如《灵枢·岁露论》指出“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即是指皮肤防御外邪和调节体温功能。《内经》中将汗腺及其开口称为“玄府”,《素问·水热穴论》:“所谓玄府者,汗空也。”此篇中指出浮肿是由于人体内的水“上下溢于皮肤”所致,又说“勇而劳甚则肾汗出,肾汗出逢于风,内不得入于脏腑,外不得越于皮肤,客于玄府,行于皮里,傅为胕肿”。(以上文字整理自《皮肤源流之考症》,《中国美容医学》2014年第5期)
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从病理上来说,出汗情况都与皮肤功能互相关联,这为通过检测出汗状况来反应皮肤、以致于身体整体健康提供了依据。
3、体温的稳态与出汗的稳态
人体的体温一般是比较稳定的,无论春夏秋冬都保持在37℃左右,这主要是体温调节中枢的功劳。天气寒冷时,人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增添衣服;天气炎热时,人体通过皮肤辐射、对流、出汗、呼吸来散热,从而使体温保持在相对恒定的状态。(以上文字摘自《体温与发热》一文)
体温是人体皮肤、以致于身体整体健康的体现窗口。
出汗也是人体皮肤、以致于身体整体健康的体现窗口。
体温可以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出汗是不是也应该可以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呢?
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体温有正常值,那么出汗也应该有正常的标准。
正常的体温,标志着身体机能的正常。而正常的出汗,也可以用以衡量身体机能的正常与否。
4、正常的出汗是什么样的?
正常的出汗包括人体的生理之汗,和疾病治疗后阴阳已和而出的汗。
生理之汗指:人体的脏腑、筋骨、肌肤、孔窍、毫毛,既须阳的温煦,又须津液的濡养。正常的人体,都有微量的汗液分泌,以濡养肌肤、毫毛、孔窍、筋骨、脏腑,这些微量的汗即生理之汗,是阴阳调和的自然之汗。包括因气候环境、饮食情绪、劳作运动而出的生理调节之汗。
治疗后阴阳已和而出的汗指:当人体阴阳失调,或升降出入乖戾时,可无汗,或汗出异常,此即邪汗。经过适当治疗而逐渐恢复,阴阳已调,病自然痊愈,这时候的汗出,便是治疗后阴阳已和而出的汗。
正常出汗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微微汗出,而非大汗或无汗;二是遍身皆见,而非局部汗出;三是持续不断,疾病治疗后所得之正汗,可持续二三小时或五六小时,非阵汗出……
(以上内容整理自《汗法临症发微》一书)
五、出汗是一种状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国医大师李士懋先生在书中描述的正常出汗,包括生理的出汗和经治疗纠正了病态后的自然出汗。
正常的出汗是否可以直接简化描述为生理的汗呢?笔者认为是能的。
所有的疾病中,汗都是病理状态的汗;而在健康状态中,汗都是生理理状态的汗。
无论是没有得过病,一直保持正常状态的汗,还是疾病后经过纠正获得的汗,都应该是符合生理状态的汗,所以笔者认为没有必要分开。
经过实践验症,笔者找到了既符合外感疾病的治疗实际,又能引导疑难杂病治疗策略的正常出汗标准,即“尽量少的汗量、尽量长的时间、尽量多的范围、尽量和缓的态势”。这是《伤寒论》中“一时许、遍身、漐漐、微似有汗”之外感疾病正常出汗标准的发展。
治疗,是为了一时的疾病减轻,还是为了长久的健康呢?
在健康医学的要求里,治疗的目标肯定是后者。
正常出汗的标准,应该是一个不容易达到,但可以一直不断接近的目标,只要不断地围绕这个目标前进,身体就会处于一种动态地靠近健康的状态中,“离健康越近,离疾病越远”(在疾病、亚疾病、亚健康、健康的坐标轴上,身体状态一直在动态的变化中,离开疾病并不难,只要跨入亚疾病的领域,已经是无病的状态了)。
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需要在“量、势、时间、范围”几个方面订出检测标准,寻找得出综合指数的最佳方案,就如笔者提倡的测平均基础体温的意义一样,我们要的是动态变化的曲线,而不止是一个正常的标准。
健康,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出汗的状态,也是如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6、汗法、广义汗法与广汗法
汗法的目标在宣发解表,针对狭义表症。(结果可以有汗,也可以没有汗)
广义汗法的目标在“汗出而解”,针对广义表症。
广汗法的目标在“解而汗出”,正常的出汗成为了检测的标志,针对所有涉表有“出汗障碍”的疾病。广汗法的汗,应该了解为“测汗”,而不是“发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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